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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中共為何推出「合村並鎮」?(上)

為解決「三農」問題,中共日前推出「合村並鎮」,將在全國各地農村的部分地區進行大面積拆遷。那麼,什麼是「合村並鎮」?中共為何推出「合村並鎮」?背後的目的是什麼?

據大陸媒體報導,中國農村正在緊密鑼鼓的實施「合村並鎮」(也叫「撤村並鎮」)計劃,該計劃是根據2018年9月26日,中共國務院印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文件以解決「三農」問題。

什麼是「合村並鎮」?文件第九章第四節中稱,對位於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以及人口流失特別嚴重的村莊,通過易地扶貧搬遷、生態宜居搬遷、農村集聚發展搬遷等方式,實施村莊搬遷撤併。

(網絡圖片)

所謂「三農」是指農業、農村及農民。農業是指整個農業的產業如何振興,農村是指整個農民的生活狀態和環境是否得到現代化的提升以及農民的實際生活水平是否得到提高。

大陸金融分析師任中道對大紀元表示,中共搞「合村並鎮」有三方面目的,一是提高城鎮化率,利用土地招商引資,當地官員搞政績,或騙取補貼;二是房地產開發,和棚戶區改造一樣,換了個名字;三是把人集中起來管理,便於監控。

中國經濟學者何軍樵對大紀元表示,解決「三農」問題是表面目的,中共真正的目的是強化統治,穩定社會的管理基礎,它是要「維穩」。

「歷史上幾乎都是農民造反,王朝垮掉,農村不亂,國家就不會亂,所以,從中共的執政角度,它對農村非常關注,為了使『三農』問題得到所謂的解決,下了很大功夫,而且對農村的各種矛盾也是非常的敏銳。」

對此,中共採取了兩個做法,何軍樵說,第一,表面上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發展農業,解決好『三農』問題,「農民就不造反了」;第二,加強黨的管理,強化治理,「現在黨的村支書都由國家發錢,也就是它不會放鬆對每一個社會細胞的控制,控制到每一個村裏面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這兩點就是它的動因。」

網民對「合村並鎮」不買賬

《規劃》中稱,「合村並鎮」搬遷撤併後的村莊原址將復墾還綠,而且遷建撤併中,不得強制農民搬遷和集中上樓,不搞「一刀切」。

但據悉,「合村並鎮」將效仿城市,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房、統一居住,統一拆遷,把更多的宅基地騰出來,恢復耕種,保證18億畝可耕地紅線。

對此,有許多網民紛紛發帖:「不強制全國人民有幾戶願意的?」「當年蘇聯集體農莊。」「絕對被執行的面目全非。」「城市裏的強拆三絕『斷水、斷電、斷路』之後,還有的選擇!?」

「農村拆遷800一平,還沒有3線城市零頭多,誰願意拆?鎮上買個房子還要倒貼10幾萬,還是農村房子住着舒服,空氣新鮮。」「我有房子,不能因為合村並鎮就將房價便宜折算再去買翻了十倍的房子吧?!這錢誰都不願意出。」「瀋陽市的區縣政府,承包地溫室大棚都按違建拆了。」「私有財產應受法律保護。」「最後最倒霉的人是:沒有了土地,又沒錢的農民,年老體弱多病時,吃土也要看別人的顏色!因為你一無所有!」

「貴州多少山里合併到城市裏,沒呆半年都又跑回來了,沒工作就沒有吃的,農村上還可種點莊家。」「我還是比較喜歡農村的生活,有自己的小院子和菜地。」「住樓房,還要交物業費。」「我還需要土地給我養老呢。」「不拿群眾一針一線別忘了。」

何軍樵說,中共根據山東德州經驗,推出強化農村走城鎮化的「合村並鎮」方案,目前已經搞了幾個樣板村,外表是住新房,環境也不差,但存在許多問題。

「搬遷後的新房離承包地太遠,農民種地不方便;不能養牛養羊,不能種菜,還得自己買菜吃,還要交物業管理費,生活水平實際上是下降了。還有,雖然人集中居住,辦工廠容易招工,但中國目前缺的就是工廠,如果一個農村家庭沒有人出去打工,他的家庭基本就是貧困的。更重要的是,拆並過程中如何保障農民的權益,沒有錢買不起新房等問題。」

何軍樵表示,「合村並鎮」中的扶貧搬遷、生態宜居搬遷還是農村集聚搬遷,其實中共最終目的是為了賣地,「地方政府叫土地財政依賴症,不賣地就工資發不了、城市建設搞不了,就得不斷的征地、賣地,這是體制問題。」

(網絡圖片)

「合村並鎮」收走「承包地」「宅基地」

實施「合村並鎮」計劃後,無論是「承包地」還是「宅基地」,農村許多土地將被收走,「宅基地」將用於耕種。

何軍樵表示,收走「宅基地」可能會帶來問題,「農村的宅基地是一個產權不明晰的地方。」他說,「當初農民用自己的耕地加入合作社,但宅基地沒有繳給合作社,宅基地到底是誰的,按照中共所謂的政策,宅基地都是國家的,但是人家沒有繳,那是人家的祖產。」

中共49年建政後,採取暴力土改,消滅了所謂的地主階級,把地主的田分田到戶給農民。社會主義改造時,農村成立互助組,農民將分得的土地入股合作社,到了大躍進的人民公社,土地從農民一家一戶所有變成了集體所有,農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土地被收歸國有,土地國有化從此開始。

「1949年到1979年這30年裏,中國的農民是非常苦的,」何軍樵說,農民失去了自己的土地,也失去了自己的人身自由,「被限定在人民公社和生產隊的範圍里,生活非常痛苦。」

79年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國開始所謂的經濟改革,「最早是安徽農民包產到戶,從新將土地分配給農民,」何軍樵說,「但並不是把原來入股的土地還給農民,其實這是政府違約,因為合作社不搞了、人民公社也取消了,就應該把農民的土地還給農民,它不還,它搞承包製,年產承包製,也就是說,土地已經是國有的了,不是私人的,只是交給你耕種。」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大紀元記者易如採訪報導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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