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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五大學生『領袖『----追隨毛澤東的「反革命」

—重訪原首都高校「紅衛兵」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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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時期,在「五大領袖」得勢期間,他們在單正平所說的第三、第四、第五項犯罪類型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活動。至於是否應當對他們追究刑事責任,要看他們的具體行為。1983年對「五大領袖」以「推翻政權、顛覆政府」來論罪,顯然不符合事實。「文革」初期,他們是毛澤東在其執政的特殊階段所依重的政治力量;當中央書記處的職能被「中央文革」及「中央文革碰頭會」取代後,「五大領袖」及其領導的群眾組織成員經常充當中央的特派員,他們實際上是直接或間接地執行着毛澤東和其他「文革」領導人的政治意圖。因此,「五大領袖」在主觀上是要維護這個體制,而不是顛覆這個體制。單正平指出:「表面上看黨政機構似乎是受害者,但『造反有理』的口號是毛澤東發出的,是他以黨和國家領袖之尊動員『紅衛兵『在他的領導下造政府的反。當時,各級政府被毛澤東及其高層助手當作『奪權』的對象,並不意味着這場奪權造反是平民反抗國家機器;事實上,在奪權的高潮時,毛澤東掌握着國家機器的最高權力,指揮着造反派為他奪取省以下國家機器的控制權。因此,奪省以下黨政機關的權實際上仍然是國家行為的表現。」[16]

「文革」期間,毛澤東採用了政治運動的特殊形式,不是利用各級黨組織掌控運動,而是利用群眾組織來達到他的政治目的。這樣就出現了群眾組織之間的派別之爭,甚至升級為武鬥。毛澤東打倒劉少奇的目標達到以後,重建秩序成為新的政治目標。此時,聶元梓蒯大富卻無力控制北大、清華校內的兩派對立和武鬥,毛澤東拋棄他們是必然的。聶、蒯對武鬥中的死亡事件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則要看他們是否親自發令、親自動手。蒯大富在「工宣隊」包圍清華時說過「可以武力抵抗」的話,當然對校內「武鬥」負有一定責任。不過,當時他是北京市革委會常委,但對毛澤東派「工宣隊」進校的決策卻事先毫不知情。然而,1983年給他定罪時,專門選擇對他不利的證據,而不採信對他有利的證據。

中共建政後歷次政治運動中參與整人的積極分子後來大多受到保護,只有「文革」後的情形例外。例如,「反右」運動後來基本上改正了,但當初的整人者卻從來毋須承擔責任,甚至不曾要求他們道歉,有官職的照樣做官。而「造反派」這一批「文革」特殊階段的積極分子卻遇到了當局的特殊對待。他們中的一大部分人在毛澤東活着的時候就挨整,周恩來通過「清查五·一六」運動有意擴大了清查範圍;「文革」結束後,從「兩案審判」、「清理三種人」到「登記在冊」,他們又一次挨整。毛澤東死後,最高權威變成了鄧小平。由於鄧小平是「反右派」運動的領導者之一,所以「反右派」的積極分子都受到了保護;「文革」前期鄧小平曾經被批判,他自然要否定這一時期政治運動的積極分子。「兩案審判」也好,「清理三種人」也好,其準繩無非是確立鄧小平的政治合法性。在「清理三種人」的過程中,「文革」初期參與過打人的一些高幹子女,因為其父輩與鄧小平同沉浮,所以被視為可信任的子弟而受到保護。1982年、1983年對「紅衛兵領袖」的審判雖然標榜要實行法制,並且宣佈只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而不追究其他問題,其實這次審判還是一次政治行為。

近幾年,關於是否存在「人民文革」的話題引起了討論。本文無意討論當時一些「造反派」衝擊「當權派」、甚至使毛澤東和「中央文革」感到失控的行為,是否可被稱為「人民文革」。但我認為,就「五大領袖」在「文革」初期的「造反」活動來看,雖然具體情形各異,但他們都是響應毛澤東和中共中央的號召積極參加這場運動的,最初都是毛澤東政治主張的真誠信奉者和追隨者。他們曾經為個人權利受損害而抗爭,後來為適應毛澤東不同階段「戰略部署」的需要而成為政治新星。他們的「造反」活動並沒有改變這個體制的意圖,蒯大富和韓愛晶至今對毛澤東發動「文革」的初衷仍給以相當程度的肯定。就這「五大領袖」而言,稱他們的「造反」行動為「人民文革」是不適宜的。

【注釋】

[1]余汝信,「1968:7.28召見與運動的終結」。

[2]韓愛晶,「毛澤東主席召見五個半小時談話記」。

[3]出處同上。

[4]雖然後來的文獻對「文革」中大學裏的鬥爭和衝突有一些記載,但對當時學校的日常運行狀況卻缺乏比較完整的記載。比如韓愛晶談到,他擔任北航革委會主任期間,組織「三結合班子」研製成功無人駕駛飛機的發動機,此事目前於史無載。

[5]譚厚蘭已於1982年去世。王大賓目前居住在四川都江堰,我還沒有機會與他相識。

[6]聶元梓生於1921年,1938年加入中共,是「三八式」老幹部。她從1968年起受隔離審查,1969年出席中共「九大」當選候補中央委員後繼續受審查。1978年被逮捕,1983年由北京市中級法院判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1984年保外就醫,1986年假釋。自1984年以後,她一直要求政府按離休幹部的標準解決她的生活來源。她經過多年申訴,並得到一些老關係的幫助,直到1998年北京市民政局才開始給她發生活費,當時每月6百元,現在提高到1千多元。後來又讓她享受退休職工的醫療待遇,醫藥費報銷90%。2004年給她安排了一套小三居住房,晚年生活有了保障。

[7]韓愛晶出生於1946年,1964年考入北京航空學院三系(飛機設計系)。他在「五大領袖」中最後一個退出政治舞台。1969年選擇了湖南株洲的一個企業。1970年「清查516」時被押回學院受審查。1983年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8]蒯大富生於1945年,1963年考入清華大學化工系。1968年分配到寧夏青銅峽鋁廠。1970年「清查516」時被押回清華受審查。1973年安排到北京石化總廠東風化工廠勞動。1978年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1983年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1987年刑滿釋放後和一位山東籍女士結婚,移居山東。

[9]比如,蒯大富住在深圳多年,但當地政府只准許其妻女在深圳落戶口,而不讓他獲得當地戶籍。經過多年申請,他才在山東獲准得到護照,允許他出國旅行。前年,他曾接受記者田炳信的採訪,但囑其不要發表。去年田炳信發表了他們對話的內容(田炳信,《採訪今日蒯大富》)。官方為此找蒯大富談話。大意是這些年我們對你不錯,你為什麼接受採訪。蒯大富說,你看,對話里我說了:「朋友間聊聊天可以,任何媒體上都不要發表。」

[10]蒯的公司業務比較忙,所從事的行業競爭激烈,他目前的主要精力用於實現掙錢計劃。

[11]見「內幕:劉少奇主持的朱德批判會」。

[12]引自「劉貫一致胡耀邦的信」,《聶元梓回憶錄》代序第10頁,香港時代國際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1月出版。

[13]「文革第一號造反派人物聶元梓:『我不是反革命』」。[14]出處同上。

[15]單正平,「文化大革命:神權政治下的國家罪錯」,引自何清漣主編的《20世紀後半葉歷史解密》,237-248頁,博大出版社2004年出版。

[16]出處同上

(摘自《文化大革命:歷史真相和集體記憶》,宋永毅主編,2007年出版,香港田園書屋)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文化大革命:歷史真相和集體記憶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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