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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先生:疫情期間的吵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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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面臨不公,會犯兩個錯誤:

一個以為法律會主動幫你;一個自己發火,開始選擇吵架。

第一個錯誤,是一種普遍對法律的誤解。普通人對法律的理解是這樣的公式:A+B+C=D

法律規定擺在那裏A+他人都應遵守B+如果有人犯規,有關部門會主動來管(糾正或處罰)C=法治D

所以,遇到不公正的事情時,我們的第一反應就是「有關部門怎麼不來管管呢?」(是調整C);

如果這事比較新鮮,那我們就指望「立法應該跟上,國家應該管管」(是調整A)。

這就是,自己永遠在指望,指望有人幫助你,有人主動關懷你。如果得不到,你就會犯第二個錯誤:發火,吵架。

這種誤解,有時不過是一種蠢,有時就會很致命:比如當時,貴陽的那些人,就沒有想過用別的方式,拒絕登上那輛駛向黑夜的大巴。

這其實不是法治。法律的本質是一場博弈,是你與ABC之間相互的較量、是一種制衡。

理解了這種制衡,你才能真正理解吵架。

我們假設遇到了一種不公,比如你被封控了,被限制出行,被要求方艙隔離,你該如何吵好架?

以下,就是吵架的要點:

(這是在法律框架內吵架)

戰略目標:

吵架是要實現某一項目的,比如你要自由出行,你要拒絕被隔離,通過吵架產生震懾、威脅、令他們感到難辦的目的。

記住,吵架沒有目的,那容易讓自己被情緒淹沒,輕則令自己悶氣傷身,重則令自己因為侮辱他人或尋釁滋事而被拘留。

戰術要點:

1、不要被動應付問題,

而是主動給別人創造問題。

比如,你從成都回家,被「來人」(這個詞語只能意會)要求隔離,你要是主動解釋成都不屬於風險區,就是應付,應付是沒有用的。

你要主動讓他來應付:請問,你是什麼單位的?你具體的職責是什麼?有沒有證件可以證明自己身份?請你解釋一下,你的通知是什麼性質?你有沒有明確的文件?如果沒有,這算不斷非法行政?請問你的領導是誰?上級單位是什麼?我發現違規違法行為,如何投訴?……

博弈的關鍵,就是軟柿子會被捏:大家你捏我,我也要捏你,才是制衡的關鍵。

2、對自己有利的東西,

必須反覆強調,不斷重複。

還是上面的這個例子,對你有利的是什麼?不是你的清白,因為你很難證明自己清白。

對你有利的是國務院在今年6月24日重申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是更上位的文件,你要拿出來反覆重複和強調:

你是不是公務人員?你需不需要遵守國家的法律?你知不知道,行政人員明知故犯會有什麼效果?為什麼國家、省政府的文件如此明確,你還要違反?你知不道領導們為什麼要制定這樣的規定,就是要防止下面亂來!……

博弈的核心,其實是抓住一切可以有用的、對自己有利的(別管自己相不相信),反覆強調,不斷重複。

這一點是學習大街上吵架的精髓,重複有利的話,佔據高點,形成氣勢對他人的壓力。

3、要開始學會慕容復那招,

要學會誅心的騷操作。

這其實非常惡毒!真心覺得惡毒,但是我們經常會被這樣惡毒地對待:

你知不知道你的行為會給大家帶來風險?會讓家鄉的父老感染上新冠?你有什麼居心?你怎麼可以這樣……

面對這樣的情況,這是一種無奈的做法,以彼之道,還施彼身,上綱上線誰不會啊!

還是上一個例子:你們這樣違反國務院的規定,是什麼樣的居心?你們是沒有時間學習文件精神,還是故意不執行?你們這樣子,是不是要給城市抹黑?是不是故意讓領導為難?是不是跟領導有仇,故意給領導帶來麻煩?是不是對我們國家和黨心存不滿,故意挑起群眾矛盾?是不是把黨風廉政當耳旁風?是不是把「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拋諸腦後?……

博弈的優勢,是連珠炮,既然「論心世上無完人」,意圖是可以無限發揮的,是他永遠無法解釋的,你就取得了制衡的優勢。

關於這三個原則,我找到一個非常適合的例子,就是一篇文章里,一哥們陳述自己下飛機,如何拒絕上隔離的大巴。他複述了那段對話:

為什麼這套邏輯會有用呢?

參與博弈的每一個,都容易有自己的小九九,他也擔心一些事情,只要有擔心,萬事都有彈性,比如捅喉嚨,少攪兩次也一樣;比如被隔離,漏個把人,也很正常,被領導抱怨兩句也沒有什麼了不起。

當然,記住一個重點:吵架是實現你的目標,不要為吵架而吵架,要適可而止,見好就收。

就像那個對話中的人,他看見對方啞口無言,就自己出去了,大家視而不見,也最終皆大歡喜。

好了,今天就到這裏了。切記!我不是教你如何吵架,而是如何重新理解法律。

法律的意義,是提供了一個博弈的框架,大家要用起來,動起來,各顯神通,盡情博弈,最終達到制衡的平衡點,法治也才會真正實現。

法律的實現,永遠不是一種恩賜,而是一種偉大的博弈,需要每一個人的認真參與。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法律先生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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