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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最奇特憲法條文 保住香港三權的命系一線

—命系一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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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人類歷史上最奇特的一個憲法條文,因為它是一條不允許通過某類法律條文的條文:國會不得制訂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

港澳辦及中聯辦「強烈譴責」議員郭榮鏗拖延內會主席選舉,揚言以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治罪,林鄭及建制派緊跟兩辦開火。路透社長文,訪問三名匿名資深法官,指香港法治岌岌可危。預定明年1月繼任終院首席法官的張舉能,曾以人大釋法,違反司法原則回溯既往,即以之裁決釋法前的梁游宣誓事件,判決時明言人大釋法是 大陸法律問題,香港《普通法》不能過問。法律界對張官判決有「極大保留」。

香港的行政、立法、司法這三權都已經命系一線。但如果仍然有一線的話,那麼這一線是什麼?

歷史回帶到兩百多年前,美國於1787年舉行制憲會議,經過四個月激烈爭論,艱難地確定了三權分立的國家政體。這個憲法總體指導思想,就是「像防賊一樣防着總統」。但是,開國元勛之一的傑佛遜很快發現了這一憲法的致命缺陷,那就是:國家權力雖然被分拆為立法、司法、行政三大塊,但三者事實上都只能操縱在官吏手裏。對於絕大多數民眾來說,如果沒有任何可以操縱在自己手裏的直接權力,他們最終將一無所有。基於這一思考,傑佛遜經兩年多努力,推動《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於1791年通過。

這也是人類歷史上最奇特的一個憲法條文,因為它是一條不允許通過某類法律條文的條文:國會不得制訂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伸冤的權利。後來當上美國第三任總統的傑佛遜有句名言,「在一個沒有報紙的政府和一個沒有政府的報紙之間,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

命系一線的一線,就是監督三權的第四權——傳媒,即使三權分立的國家也如此。何況香港?香港的一線,就是還沒有全部死去的傳媒。

最近,好幾位文友撐《蘋果日報》訂閱,我與一些年輕朋友談起,他們對《蘋果》卻有些批評意見。一是訂閱很難,但退訂太容易。這和全世界的網上訂閱相反,訂《紐時》、訂Netflix、訂NBA,都超容易,要退不容易。這跟一般售貨可退不一樣,因為網上免費資訊太多了,必須依賴人的慣性。其二,受泛民的意識主導,過去反本土、批梁游、梁天琦以至批言論港獨,選舉時的陰謀論和協調益泛民,經反送中後,年輕人不再計較以往,去年紛紛訂閱。但其後對泛民政黨做錯也網開一面,「成日做埋啲膠嘢」(我不知道指什麼),黃絲心態就系取消訂閱。其三,只容納同溫層意見,不是以文章質素先行,沒有了百家爭鳴,不好看了。在多元意見和深入報道方面比不上免費的《立場新聞》和《眾新聞》。其四,果籽離開以文字為主軸的定位,玩拍片質素不及YouTuber,是舍長就短。

這些意見我不完全同意,至少我在《蘋果》撰文撐本土、支持包括對港獨議題的言論自由、撐梁游等就沒有被干預。當然,我希望對年輕人的各種思想可以廣開言路。年輕人的能量有多大,去年的反送中和區選可見一斑。

不過,我對年輕朋友說,在現時香港的傳媒環境下,如果有一份像早前爆出的林賤寫給中央的報告,除了《蘋果》可以給什麼傳媒?經過反送中,這類內部文件一定還有許多人想送出,有許多黑幕想揭發,但要保證提供者安全,真的只能是《蘋果》。去年對警暴和激烈抗爭報道,當然還有《立場新聞》,有RTHK,但前者資源有限,後者的財權掌政府手中,岌岌可危。《蘋果》是仍然有資源、仍然最有力的主流實體傳媒,它的生存對於命系一線的香港,至關重要。

伏爾泰說:「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年輕朋友對《蘋果》可以有許多不贊同,但要誓死捍衛對極權政治的監督權利。我相信黃毓民也會同意我的看法。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蘋果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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