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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藉助《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懲處中共國的人權侵犯者

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申請指南

華盛頓—鑑於中國日益侵犯香港人民的基本權利,嚴酷打壓異議人士,大規模拘禁維吾爾人和其他穆斯林少數族裔,國際人權組織呼籲更多的受害者、活動人士和活動團體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尋求幫助。

2014年,當中國人權活動家曹順利在北京市朝陽區的309醫院去世前,她無法預測到,自己的遭遇三年後促成了《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的首次制裁。在她的身後,不僅有和她一樣飛蛾撲火的維權人士,更有一絲伸張正義的希望。

美國《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在2017年12月21日宣佈首次制裁名單,13名嚴重侵害人權與貪污的外國官員在列,其中就包括涉嫌迫害曹順利致死的原中國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局長高岩。

「中國人權捍衛者」國際主任夏磊(Renee Xia)回顧當時看到名單的心情,她形容為「激動,也有些小失望,但是都在意料之中」。她說原本提交的制裁名單包括兩名北京市公安系統中的高級官員,但是最終實施的目標是另外一名中級官員。

「中國人權捍衛者」是一個長期關注中國和香港人權狀況的非政府組織,從2009年開始就一直追蹤和報道曹順利的故事。在曹順利不幸過世之後,他們也通過多種渠道試圖為她伸張正義,包括向聯合國提交報告等等。

在2016年夏天,為此案多方奔走的活動人士和團體看到了希望。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首席民主黨參議員本·卡登提出的《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被納入了年度國防授權法案之中,並且很快在參眾兩院獲得通過。同年12月,時任總統奧巴馬簽署了該法案。

《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非常具有開創性。此前,包括美國在內的西方國家只能通過針對侵犯人權的政府實施經濟制裁來達到懲罰效果,而《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可以用來懲罰侵犯人權的個人和實體,制裁方式包括資產凍結、旅行禁令等。

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在今年八月份出版的《馬格尼茨基制裁法案申請指南》中指出:「該制裁針對俄羅斯和中國這樣的國家尤其有效,因為這兩個國家的腐敗戰利品往往被轉移到國外,因此類似制裁將產生相應效果。」

「保護衛士」的主任彼得・達林說:「這部法案是一個比較新的概念,除了一些專家以外,很少有人知道它怎麼運作。對於個人和小型非政府組織來說,這部法案技術性很高,他們也很難弄清楚怎麼使用。我們花了一年的時間,和負責這些事務的政府官員、外交官、立法部門的官員還有獨立的專家們溝通,問他們普通人和普通的組織怎麼利用這部法案,怎麼成功申請對某個官員的制裁。在完全匿名的條件下,他們告訴我們一些申請和強化材料的技巧。這部中英文版本的指南是特意針對中國和香港的,一步一步告訴人們應該怎麼做。指南也是免費的,你可以拿着這部指南立馬開始起草申請。」

根據《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的規定,公民個人或組織進行的侵犯行為調查結果,通常可作為政府決定製裁肇事者的重要證據。美國政府也允許公民個人或組織直接提交制裁材料。

基於這些規定,總部在紐約和華盛頓的大型非政府組織「人權第一」(Human Rights First)很快行動起來,在2017年初向全球多個人權團體發出信函,並且組織了一些會議。夏磊說:「這些信和會議一是為了向全球的活動人士和人權團體告知這個消息,第二就是提供如何強化申請材料方面的培訓。」夏磊還指出,「人權第一」擁有眾多律師和專業人士,給予了她的組織很大幫助。

《馬格尼茨基制裁法案申請指南》顯示,制裁申請均需包括以下資料:第一,肇事者信息;第二,肇事者實施了哪些符合制裁的行為;第三,相關證據。

在確定製裁對象方面,凡是具體參與實施侵犯,下達命令執行侵犯,或者通過其他方式促成實施侵犯的人和實體,都可以作為被制裁的對象。在曹順利一案上,「中國人權捍衛者」提交的名單是時任公安部黨委副書記、常務副部長傅政華,以及時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陶晶。這兩名官員在任期間,曹順利在獄中遭遇虐待,於2014年3月14日不治身亡,因此二人是下達命令者,負有指揮責任。

