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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警方強行驅離抗議的卡車司機是雙重標準嗎?

卡車司機2022年2月16日在加拿大國會前抗議示威

加拿大政府本星期對在渥太華抗議將近三個星期的"自由車隊"採取了強制驅離行動,中共外交部藉機批評加拿大是雙重標準,要加拿大政府好好反思。加拿大專家則表示,中國沒有民主選舉和獨立司法,竟和有民主有法治的加拿大對比,真是貽笑大方。

加拿大一群卡車司機因為反對政府要求過境加美邊境的司機必須要接種疫苗,而在渥太華國會山莊前進行了二十天的抗議,在加拿大多數民意支持下,國會也通過採用《緊急狀態法》之下,警察在剛過的周末進行了驅離抗議者的行動。

不過,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2月22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被問起加拿大警方驅逐示威者的行動時說:「我想問一句,為什麼2019年香港激進分子暴力襲警、大肆破壞公共秩序時,加方聲稱「明確支持世界範圍內的人權行動」,並對香港警方依法履職說三道四、污衊抹黑?在加方一些人眼裏,同樣是抗議示威,發生在香港就是「人權行動」,發生在加拿大就成了「民主的威脅」。這種赤裸裸的雙重標準令人無法接受,加方應該好好反思。」

親身參與香港多場民主抗議活動、並為許多民主抗爭者擔任過辯護工作的律師陸耀輝,去年底登陸加拿大申請難民。她一路關注渥太華卡車司機抗議,並研究加拿大和香港當局採用的手段,發現兩者有極大的不同。首先,媒體自由天差地遠,加拿大支持和反對抗議行動完全攤在陽光下受檢驗;再者,各大媒體現場直播清場行動,警察做了什麼全都錄下,所以有警察被控告濫用武力,如今已經啟動調查。回想起香港警察的暴力手段,即使屢被批評,一樣不受監控。「你們看加拿大警察做了什麼事情,他們還要受調查啊。但是香港從2019年6月9日到現在,從來沒有一個犯法的警察被帶上法庭,因為他們有特權,做什麼都可以。但是加拿大這邊,警察也要守法,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陸耀輝曾多次參與香港抗議活動,如今抵加申請難民,稱加拿大和香港的抗議活動完全不可比。(陸耀輝提供)

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主席董達成說,這一次加拿大政府決定強制清場撤離,是啟動了1988年來首度採用的《緊急狀態法》,但整個過程有完整的立法程序,議會經過辯論和投票通過的,且所有措施必須符合《加拿大人權和自由憲章》。「這個緊急狀態法在30天之後自動失效,或是當情況不再需要的時候,它會被提早撤銷。在緊急狀態法到期或撤銷後的60天內,政府還需要啟動調查,檢討法案過程中的使用情況,其調查報告必須在360天內提交給議會。」

陸耀輝和董達成說,最根本的差別就是加拿大是民主國家,中國是集權國家,中國沒有民主選舉和獨立司法,沒有言論自由,民眾有不滿有冤情,無法改變任何事情。陸耀輝想問汪文斌,如果不滿香港議會和特首,香港人可以拉他們下台嗎?「如果下一次選舉的話,加拿大人可以有權不選(特魯多政府),但是香港情況不同,我們已經告訴政府你們不可以這樣做,但是香港立法會和特首根本不是我們選的。」

前兩天陸耀輝的好朋友之一~歌手阮民安,因為積極參與「反送中」運動,還寫歌支持香港民主自由,被指控涉嫌觸犯煽動及洗黑錢罪而遭逮捕。陸耀輝說,現在香港當局可以隨意扣上任何罪名逮捕任何人,這樣的國度和加拿大如何相提並論?

責任編輯: 李華  來源:RFA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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