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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婉婷底線全無?高官媽貪污3.6億逼死農民工

—曲婉婷底線全無?親媽貪污3.6億逼死農民工

大家還記得曲婉婷嗎?就是唱《我的歌聲里》的女歌手。

曲婉婷出生於1983年,2000年到加拿大留學時參加了一場電視台舉辦的音樂比賽,並憑藉出色的歌喉拿了冠軍,正式開啟了她的音樂道路。

從2005年開始,曲婉婷嘗試了自己寫歌,多種多樣的曲風和讓人共情的畫面故事感讓她在音樂圈裏站住了腳,並簽約了加拿大的經紀公司。

2011年,曲婉婷創作的《我的歌聲里》成為了電影《春嬌與志明》的插曲,這首歌讓她一炮而紅,在國內擁有了很高知名度。

在這之後的幾年裏,曲婉婷一直以創作型女歌手的身份活躍在娛樂圈,參加節目,開演唱會,上綜藝,賺了不少錢。

曲婉婷的母親叫做張明傑,在她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和父親離婚單獨撫養她長大,也許是對女兒的愧疚,張明傑一直富養着曲婉婷,讓她出國留學,在國外自由自在的玩音樂,參加各種比賽,享受着比常人奢侈太多的生活。

本以為曲婉婷和母親的故事,會是個理智的單親家庭母女互相扶持的結局,卻沒想到張明傑的錢來路不正,曲婉婷花出去的每一分錢,都是實打實的人血饅頭。

2014年9月22日,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張明傑案件,據悉張明傑因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項罪名,涉案金額高達3.5億人民幣情節惡劣。

大家都看過電視劇《人民的名義》吧?坊間傳聞這部劇里的高小琴,就是以張明傑為原型創作的。

2016年7月20日,張明傑的貪污案在黑龍江省哈爾濱中院審理完畢,由於涉案金額巨大且情節惡劣,檢察院建議判處死刑。

可曲婉婷方的律師卻表示,證人與張明傑有利害關係,檢方查案時有不規範行為,因此張明傑是無罪的。

張明傑真的無罪嗎?

要知道張明傑在案發之前,是哈爾濱市的發改委副主任,同時還是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是個政府工作人員,平時接觸的都是底層老百姓,她貪污的錢也是從老百姓身上得到的。

據說張明傑貪污的相關款項原定用於下崗員工的安置房,但由於內部操作最終導致很多人拿不到錢,逼死了很多農民工,讓很多人家破人亡。

比如在哈爾濱的冬天停掉了工人們的暖氣,讓他們自生自滅,最後工人們只能燒煤度日。

除此之外,張明傑還通過暴力等手段鎮壓了工人們,讓他們求助無門,只能眼睜睜的看着救命錢和拆遷款被挪用。

由於醫保斷繳,患病的下崗員工又拿不到安置費,最終他們只能選擇自殺,而張明傑自己也在採訪里說過,每個月都有員工死亡。

更微妙的地方在於,曲婉婷對母親的罪名也不是一無所知的。

她在成名後的某次採訪里表示,自己的母親是英雄,因為她給了自己最好的生活,不管她是因為什麼而得到總之是得到了。

就…還蠻微妙的。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糊說娛有料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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