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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震宇: 緊急法 必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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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香港爆發海員大罷工。(資料圖片)

從一開始,《緊急法》就註定失敗。怎麼說呢?由當年立法的成效、「海員大罷工」說起。

港英的高壓、極權與專制,是《緊急法》的起點;直至「沙田慘案」,最終煞停了這條惡法。

1921年底,香港兩大英資公司渣甸及太古拒絕海員加薪,導致面對通貨膨漲的貧苦海員百上加斤。為了表達不滿,海員工人決定罷工抗議,未幾各行各業加入聲援,人數多達十數萬人,導致天星小輪也沒有人駕駛。當年在港華人是勞動力的重要支柱,罷工導致百業蕭條,社會動盪。

為了控制局面,港府於1922年2月28日倉卒頒佈《緊急法》,條文包括限制工人返鄉,停駛九廣鐵路等細項(詳見當年舊報),確保香港有足夠的儲備勞動力量。

1922年3月3日,手停口停的數百名華籍工人,為了求生,由油麻地普慶戲院北上,打算經陸路上廣州。對他們來說,廣州有工作機會,是求生之門。這隊遊行隊伍浩浩蕩蕩,行至油麻地抽水站被兩名警察截停。當時,警方知悉事件,先後派人到油麻地、深水埗勸說,勒令不要再前進。然而,工人指出寧可返回廣州,也不願在香港餓死,堅決繼續北上。

當遊行隊伍抵達沙田大埔路,由警隊助理警司京氏(Mr. TH King)率領的印籍軍隊先對遊行隊伍的周邊開火,務求嚇怕工人。然而,工人卻視死如歸,明言:「我預咗死㗎啦,仲有乜嘢好驚?」遂繼續前進。不料,警隊居然向工人遊行隊伍開火,遊行隊伍立即避匿,結果槍殺四人,另傷七人。助理警司京氏見鬧出人命,《Hong Kong Daily Press》形容他「惶恐不已」,立刻呼召救傷,事件史稱「沙田慘案」。遊行隊伍,最終被迫返回九龍,再謀後動。

「沙田慘案」招致華人極大憤恨,華洋勞資的鴻溝繼續拓張,港英政府交涉不果。經歷幾天拉鋸,資方最終同意加薪達15%至30%,罷工最終在3月8日結束,亦說明《緊急法》毫無用處。

至於有人援引「六七暴動」誇大《緊急法》的成效,實際沒有看清暴動的本質。1967年民意普遍反對左派對市民無差別動武,支持港英警察果斷執法,時移勢易,100萬、200萬民意,誰是主流民意,無須贅言。

極端專制帶來更大的反彈,極端警暴導致更深的覺醒。

借昔鑒今,必有所得。近月港府借鑑雙十暴動、六六騷動及六七暴動的經驗,推行無名有實的宵禁、戒嚴。現在甘願背負「攬炒」的危機推行《緊急法》,首天一出便導致港鐵史上首次完全停駛,商場、連鎖店、便利店全關,激起了更大的民怨,可見將來必定有更大的衝突,亦肯定招致港人對政權有更大的憤恨。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作者臉書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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