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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達成歷史性協議 對數字巨頭GAFAM進行監管

歐盟達成針對網絡巨頭反競爭行為的歷史性協議 AFP- JUSTIN TALLIS

歐盟成員國、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周四就結束數字巨頭濫用支配地位的新立法達成了協議。經過幾個月的談判,歐洲機構之間就《數字市場法》(DMA)達成了妥協,該法將對Gafam——谷歌、蘋果、Meta(Facebook)、亞馬遜微軟施加一系列義務和禁令,以遏制其反競爭行為。法新社稱,該協議也可能會產生國際影響。

路透社報導,目前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的法國在推特發文說,與會成員經過8小時磋商後,達成這項臨時協議。法國數字經濟國務秘書塞德里克-奧(Cédric O)表示,這是"近幾十年來最重要的經濟法規"。他認為"DMA不僅是對數字經濟的監管,也是對我們經濟和民主空間的監管,"並稱讚這是"歷史性的一步"。

歐盟內部市場事務執委法國人布勒東(Thierry Breton)推文說,這項協議將確保公平且公開的數位市場。

歐洲議會議員安德烈亞斯·施瓦布(Andreas Schwab)評論說,該協議開創了全球技術監管的新時代。數字市場法結束了大型技術公司不斷增長的主導地位,"施瓦布也是該文本的報告員。

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歡迎周五就歐盟監管數字巨頭的新規則達成的協議,她認為這與銀行業、電信業和能源業一樣是必要的。維斯塔格承認,之前為懲罰這些集團的反競爭行為而發起的眾多調查未能以必要的力度和速度對其進行打擊。

據報道,該法規預計將於2023年1月生效,也標誌着打擊大型平台濫用行為的理念發生了變化。在多年來無休止的法律訴訟中徒勞地追逐這些跨國公司的侵權行為之後,布魯塞爾希望在上游採取行動,對他們施加20條規則,如果不遵守,就會被罰款。其目的是在濫用行為破壞競爭之前,迅速有效地採取行動。

該文本只針對最大的互聯網巨頭GAFAM(亞馬遜公司、蘋果公司、谷歌、Meta及微軟)和可能是其他少數幾個集團,包括在線預訂公司繽客(Booking)或社交網絡抖音(TikTok)等。該名單有待於根據已經確立的營業額、市值和用戶數量等標準來確定。

法新社報道引述Clifford Chance律師事務所的Katrin Schallenberg說,這將對這些公司的業務產生"深遠的影響"。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RFI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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