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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偷渡港生名單流出!家屬哭訴音訊全無 指林鄭不聞不問

李媽媽斥政府現時基本上是不聞不問,「12條人命,點解12個香港人俾人拉,香港政府可以完全不聞不問?」她指,警務處也須出來交代被捕人士被捕的原因及程序,直言現時基本上無法想像兒子的處境,「個個都系我哋個寶,我唔敢諗,越諗越驚……」

12名反修例運動中被捕的青年上月底疑偷渡往台灣途中被 大陸公安截獲,至今仍被扣押,音訊全無,多名代表律師先後到看守所嘗試會見當事人,屢被 大陸當局阻撓,而港府就冷待事件。

被捕青年的家屬今日(12日)在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涂謹申及民主派初選出線人鄒家成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朱凱廸指家屬分別來自6個被捕人士的家屬,在場家屬不時低頭拭淚,批評香港政府未有提供協助,形容自己如同被「踢皮球」一樣,向多個部門求助都不得要領。有家屬批評特首林鄭月娥對被扣留的港人愛理不理,斥枉稱為香港人的母親;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指,比較其他港人在外被囚案件,認為特區政府的回應有欠積極。

被拘留人士母親:佢哋系香港人,有咩都應該返香港先

家屬怒批特區政府「冷處理」他們家人被拘押。被捕者李子賢的媽媽在記者會說,被捕者都是香港人,過去多日因為怕被拘押的家人有危險而「無出聲」,但至今仍然音訊全無,她續說「而家覺得當佢哋唔系人咁!佢哋始終系香港人,有咩都應該返香港先,我覺得佢身為特首,應該保護返香港嘅市民,(對林鄭表現滿唔滿意?)我覺得佢好似無做過嘢。」

另一被捕者鄧棨然的弟弟說,林鄭曾經自稱為「香港人的母親」,若然為母者發現兒子走失都會「發曬茅」,一定會用盡方法,甚至會用自己的性命換回寶貝的兒女,批林鄭枉稱為香港人的母親:「既然佢(林鄭)講到自己真系香港人嘅母親,(但)我見唔到有咩行為同佢所講嘅系相稱!」

他形容,林鄭的回應是「唔care(關心)、平淡、唔知點,甚至系不屑一睇,你點話自己系香港人嘅母親呢?」

家屬在記者會上提出四大要求,分別包括拒絕官派律師,促請當局立刻讓家屬委託的律師面見被拘留者;要求 中共當局提供合適藥物予有需要的被拘留者;要求 中共當局准許被拘留者致電家屬,以及要求港府保障港人權利,將12人由接回香港。 

被拘留人士母親:唔知佢平唔平安,個人仲喺唔喺世上

被捕人士李子賢的母親李媽媽稱自己與兒子在 大陸不認識任何人,不相信兒子會在 大陸委託律師。本報記者攝

被捕人士李子賢的母親李媽媽已聘請中國律師,而律師已帶備中國公證書,向看守所要求與李子賢會面,當局跟李媽媽說在48小時內會回覆,惟不久後卻通知她,謂已經為她兒子委託兩名律師。

李媽媽重申不會相信兒子會委託其他律師,「佢系一定唔會咁樣做,我哋喺大陸無親戚,唔識任何人!我唔知點解個事情咁樣,我想請自己律師都唔得」。她又指「我唔知點解個事情會咁樣」,稱事情發生至今已逾二十天未能與兒子會面,哽咽謂:「我哋成家人都好擔心,唔知佢平唔平安,個人仲喺唔喺世上,我想佢(當局)快啲交代返,畀我哋見嚇佢……」

李媽媽斥政府現時基本上是不聞不問,「12條人命點解12個香港人俾人拉,香港政府可以完全不聞不問?」她指,警務處也須出來交代被捕人士被捕的原因及程序,直言現時基本上無法想像兒子的處境,「個個都系我哋個寶,我唔敢諗,越諗越驚……」

家屬撥打公安提供聯絡電話

對方稱無法核實身份

家屬Derek於28日收到 大陸當局發出的《港澳居民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情況通報表》,撥打文件上的聯絡電話,接通後對方卻指無法核實其家屬身份,要他們親自到 大陸、或尋求香港警方部門協助。

