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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司法部認定《星島日報》美國版為外國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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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Axios新聞網8月25日報導,依照記錄顯示,美國司法部已將《星島日報》美國版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美國司法部大樓資料圖片

據美國Axios新聞網8月25日報導,依照記錄顯示,美國司法部已將《星島日報》美國版註冊為「外國代理人」。

報導稱,美國司法部近年來加強了對外資媒體的審查,其要求《星島日報》美國版註冊為「外國代理人」,這是在華盛頓和北京因後者在美國的影響努力而高度緊張的情況下提出的。

報導指,該報對其作為「外國代理人」的地位提出異議,但根據本周《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提交的文件,美國司法部認定《星島日報》的美國業務符合外國影響工作的要求。

據星島方面稱,「美國司法部《外國代理人登記法》部門的結論是,就該法律而言,(其美國活動)構成政治活動。」星島方面表示,這家位於香港的公司是私營企業,不受中國共產黨的控制或影響。

《星島日報》美國版的業務包括在紐約、洛杉磯和三藩市的報紙,以及位於加州伯林格姆市的廣播電台。報導指,根據《星島日報》美國版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文件顯示,其在美國的業務有一半以上是從一家名為星製作(深圳)有限公司(Star Production(Shenzhen) Limited)的中國公司購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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