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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人再向港大發律師信​​ 重申若雕塑有任何損毀港大需負責

高志活又指出,已聯絡多名關注事態發展的丹麥議會議員,促請丹麥外相科弗德(Jeppe Kofod)介入並聯繫中國大使館,要求對方保證照顧好丹麥在香港的財產,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將雕塑帶離香港,以便在其他安全地方豎立這個紀念天安門事件的雕塑。

蔡耀昌重申,香港大學具言論及學術自由,有社會責任及使命保留「國殤之柱」。

香港大學上周四(7日)發律師信,要求支聯會在周三(13日)5時前搬走「國殤之柱」,否則視為放棄。早前已公開聲明為雕塑擁有人的「國殤之柱」創作人高志活(Jens Galschiot),在距離「死線」前17小時,再發表新的聲明。他指已委託律師並在香港時間周二(12日)11時,向港大發出律師信,要求就事件召開聆訊。他期望港大尊重其雕塑擁有權,以便將「國殤之柱」順利搬離香港,並重申若雕塑有任何損毀,港大將要負上責任。

高志活又指出,已聯絡多名關注事態發展的丹麥議會議員,促請丹麥外相科弗德(Jeppe Kofod)介入並聯繫中國大使館,要求對方保證照顧好丹麥在香港的財產,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將雕塑帶離香港,以便在其他安全地方豎立這個紀念天安門事件的雕塑。

而支聯會及清盤人蔡耀昌和鄧燕娥亦於周三(13日),回復由孖士打律師行代表香港大學所發出的信件,交代處理位於港大的「國殤之柱」。回覆信指,高志活先生已發公開聲明指他仍是「國殤之柱」擁有人,他亦已委託律師跟進「國殤之柱」有關事宜;因此,支聯會認為未來較合適的做法,是由香港大學直接與高志活先生代表律師接洽處理。

蔡耀昌重申,香港大學具言論及學術自由,有社會責任及使命保留「國殤之柱」。故期望校方依據過往20多年的行事標準,繼續容許「國殤之柱」保留於港大校園內。

高約7米的「國殤之柱」為丹麥雕塑家高志活的作品,以「六四」八周年為題材,寫有「六四屠殺」及「老人豈能夠殺光年輕人」字句,盼見證香港回歸中國後的民主人權發展。由1998年起,雕塑擺放於港大黃克競樓平台。

不過雕塑正式擺放於港大前,亦已困難重重。早於雕塑抵港前,1997年支聯會的擺放申請被市政局否決,而抵港後,該年6月4日把雕塑搬入港大時亦被校方與警方阻撓,只能橫放於黃克競樓平台旁。該年支聯會一邊繼續向市政局申請永久擺放,一邊巡迴於七間大專院校展出「國殤之柱」。

直到1998年11月,香港大學學生會全民投票通過,永久擺放「國殤之柱」。最終於翌年6月4日,由港大學生會把雕塑從維多利亞公園,移至港大黃克競樓平台,作永久擺放。每年5月,支聯會均會聯同港大學生會親自洗刷雕塑。

惟《港區國安法》成立後,政府及建制派人士不斷施壓,期望移走「國殤之柱」。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周一(11日)時表示,支持港大搬走雕塑,更指「六四事件」已是過去的事,其說法令不少人咋舌。

而建制團體「香港政研會」今年亦曾舉報「國殤之柱」有煽動文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更稱會荼毒學生心靈,及散播仇恨種子,要求校方移除雕塑。

而製作「國殤之柱」雕塑家高志活早前就發聲明,指未收到官方通知移除其雕塑,明言感到困惑。他強調,雖然雕塑於海外展示,原則上仍屬他本人所有。

責任編輯: 葉淨寒  來源:自由亞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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