Derek其後致電香港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駐粵辦着他跟隨 大陸公安提供的方法跟進,「就系喺咁推嚟推去」。

他指 大陸當局一直要家屬循正確途徑查詢:「我都唔知咩先系『正確途徑』,系咪就系要我哋上去大陸呢?但我哋上去又要隔離14日。」他指現已不知如何是好,他相信在律師有公證書都未能會見當事人的情況下,即使家屬到場,都會被當局拒絕會面,未必有幫助,但會考慮親身到 大陸。

被捕人士父親憶兒子被捕當日

曾說到南丫島釣魚

被捕者鄭子豪的父親指,兒子被捕當日跟他說要與朋友到南丫島釣魚,後來卻突然收到 大陸警方通知兒子被拘捕,他稱相信兒子真的只是到南丫島釣魚,因為兒子在出門前有帶同魚竿等釣魚物品。

他指兒子被捕至今,一直無法跟他接觸,一切消息全部從傳媒得知,「所有嘢都系大陸講出嚟,我又唔知系咪真,希望香港政府可以調查事件。」

被捕者鄭子豪的父親指相信兒子只是到南丫島釣魚,希望港府可徹查事件。 

涂謹申比較過往港人在外被囚案件

形容港府今次態度消極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有多次協助港人在外被囚的經驗,包括2018年4名港人在菲律賓因藏毒罪被判囚終身。

塗比較港府在兩次事件的表現,指特首林鄭月娥在港人於菲律賓被控藏毒的案件中,多次去信菲律賓政府表達關注,亦有促請中國駐菲律賓大使探望在囚港人,表達關心,形容做法「積極」。

而在12港人被捕一事上,塗曾要求駐粵辦職員到鹽田看守所探訪12名港人,認為是人道做法,惟駐粵辦在回信時迴避了有關問題,並建議家屬尋求中國律師協助,並沒有提及12名港人的具體情況。

塗又比較港警對待其他被通緝逃犯的情況,指警方曾經去信德國政府、通緝身處德國的「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但今次12港青被捕的案件,卻未見相關行動。

「官派律師」多屬無法負擔律師費 或找不到合適律師

對於12名港人被委派「官方律師」一事,涂謹申指自己與 大陸律師了解過,家屬向來很難獲批與當事人會面,但律師則有權與當事人會面,一般只會因被拘留者無法負擔律師費用、或找不到合適律師,才會出現當局為被捕者委派「官派律師」的情況。

但現時12名被捕者的家屬即使已自行聘請律師,卻被拒會面,涂謹申認為是不合理:「至少畀當事人見一見個律師,畀佢知道阿媽搵咗個律師,如果唔鍾意咪拒絕,起碼個律師同阿媽有交代,同社會有交代。」

現甚至有 大陸律師協會勸告那些律師、不要代表該12名被捕港人,「點會咁㗎啫?而家港人在 大陸法律權益受唔到保障,特區政府絕對有責任保障佢哋權益。」

涂謹申續指,警方有責任安排該12名港人回港,故已向警方發信,要求警方安排12名港人回港,使他們依照香港法律受審。另外又已去信政制及 大陸事務局,要求當局保障12名港人的法律權利。

入境處稱接獲10人家屬求助

入境事務處回應稱,其「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及駐粵辦共接獲10人的家屬求助。駐粵辦稱,「據悉,該12名港人現時身體狀況良好,及已聘請 大陸律師代表。」

入境處又指,一名家屬昨晚要求取得與被捕人士的關係證明以委託律師,當局已於今早發出所需文件。至於當事人的藥物需要,當局指家屬可將其書面訴求交予當局代為向 大陸機關轉達。消息指,申請關係證明書正常程序需時25個工作天,當局已就此次申請「特事特辦」,盡力協助當事人。

警方指,接獲 大陸通報12名港人被 大陸公安機關拘留後,已即時通知被捕人士家屬,並向家屬提供向特區政府求助的渠道。警方稱,就個別家屬提出的要求,相關部門會繼續與當事人家屬及駐粵辦保持緊密聯繫,跟進事件,以提供適切協助。警方又指,正積極與 大陸執法機關聯絡,了解案件進度,適時作出跟進,但目前並未收到進一步資料。

責任編輯: 秦瑞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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