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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民議:他們太害怕了,哪怕出現一點萌芽也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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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臨沂市公安局通報「依法查處」了一起小區業主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抓獲7名「違法犯罪人員」。據稱,這幾位業主所涉及的「違法事實」為「在未經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組織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在小區內佈置會場、違規印製不符合程序的選票,意圖召開業主大會進行業主委員會選舉,造成現場大量人員聚集」,這一則報道引起了網民熱議。

報道全文:

沂蒙晚報|未經批准擅自組織業委會選舉!臨沂2人被刑拘!

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依法查處一起,小區業主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7名違法犯罪人員被抓

近日,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依法查處一起小區業主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抓獲付某立(男,36歲)、杜某超(男,41歲)等7名違法犯罪人員。

經查,9月16日晚,蘭山區柳青街道某小區業主付某立、杜某超等人,在未經街道辦事處和社區組織批准的情況下,擅自在小區內佈置會場、違規印製不符合程序的選票,意圖召開業主大會進行業主委員會選舉,造成現場大量人員聚集。在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和民警到場維持秩序、進行勸說的情況下,仍不服從管理,煽動其他業主聚集挑釁,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

9月23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條之規定,蘭山分局對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犯罪嫌疑人付某立、杜某超依法刑事拘留,對情節較輕的劉某、張某等5人進行批評教育。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微博針對個別消息開啟了評論審查:

以下為中國數字時代編輯摘自網民評論:

持風的剪:這個通報已經令人髮指了。

珍惜小小生命:就是讓你聽話,服從。

阿雷老小伙:臥槽,下次學生選個班幹部是不是也要批准。

楠楠的夏天kk:我和家人在家裏吃飯,社區領導說吃什麼飯得經社區批准,jc打電話說這飯不准吃,我們繼續吃了,因此被逮捕,這就是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

一而再再而三2022:一人一票搞選舉,這是要嚇死他們。

北海到南:讓你們得逞那還了得,你們想幹什麼?

AMartinKwok:小區自主選舉都非法,何況國家,國內?真民主。

吐泡泡的-小魚兒:自治,自己的窩都不能做主。

2019-夢非夢:他們怕成啥樣了。

築夢者Bill:業委會基本權利也無法保證?

不做沉默的人YDX:我們都已經這麼聽話和懦弱了,人家還是不滿意!

崑崙達:強烈質疑這個處罰的正確性。

扎哈克lawyer:《民法典》裏關於業主的選舉業委會的權利不需經任何單位和組織批准。當然作為律師不是學生,要指出以上只是文本規定而已。現實里誰敢擅自組織這樣的活動,怕是肯定是會被有關部門找上的。

曾經沙洲林蔭一少年:觸及核心問題了,當然會撲滅。

景文2037:任何民煮苗頭都要掐死在搖籃里。

化雪的冷:道路以目。

王牌大民逗2:沒法律什麼事兒,他們就是什麼都要管,而且無需遵守任何法律。

北京零下二七三點一五度:召開業主大會什麼時候需要政府批准了。這咋算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呢?

醫生礦工:早就說了,不在黨領導下的組織都是不可能允許成立的。

俺的小新的圍脖:國家允許成立業委會的,怎麼就違法了?到底誰在違法?

槑槑槑槑槑孖:會不會和熊鵝做的公投一個性質?

天地落白:給群眾扣帽子是他們最擅長的,生活在國內只要政府想收拾你,你連呼吸都有罪。

桑橋里:他們害怕啊!哪怕有一點萌芽也是不可以的…

還是想認識你自己:拍案驚奇!當初的小崗村又回來了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微博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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