在確認了制裁對象之後,夏磊和同事花費了大量時間收集傅政華及陶晶二人的侵權行為和證據,她說:「我們提出曹順利的案子,必須要有從頭到尾所有的證據,被抓到哪裏,抓捕的機構是哪個,哪一天的什麼時候,律師在其間有什麼信函,就是需要各種資料,還包括一些有信譽的大媒體的報道。因為不能是我們單方說,我們單方的說服力很低,但是如果權威機構,比如聯合國——我們曾經向聯合國有關的人權機構曾經提交過報告,要求他們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釋放曹順利——那麼聯合國就有官方的新聞稿或者是給中國政府的信函,所有這些材料都用來支持我們的論點,就是我們說的不是子虛烏有,而是真實發生了。」

《馬格尼茨基制裁法案申請指南》介紹說,申請需要確保列出所有肇事個人或實體的完整準確的身份信息,包括:全名/曾用名,工作地址/家庭地址,出年日期,出生地,國籍,職稱,身份證及護照號碼,性別,本人照片,銀行帳戶信息等等。此外在證據方面,親口證詞,醫學鑑定報告和結果,法院文件,財務交易收據,律師獲得的證詞,由NGO、政府、和政府間組織發佈的報告,新聞報道等等都可以利用,而且出自知名機構(例如聯合國、人權觀察等)的證據來源具有更高的信任度。

夏磊說,他們最後整合的申請材料長達十幾萬字,遞交的機構是美國國務院,而另一渠道則是美國財務部。《馬格尼茨基制裁法案申請指南》建議申請人同時提交兩個部門,尤其需要與國務院下屬的民主人權勞工局以及國際毒品和執法事務局聯繫。該指南還建議與較大機構合作提交,比如「人權第一」組織,甚至可以尋求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幫助。

曹順利一案的申請於2017年9月提交給美國政府,夏磊他們很快就收到了國務院官員的回信,表示傅政華和陶晶的官職級別過高,擔心針對他們的制裁會引發中共當局的強烈反彈。國務院官員主動提出了時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局長高岩的名字,夏磊說:「美國國務院顯然也已經關注到了曹順利的案件,他們也有專門的部門整理收集材料,非政府組織的申請只是推動。國務院也會有自己的調查研究,看應該制裁哪些官員,所以外部的申請不是唯一的信息來源。」

此外,國務院還要求他們補充了一些資料,比如傅政華及陶晶二人是否還存在其他的侵犯人權的行為。夏磊和同事隨後提交了另外近十名在陶晶負責朝陽公安分局期間被該機構迫害的活動人士,其中包括著名的異議藝術家艾未未。

2017年12月21日,特朗普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制裁包括高岩在內的13名人權侵犯者和腐敗官員,這是《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的首批制裁名單。此時,距離曹順利過世已經三年零六個月,「中國人權捍衛者」稱這一成就為「邁向侵權問責的一小步」。

然而在接下來的三年中,中國和香港的人權狀況繼續惡化:中國政府明顯加強了大規模拘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穆斯林少數民族人員的行動,香港「反送中」抗議爆發,西藏當局持續嚴厲限制宗教、言論、遷徙和集會自由,越來越多的維權人士繼續遭到非法拘押和虐待。就在本周一,香港著名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等三人被迫在法庭承認煽動和參與一次未經當局批准的集會,並因此可能面臨監禁。

彼得·達林預計接下來香港的人權狀況依然不容樂觀,他說:「這意味着在香港,你必須尋找到其他的途徑來伸張正義,《馬格尼茨基法案》是其中的一種,因為現在香港的司法體系已經遭到破壞,香港立法會的政治自由已經死亡了。但是我們也要記注,目前香港仍然有一個法律體系存在,儘管已經改變了很多,但依然很大程度上是完整的。我們應該儘可能地利用它,提出更多的申訴,要求遏制警方暴力等等。接下來的戰鬥,就是個人、宗教團體、活動團體、政治團體要儘量利用法律系統,針對一切違反《基本法》的行為提起訴訟,」

在曹順利的案件之後,夏磊和同事在過去兩年也向美國政府提交了一些新的申請,制裁對象包括涉嫌「709大抓捕」的官員。美國最近一次運用《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則是在2020年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四名負責人遭到制裁,包括中共政治局委員、新疆黨委書記陳全國。

彼得·達林表示,越來越多的國家清楚認識到了中共統治的面目,這也激起了多方力量進行抵抗,他呼籲更多人去了解和利用《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他說:「我們希望個人和團體不僅僅是高聲呼籲外界關注人權狀況,而是也對這些人權侵犯者採取堅實有力的措施。」

*《馬格尼茨基制裁法案申請指南》提供如何申請制裁和收集證據方面的具體建議。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美國之音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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