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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來源,是西方的發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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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使命不是創造自由,是承認自由、確認權利,並阻止強者重新把自由的人變成奴隸。這也許可以成為我們重新理解那場二十多年前爭論的第三種答案:劉曉波看到的是自由沒有完成制度化;劉軍寧看到的是中國傳統並非沒有自由資源。而在兩者之前,還有一個更加原初的事實——生命本身就包含着走向自由的衝動。 自由先於傳統。生命趨向自由,人格意識自由,權利確認自由,憲政保障自由。文明真正需要解釋的,從來不是人為什麼想要自由,而是人為什麼會被奴役,以及我們怎樣建立一種制度,使任何人都不能輕易把另一個人重新變成奴隸。

自由的來源,是西方的發明嗎?

2005年底,劉曉波與劉軍寧曾有過一場頗有意思的爭論:中國傳統中究竟有沒有自由?劉曉波認為沒有;劉軍寧認為有,並試圖從中國傳統思想中尋找自由主義的本土資源。多年以後重新看這個問題,我覺得兩人的觀點都有道理,卻又似乎都沒有觸及最底層的問題:自由究竟是什麼?自由一定要等到一種思想、一套制度出現之後才存在嗎?

我的理解是:有生命的地方,就有自由的萌芽。自由並不是西方人發明出來的一件產品。甚至可以說,自由先於自由主義,也先於現代憲政制度。

一、生命本身就趨向自由

一隻鳥被關進籠子,會尋找出口;動物受到束縛,會掙扎;一個孩子受到強迫,會本能地拒絕。人當然更加如此,人會選擇自己喜歡的食物,愛自己願意愛的人,遷徙到自己願意生活的地方,說自己願意說的話,按照自己的理解安排生活。所有這些行為背後,都存在一種最原始的主體意識:我的生命屬於我自己。

當然,這裏的「自由」還不是洛克、密爾或者現代憲法意義上的自由權。它首先是一種生命事實,一種主體性。從這個意義上說,自由並不存在「中國的」或者「西方的」之分。文明並沒有創造人的自由意志,文明真正做的,是如何對待這種自由。有的文明承認它,有的文明壓制它;有的制度把它變成權利,有的制度把它變成君主偶爾賜予臣民的恩惠。

而奴役正說明自由的存在。如果人天然就是奴隸,就根本不需要那麼龐大的禮教、等級、刑罰、國家機器和意識形態去訓練人的服從。正因為人不斷試圖掙脫,統治者才需要不斷製造枷鎖。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說,奴役是後天製造出來的秩序,而自由卻根植於生命本身。

二、中國傳統當然有自由

如果採用這個尺度,那麼說「中國傳統沒有自由」,顯然過於絕對。莊子的「逍遙遊」,難道與自由毫無關係?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難道不是人格自主?魏晉名士對禮教的疏離,李贄對虛偽道學的挑戰,以及中國歷史上無數拒絕權貴、退隱山林甚至犯顏直諫的人,身上都存在強烈的主體意識。甚至陳勝那句「王侯將相寧有種乎」,也是對身份等級秩序的一聲猛烈質問。

中國歷史當然從來不缺少渴望自由的人。問題在於,中國傳統中的這些自由,大量停留在人格自由、精神自由和個體反抗的層面。莊子可以逍遙,卻沒有進一步追問:一個普通農民有沒有免於國家任意徵發的權利?陶淵明可以辭官,卻沒有形成一種制度,使不願折腰的人不必通過辭官才能保存人格。士大夫可以犯顏直諫,但皇帝仍然可以廷杖、流放乃至殺掉他。

這就是問題所在。中國傳統產生過自由人格,卻沒有充分產生自由制度。

三、從「我要自由」到「我有權自由」

這裏可能正是劉曉波所強調的問題。如果所謂「自由」專指現代自由主義意義上的個人權利,那麼中國傳統確實存在巨大的制度缺陷。現代自由與古代人格自由之間,有一道非常重要的門檻:權利。「我想自由」是一種願望;「我寧可不做官」是一種人格選擇;「我有自由的權利」卻已經是一種法律主張,到了這一步,問題發生了根本變化。

