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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開冒:汪小菲離婚就離唄,別找國家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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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不知道台灣的大S與餐飲業女老闆的兒子汪小菲的事兒,昨天看「秦爺全燿」的文章,才知道汪和大S離婚了。

明星的婚姻如同三國演義里說的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和。必分必合,結婚離婚是常態,不值得大驚小怪的。但離個婚也企圖收割彩禮就太扯犢子了——有粉絲誇讚汪小菲是「第一個因為愛國離婚的男人」。離個婚,就收割愛國「彩禮」,這麼連累和麻煩國家,太狠心了吧!

十年前汪小菲跟大S結婚,就有粉絲很自豪,認為這汪小菲是為了祖國統一而「和親」,毅然娶了比自己大五歲的台灣老婆。結婚是為了統一,離婚是為了愛國,兩頭揩國家的油,不愧是餐飲業大佬的兒子。

據秦爺說,壓垮這段婚姻的最後稻草,應該是汪小菲於6月5日凌晨的發文,他當時在微博針對「國台辦回應台灣核酸陽性居民飛抵廈門」一事發表看法,他直言多年來一直被污衊,「按我北京人的話,一幫大傻逼,歷史書里一定記着這幫漢奸。」

婚變背後有姦情,是娛記最愛挖掘的八卦,汪小菲離婚是因為「這幫漢奸」,姦情級別巨大,已經達到民族國家級了。語文水平不過八級的,看了汪小菲這句話,還以為他發現了大S養了「這幫漢」的姦情呢,涉及婚變用「漢奸」一詞,很難讓人把責任推給中分頭賈隊長,更適合做「偷漢通姦」的聯想。也許首次離婚沒經驗,錯用了「漢奸」大詞?把一場「和親」大戲串成了抗日神劇。

從愛國角度看,汪小菲實際上是給國家添了麻煩。他的一對孩子留在台灣,當到了祖國統一的關鍵時刻,著名企業家張蘭的孫兒,王小菲的兒女在島上,這炮打起來會不會有點縛手縛腳的?

汪小菲家學淵源,他的企業家媽媽張蘭就是著名的愛國表演藝術家。張蘭曾經是北京市朝陽區的名牌大媽,當然不是舉報名人嫖娼的那種低檔大媽哈,她有「政協委員」和「三八紅旗手」等頭銜,她的彪悍表演節目之一就是對鏡頭大罵移民海外的人不愛國,拍著胸脯說自己拒絕了多國的移民邀請,並配以鏗鏘有力的台詞:「我永遠忠誠於祖國,我是中國人!」當時她的「愛國」表演贏得熱烈的讚頌,給朝陽區大媽長了臉。但這位「愛國烈女」卻早已入了外國國籍。

其實,入外國籍並不等於不愛國,可以把愛藏在心裏當海外赤子嘛。張女士也別把自己看得有多重要,一個開飯店的,未必掌握了什麼要害技術,入籍外國也不算人才流失,用不着發誓賭咒地要做中國人。弄得當中國人好像是個吃虧的事兒似的。

那些愛國表演家如董卿、亞萍、張蘭之流,最讓群眾反感就是這一點,一邊含情脈脈呼喚愛國,一邊把孩子送到國外,甚至連自己也是美籍華人身份。愛國表演家們造成的後果,就是把留在國內愛國當做一件吃虧上當的事兒,這就嚴重地傷害了群眾的愛國熱情。

小縣城的五零後六零應該還記得,八十年代以前,豬肉不能隨便買賣,國家統購統銷,農民養豬但沒有屠宰權,殺豬也歸國營。七十年代有的縣裏就有冷庫了,但時常停電,豬肉在冷庫里也不安生。停電時間過長豬肉開始變質時,縣裏拿工資的人們就被號召買「愛國肉」了。那時拿工資的人的生活也很拮据,一次買幾斤豬肉是妥妥的敗家行為。但庫里的豬肉在發酵冒泡,賣不出去公家就損失了。為挽回公家的損失,接盤買變質豬肉讓自己損失,就是「吃愛國肉」的由來。農民心裏很不平衡:沒錢買肉,連愛國的資格都沒有!拿工資的也一臉苦笑:敗小家,顧公家,自己吃虧,國家賺便宜就行。

愛國本來是一種自然的感情,不知怎麼的就跟吃虧、吃苦掛上鈎了。董卿、張蘭們的表演就變味了,把好好的愛國表演成誘人吃虧上當的托兒,仿佛在收割「愛國捐」。

《讓子彈飛》裏的黃四郎,在每一任縣長上任時,都熱心張羅捐款,並且帶頭捐款,做老百姓的表率。捐款到位後,黃四郎把自己那份拿出來,再跟縣長瓜分老百姓的捐款。董卿、張蘭的帶頭愛國,就跟黃四郎一個套路。

同樣是愛國,有人發愛國財,有人吃愛國虧,這倒沒啥。關鍵要收支平衡,發的愛國財要與群眾承受的愛國代價保持均衡,賺的便宜要在別人吃虧的承受範圍內。否則,愛國財發毛了會造成愛國感情領域裏的大蕭條。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一丘萬壑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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