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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亡國之際 李師師的真實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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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宋代男性以簪花為時尚 二、扈三娘的「一丈青」究竟何意 三、李師師的真實命運

遼代佚名《散樂圖》,宣化遼墓壁畫中的伎樂男子也都簪花

一、宋代男性以簪花為時尚

《水滸》裏有個大名府的小押獄,「生來愛帶一枝花,河北人順口,都叫他做一枝花蔡慶」。梁山泊英雄排座次後,他分得的任務是專管行刑的劊子手。日本宋史學者佐竹靖彥注意到蔡慶簪花的現象,但他認為,在宋代,「死刑犯即將被處死時,劊子手在其鬢髮上插上一朵花以為其送行,蔡慶的習慣便是由此而來的」,故而「一枝花」的綽號比他哥哥蔡福的「鐵臂膊」更可怕。

但從前引小說里交代蔡慶綽號來歷時,只說他「生來愛帶一枝花」,則佐竹的論點雖可以聊備一說,但似乎過於穿鑿。至於為死囚犯在處決前簪戴紙花,焉知不是尊重罪犯生前髮飾習俗的人性化舉動,就像給死刑犯送上斷頭飯、永別酒那樣,是讓他享有做人最後的權利,未必就是宋代死囚犯行刑前的特殊規則。

之所以如此解釋,關鍵還是因為,在唐宋兩代,簪花並不只是女性的特權,男子也是可以有權染指的。

明代陳洪綬《水滸葉子》中簪一枝花的柴進

宋代每逢重大節慶,例如郊祀迴鑾、皇帝生日、宮廷會宴和新進士聞喜宴等,君臣都有戴花的習慣。宋徽宗是一位雅好聲色的風流君主,《東京夢華錄》說他每次出遊回宮,都是「御裹小帽,簪花乘馬」,從駕的臣僚、儀衛,也都賜花簪戴。

宋代凡參加皇帝舉辦的宮廷宴會,大臣都能領賜到宮中名花。有一次,寇準以參知政事入宮侍宴,真宗特賜異花,說:「寇準年少,正是戴花吃酒的年歲。」這種賜花,一般官員都自己佩戴,親王和宰執則由內侍代他們將花插到襆頭上,有時皇帝也讓內侍為寵愛的翰林學士簪花。

皇帝所賜之花,也有種種區別。其中自以真花最為珍貴。每年三月,君臣共赴金明池游賞,與游群臣才得遍賜「生花」(即鮮花)。真宗時,有一次曲宴宜春殿,賜花,「出牡丹百餘盤,千葉者才十餘朵,所賜止親王、宰臣」。其他則是人造花,分為三品:絹花成本較低,有遼朝使者參加的皇帝生日宴,為向遼使表示節儉,就用這種絹花;羅帛花色澤艷麗,一般用於春秋兩次宴會;大禮後恭謝、上元遊春等,從臣都隨駕出巡,到時有小宴招待,這種場合則賜「滴粉縷金花」,這種人造花以珍巧著稱。一般官員雅集,也有簪花的風習。

宋代官場慶典中簪花的慣例一傳到民間,則不論性別年齡,不論貴賤貧富,甚至不論平日節慶,都簪花成習了。據歐陽修所見,洛陽「春時,城中無貴賤皆插花,雖負擔者亦然」;另據王觀說,揚州也不論貴賤「皆喜戴花」。比較起來,人們更喜歡簪戴與觀賞鮮花,於是,就引發了誘人的商機。

花圃原來是作為達官貴人莊園的附庸,到了宋代,種花業也逐漸成為獨立的商業性的新興農業,甚至出現了一種叫作「花戶」或「園戶」的種花專業戶。

馬塍在南宋已經成為臨安城花卉種植基地,「都城之花皆取焉」。由於馬塍一帶「種花土腴無水旱」,即便「園稅十倍田租平」,花戶仍能獲得較好的收益。據葉適說,這些馬塍花戶深知「高花何啻千金直,着價不到宜深藏」,沒有好價錢是絕不出貨的。而且,有的花戶已經有了自己固定的客戶,不愁賣不出去。

不僅杭州,蘇州東城與西城「所植彌望」,揚州種花的專業戶也是「園舍相望」,就連陳州(今河南淮陽)的園戶也是「植花如種黍粟,動以頃計」。

與此同時,都市賣花業也紅火了起來。除兩宋都城外,洛陽、成都、蘇州、揚州等大城市,都有定期的花市,其喧鬧程度以至於「車如流水馬如龍,花市相逢咽不通」。揚州開明橋「春月有花市」,市上芍藥的身價有時比洛陽牡丹還昂貴。成都則二月舉辦花市,以海棠花為勝。洛陽的花市似乎每年在牡丹盛開時開張。在宋代都市,賣花人也成為一道流動的風景線,賣花聲成為一首悠遠的協奏曲。

