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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雄文: 大多數中國人對「自由」的理解都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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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並不是一個讓人容易理解的概念,但卻是最重要的概念,需要被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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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個使用很頻繁的詞彙。

不管是外國人還是中國人,影視劇里還是現實生活中,大家都挺愛用。

但在我個人的認知里,我是覺得情況不容樂觀,雞同鴨講、一地雞毛的情況很多,這樣不太好,需要一起先把概念搞清楚:什麼是自由?

首先我們要確定的一個基本事實是:「自由」這個概念是西方來的,並非中國文化里的原生概念。

事實上,我們目前所討論的絕大多數科學和社會科學概念都是近代中日兩國學者在翻譯西學經典時,利用漢儒經典重構出來的。

「自由」便是其中之一。

這個很好理解嘛,畢竟這些東西都是人家西方人發明的,否認這個事實顯得沒那麼大氣,最好的態度就是先承認後趕超,這沒啥臉好丟的,中國社會這三十年的飛速發展就是明證。

所以對於有些國人牽強附會的把自由兩字拆分開來用中文字面來理解,試圖說明中國老祖宗也講自由的情況,我只能用兩個成語來形容——「無知無畏」、「貽笑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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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自由這個概念由來的最初,就要回從人本身說起。

我先用美國哲學家卡倫的話來起個頭。

這句話能夠對自由的源起做個便於理解的解釋:「自由的人們是另一種人,他們為之奮鬥的絕非在他們之外並超越他們的法則,而是他們之中的生命的源泉和方式。他們對於自由的信仰就是他們對自身的信仰。」

從這句話可以解讀出:在西方的文化傳統中,「自由」是人類作為一種超越其他物種、凌駕於其他動物之上的獨特屬性來認識和理解的。

而漢語中「自由」兩字的字面意思更多是指代自由自在、恣意妄為、不受約束的狀態,這種狀態其實和野生動物的狀態類似。

也就是說,大多數中國人把「自由」概念和動物性劃上了等號,這就和西方文化中的「自由」所指代的意義完全顛倒並相互對立了。

其實恰恰相反,西人所說的自由更多隱含的意思是人類能夠擺脫動物本能的束縛,有能力去選擇不去做不好的事情,從而選擇不同於動物的高等級的生活,這才是自由的本意。

然而,因為這種語言本身的差異造成中國人對於自由的理解南轅北撤,這是讓人非常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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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在《人類學》中將人生規定為「自己構成自己」的過程,認為人類的主要特徵就是不斷地把自己創造為理性的存在。

可見,人之所以獨具自由就是因為人獨具理性和意識,才懂得自由選擇,沒有理性也就談不上自由。故在西方文化的語境中,自由在某種程度上是和理性等價的概念,其實是在強調人類作為理性存在物的自我構成的過程。

那麼,自由這個屬性在西方文化長河中是如何源起並流變的呢?這個屬性的意義何在?其構成法則是什麼呢?這就要牽扯到西方傳統的文化基因:自然法傳統基督教傳統了。

公元前一世紀,古羅馬法學家西塞羅就指出自然法是世上最高的法則,其內容既是神賜予人類的自然理性,人皆天生秉賦之。這種自然法觀念發端於古希臘、古羅馬橫亘中世紀深刻影響西方社會,可以說是奠定西方文化的基石之一。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西方文化基因中認為自然法才是最高法則,那麼這個「不成文」的自然法則又如何落實呢?在西方文化中,很長一段時間的答案是:基督教!

這個自然法的落實有賴基督教義的指引,而聖經就是啟示。

在偉大的中世紀神學家阿奎納構建的體系中,自然法高於人為法,而自然法是靠永恆法(上帝)來啟示和指引。人的自由和理性就是上帝贈與人類用以指導自己乃至世界進入至善境界的禮物。

所以,西方文化才把對於自由的信仰看成對自身的信仰,才把自由視為終極價值,而人類自己制定的法律不過是保證這個終極價值的工具而已,如果不能保證,以上帝的名義取締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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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社會達成共識的一個觀點是說:自由是法律之下的自由。

這個理念在現代社會中是成立的,但在西方社會的演變中,並非一直如此。我們來看古希臘的索福克里斯說的話:安提戈尼認為上天寫在她心中的「不成文法」——雖然我們不知道它何時何地出現——必須超越國家的法律而成為我們行為的最終依循。

如此可見,在西方文化基因中自由並非是一直指法律之下的自由,在很長一段時間裏,自由之所以被認為最為重要,那是因為這是上帝特別賦予人類的本領。

從哲學的意義上說,自由就是一種理性的反思,我們人類自身在面對各種選擇的處境中的一種基於理性的反思能力。

當然,在現代社會的今天,我們已經拋棄了上帝這個超越性位格的概念,轉而尋求其他理念(如功利主義)來搭建價值體系。

但我們必須認識到,自由概念的源起卻和基督教和自然法的文化傳統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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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基督教在發展的過程中是犯了錯的:教會把這個啟示給包攬了。但是我們很容易就可以辨析出,這種錯誤不是基督教基因對於西方文化的反動,而是人類沒有在哲學上理清信仰和世俗位置所導致的政教合一的錯誤。

而宗教改革和啟蒙運動把個人的自主性和上帝溝通的權利交還給了個人,成就了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這也促成了近代西方社會的飛速發展,幾乎是跑步進入了現代社會。

從這個過程中,我們可以清晰的洞見:自由在西方文化中的準確含義就是人的自主性,人在自身理性基礎上的反思能力,是人的本質所在。所以,自由是西方文化中最核心的概念和最高的價值,是一切社會模式和行為的目的所在。

我們不管這種價值是上帝賦予的還是人類利於自身的價值計算的結果,自由這個概念的潛台詞都是「選擇去做正確的事情」,而不是「什麼都可以做」。

如果有人告訴你,殺人放火就是自由,那人不是騙子就是傻子。

沒有傲慢,只有反思;沒有雞湯,只有哲理。用哲學解剖生活,大家好,我是和所有人保持不同的北游

作者簡介:北游,自2004年起堅持互聯網寫作至今,筆耕不輟,長期專注哲學和政治哲學領域,對社會熱點和公共事務見解獨到,文章在凱迪、天涯、搜狐等全國知名BBS被閱讀上千萬。現為「北遊說事兒」和「北遊說康德」公號主,銳見傳媒特邀作者。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北游獨立評論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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