一個人一旦說「這是我的權利」,他就不再是在請求統治者開恩,而是在給統治者劃定邊界。我的身體不是國家的,我的財產不是皇帝的,我的思想不需要經過官府批准。我可以選擇自己的信仰,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可以與別人結社,也可以離開自己不願生活的地方。自由從個人內心的願望,變成了國家必須尊重的邊界,這可能才是現代文明最重要的突破。

四、現代文明不是發明自由,是把自由制度化

所以,我並不認為自由是西方文明「發明」的。西方文明真正偉大的貢獻,是經過漫長而血腥的歷史,把人的自由一步步完成了權利化和制度化。生命產生自由的要求;人格形成自主意識;權利確認這種自由;法律規定國家不得侵犯;憲政再把這種邊界固定下來。這樣,一個普通人面對國家時,終於可以理直氣壯地說:這不是你賞給我的自由,而是你無權奪走的自由。這句話與傳統政治之間存在一道深刻的文明分水嶺。

傳統君主也可能寬容,甚至可能允許臣民擁有相當大的生活空間。但那仍然是「恩典」:今天給你,明天也可以收回。現代權利政治卻把關係倒了過來:不是人民需要證明自己為什麼應該自由,而是國家必須證明自己憑什麼限制自由。從「君主恩賜自由」到「國家證明限制的正當性」,才是現代政治文明真正完成的革命。

五、中國真正缺少的是什麼?

這樣重新看劉曉波與劉軍寧的爭論,也許可以發現,兩個人討論的其實並不完全是同一個層面。劉軍寧試圖尋找的是中國傳統中的自由資源;劉曉波強調的則是中國傳統沒有形成現代意義上的自由制度。前者並非沒有根據,後者也擊中了真正的歷史困境。但我們還可以繼續追問一步:為什麼一個從來不缺少自由生命、自由人格乃至反抗精神的文明,沒有把這些東西充分轉化成普遍權利?

中國歷史從來不缺反抗者,不缺隱士,不缺狂士,不缺俠客,不缺寧死不屈的人,也不缺「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的民間精神。真正稀缺的,是把個人反抗轉化為普遍規則。英雄可以拒絕下跪,但普通人仍然必須下跪;清官可以為民請命,但百姓仍然沒有權利;明君可以減輕賦稅,但產權仍然沒有成為不可侵犯的制度邊界。

所以中國歷史經常出現一種循環:人格性的自由不斷出現,制度性的自由卻遲遲不能建立。這可能比簡單討論「中國傳統有沒有自由」,更加接近問題的核心。

六、從生命自由到公民自由

自由真正的文明進程,不是從「西方」走向「中國」,而是從生命走向人格,從人格走向權利,從權利走向制度。一個人首先意識到我是一個獨立的人,然後說我有自己的生活,不願任人擺佈,再進一步,他開始說這不是我的任性,是我的權利;最後,一個現代政治共同體才可能出現:國家承認並保障這些權利,而且國家自身的權力受到這些權利的限制。到這裏,「人」才真正成為「公民」。

所以自由主義最深刻的意義,也許並不是教人追求某種西方生活方式,而只是把一個非常古老、非常樸素的生命事實說清楚:人不是為了國家而出生的,國家是為了人的共同生活而建立的;自由因此不是文明賞賜給生命的禮物,正相反,生命先於國家,自由先於制度。

制度的使命不是創造自由,是承認自由、確認權利,並阻止強者重新把自由的人變成奴隸。這也許可以成為我們重新理解那場二十多年前爭論的第三種答案:劉曉波看到的是自由沒有完成制度化;劉軍寧看到的是中國傳統並非沒有自由資源。而在兩者之前,還有一個更加原初的事實——生命本身就包含着走向自由的衝動。

自由先於傳統。生命趨向自由,人格意識自由,權利確認自由,憲政保障自由。文明真正需要解釋的,從來不是人為什麼想要自由,而是人為什麼會被奴役,以及我們怎樣建立一種制度,使任何人都不能輕易把另一個人重新變成奴隸。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艾地聲Edysen X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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