簪戴鮮花固然時髦,但一來有時令限制,二來花銷不菲,因而仿製生花就開始走俏,制花業也應運而生。宋太祖時,洛陽有姓李的染匠,擅長打造裝花襭,人稱李裝花。仿生花多以絹、羅製成,也用通草或琉璃作為材料。據《夢粱錄》記載,宋代杭州城裏,一種羅帛脫臘像生四時小枝花朵,「沿街吟叫撲賣」。諸行市中則有花團、花市和花朵市,主要坐落在官巷裏,其間花作行銷的首飾花朵「極其工巧,前所罕有者悉皆有之」,又以齊家、歸家花朵鋪最負盛名。

南宋李嵩的《夏花籃圖》

南宋李嵩的《冬花籃圖》

二、扈三娘的「一丈青」究竟何意

梁山好漢中,刺青的頗多,魯智深之所以稱「花和尚」,乃是身上有花繡刺青之故。至於燕青的文身更是美不勝收,「一身雪練也似白肉」,「遍體花繡卻似玉亭柱上鋪着軟翠,若賽錦體,由你是誰,都輸於他」。

不僅《水滸傳》,作為其雛形的《宣和遺事》,對綠林好漢們身上的刺青也是不吝筆墨的。日本研究《水滸傳》的學者佐竹靖彥,乾脆把智取生辰綱的晁蓋集團叫作「刺青團伙」

刺青,即文身。宋代又有花繡、文繡、刺繡、錦體等別稱,有時也叫雕題、雕青。雕青包含的範圍較廣,而雕題則專指面部的刺青。

這一習俗可以追溯到殷周之際的泰伯、虞仲,據《史記·周本紀》載,他倆為讓位給弟弟季歷,流亡荊蠻,「文身斷髮」。文身原是南方的風習,據學者應劭解釋,因南方人常與水打交道,故而斷其發而文其身,「以像龍子」,意在模擬同類之形,以「避蛟龍之害」。

唐代以前,史書所載的文身習俗,基本上分佈在南方沿海多水的區域,也就是柳宗元詩所說的「共來百越文身地」。唐代以後,內陸人文身就時見於文獻。據《酉陽雜俎》,荊州有個名叫葛清的,通體遍刺白居易的詩句二十餘處,而且來個以畫配詩,人們乾脆稱他為「白舍人行詩圖」。

宋代,男子文身並不罕見,女子刺青基本上僅見於南方少數民族。這是因為南方少數民族大多為越族之後,還保持着「人皆文身」的舊習,以至於「文身老及幼,川浴女同男」,互相欣賞文身之美。據《太平寰宇記》說,宋代海南黎人崇尚文身,並根據身上花紋多少「以別貴賤」,豪富者多,貧賤者少。《嶺外代答》指出,海南黎族女子在成年禮上,就置酒會親友,由女伴為她在臉上親施針筆,刺出細巧的花卉飛蛾,在其間空白處襯上淡栗色的底紋,美艷動人,而身份低卑的婢女卻沒有這樣繡面的資格。

大約晚唐五代以來,中原地區職業兵的文身現像已經相當普遍。他們都是出身低賤,才迫不得已去吃軍糧的,因而刺青的兵士即便熬成將帥,也難免有一種自卑感。

到宋代,軍隊裏文身更是司空見慣。宋初,有個姓張的軍士,「其項多雕篆」,人們都叫他「張花項」。入元不久,蒙古軍看到漢地百姓「手上有雕青者」,認定文身者即原來吃軍餉的士兵,就「刷充為軍」。這一誤解,也說明了刺青與宋代士兵之間有着剪不斷的聯繫。

也許因為雕青率先流行於行伍,而刺青的武人容易給人以一種剽悍難纏的恐怖感,因而在北方,遲至北宋中期,刺青還是被視為不端之行,其人也往往令人側目。不過,大約到北宋後期,刺青既不再是局限南方濱海或落後地帶的區域性習俗,也不再是軍伍士卒低賤身份的象徵性標誌,而逐步成為流行於民間的一種時尚,開始受到追捧。據《東京夢華錄》記載,宋徽宗晚年,也就是梁山好漢起事前後,東京大街上每有節慶遊藝,少年狎客總是輕衫小帽,跨着馬追逐在妓女隊伍後邊,另由「三五文身惡少年」為他們控御着馬匹,由於這些惡少露出大腿上的刺青,世人戲稱這一馬隊為「花腿馬」。這種風尚在南宋依舊長盛不衰。南宋都城社團中有錦體社,成員即由刺青者組成。

責任編輯: 李廣松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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