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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石男:「平庸之惡」不平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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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聊的是現在比較流行的一個詞:「平庸之惡」。

這個概念來自德國思想家阿倫特的著作《艾希曼在耶路撒冷》。艾希曼是納粹的一名高級軍官,負責實施屠殺猶太人的方案。1961年他在耶路撒冷被進行戰爭追責的審判。阿倫特作為《紐約客》特約記者旁聽和報道了審判全程,後來將報道結集出版,就是這本《艾希曼在耶路撒冷》。

書中,阿倫特提出一個看法,犯下罪行的艾希曼,本性並不殘暴,但他有一種異乎尋常的「平庸」,這種平庸的實質是令人驚訝地喪失了思考能力。由此,阿倫特描述了一種新型的罪行,它並非從自身的邪惡動機出發,而是因為放棄思考、喪失思考能力而作惡。簡言之,這種新型罪行,是一種沒有殘暴動機的殘暴罪行,阿倫特將之稱作「the banality of evil」,在中國常被譯為「平庸之惡」。

不過,我的朋友雪忠對這個譯名不太滿意,認為其含混不清,甚至有相當的誤導性。雪忠認為,艾希曼這樣的惡行本身並不是「平庸的」,而是駭人聽聞的。那些犯下這些惡行的人,也不一定是底層的或平庸的。他們可能是平庸的人,也可能是位高權重的人,甚至可能是才華橫溢的人。

這裏的關鍵是:由於某種意識形態、宗教信仰或政治蠱惑的作用,通常的道德規範及其根基被徹底顛覆,人們失去了最起碼的分辨善惡的能力,也不再思考自身行為的道德意義,哪怕是犯下滔天罪行也覺得是例行公事。

原本極端的惡行變得司空見慣,成了很「庸常」的現象。對這種已完全「庸常化」的惡行,人們甚至無法進行深入的思考,因為它本身毫無深度可言。

因此,將「the banality of evil」譯成「平庸之惡」,既不符合原文的語義,也錯失了這一詞語最重要的含義:通過政權進行的思想操控,有可能讓人喪失最基本的道德思考和分辨善惡的能力。

所以,雪忠建議說,與其將這個詞譯成「平庸之惡」,不如譯成「惡的庸常化」,也許更能表現阿倫特的本義。

我的另一個朋友趙楚也對「平庸之惡」的翻譯提出異議。他認為,這一翻譯引入的概念在絕大多數情境下,被有意無意用來對普通民眾的一般精神與道德進行岐視性譴責。似乎種種麻煩與苦難,都是因為那些素質低下的、底層的人基於其平庸而為惡的結果。這無疑與阿倫特的本意無關,是對阿倫特的扭曲應用。

其實,在阿倫特另一部著作《極權政治的起源》中,早提出了極端之惡的概念,即 radical evil。按照學者劉擎的解讀,阿倫特所說的極端,不是程度上,而是性質上的。因為納粹大屠殺呈現出一種獨特的、前所未有的特徵,那就是它「完全不可理解」。

為什麼不可理解呢?過去西方對道德有一套傳統認識,主要源自康德哲學,「人是目的,而不僅僅是手段」。如果你把他人僅僅當作自己實現利益的手段,那就踐踏了人的尊嚴,是不道德的。但納粹大屠殺令人震驚的地方在於,納粹不僅沒有把猶太人看成是目的,甚至都沒有把他們當作工具、當作手段。換言之,納粹的動機不是出於人性的自私、貪婪、恐懼、復仇欲望或者施虐欲望,而純粹就是不把猶太人當人看。這不僅僅否定了人的尊嚴,更連他們可利用的工具性的價值都否定了。

就是這樣,納粹徹底否定了人類中的一群,從而否定了人類存在的多樣性。而這在阿倫特看來,等於是要「根除人這個概念本身」。這種惡已經超出了康德的道德哲學框架,也無法從「人能理解的動機」來解釋。所以它和任何傳統的罪行不同,是一種全新的現代現象,是一種極端之惡。

如果我們把「極端之惡」與「惡的庸常化」兩個概念結合在一起,阿倫特的思想就比較清晰了,那就是,極端之惡導致惡的庸常化,而惡的庸常化反過來又為極端之惡添磚加瓦。這兩種惡都是駭人聽聞、不可容忍的,但我們要明白,極端之惡才是根源,惡的庸常化只是它的一個結果,一種表現。

如今我們常常看到生活中的一些慘劇,諸如懷孕七月的上海孕婦因為被拒絕離開封閉地外出求醫而難產死去,一屍兩命;90多歲的老太太半夜被強行帶去方艙,而帶走她的人根本不理會她及其家屬的哀求;丹東一個女兒取得社區證明後帶病父去取藥,因黃碼被警察攔下,警察推倒女兒,病父上前護女結果被控「襲警」;無辜失去終身積蓄的銀行儲戶去河南維權卻被賦紅碼而寸步難行,其中一位50歲的單身媽媽,帶着兩個孩子,侍奉着身患絕症的老母親,失去終身積蓄後,她甚至無力為剛死去的老母親買個墓地;不知何處的一位樸素農婦被穿迷彩服的一群人按在地上打,往死里打,之後坐在地上痛哭;等等等等。這時候我們就不應該再用「平庸之惡」這個習見的詞來形容它們,而要同時使用前面講的兩個詞:極端之惡,以及,惡的庸常化。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新默存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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