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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對中共鎮反運動的蓋棺定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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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鎮反,實際上就是鎮壓那些早已放棄反抗並因此得到中共承諾寬大處理的國民黨政府人員,甚至包括那些得到中共承諾既往不咎、一視同仁的起義投誠人員。鎮反運動是中共出爾反爾、自食其言、背信棄義的登峰造極。

中共鎮反運動歷史圖片

在上世紀50年代初期,中共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一場極其殘暴的鎮壓反革命運動。據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在1954年1月的一份報告中說,鎮反運動共殺了71萬2千人,判刑勞改129萬人,管制120萬人(實際殺死的人很可能還遠不止71萬,毛澤東在1959年廬山會議上就說過,鎮壓反革命,殺了一百多萬)。在中共建政以來的歷次政治運動中,鎮反運動中被殺、關、管的人數是最多的,然而在國內學術界,對鎮反運動的評價的爭議卻是最少的。他們無非是認為,一個靠暴力起家的革命政權,在建政之初用暴力嚴厲鎮壓形形色色的反革命活動,實為情理中事;在鎮壓過程中犯有擴大化的錯誤,也比其他運動的擴大化情有可原。我以為,這種評價是基於對鎮反運動的性質的嚴重誤解,所以是站不住腳的。

不錯,在中共於1950年3月18日發佈的第一份鎮反文件《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裏明確宣佈,鎮反的對象是:反革命武裝暴動,搶劫公糧和物資,破壞工廠、鐵路、倉庫,造謠及鼓動群眾鬧事;還有就是追捕那些隱瞞其反革命罪行、改名換姓、喬裝打扮藏匿於社會的反革命罪犯,等等。從中共的角度,上述這些人自然是要嚴厲鎮壓的。但問題就在這裏:作為革命政權,中共在建政初期鎮壓大大小小的反革命活動本是例行公事,是中共各級領導早就在做、而且一直在做的事。既然如此,哪裏還用得着最高領導人特地出面發文件,專門搞成一場全國性的大運動呢?

中共鎮反運動歷史圖片(Public Domain)

由此,我們可以推測,中共發動鎮反運動其實是借題發揮,是假借鎮壓反革命活動的名義,或者說在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掩護下,實際上去鎮壓另外的群體,去鎮壓那些並沒有從事過上述反革命活動的另外的群體。

黃鐘先生在《炎黃春秋》上發表的文章《第一次鎮反運動考察》裏寫到:「鎮反運動是根據中共中央的黨內秘密文件發起,並由一系列黨內秘密文件所指導和推動」,「而被視為反革命分子的人,往往就是根據他們無從得知、無由得見的秘密文件而被殺、關、管、放」。這就是說,很多在鎮反運動中被打成反革命分子遭到鎮壓的人,如果他們根據中共公開文件中的反革命分子定義來對照自己,他們不會認為自己是反革命;可是他們終究還是被當作反革命鎮壓了,因為按照中共內部的秘密文件,他們就是反革命,鎮反運動就是要鎮壓他們這種人。

我們知道,早在1949年4月25日,毛澤東與朱德簽署發表了《中國人民解放軍佈告》,共八條規定,又稱「約法八章」。其中第五條宣佈,「除怙惡不悛的戰爭罪犯和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外,凡屬國民黨中央、省、市、縣各級政府的大小官員,『國大』代表,立法、監察委員,參議員,警察人員,區鎮鄉保甲人員,凡不持槍抵抗、不陰謀破壞者,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政府一律不加俘虜,不加逮捕,不加侮辱。」另外,在國共三年內戰中,共軍消滅了大量國軍,除斃傷之外,還有相當一部分是「起義和投誠」的。據中國人民解放軍戰績公佈,國民黨軍隊起義、投誠和接受和平改編共177萬人。中共宣稱對起義投誠人員有一貫的政策:「愛國一家,既往不咎,一視同仁,量才錄用,妥善安置。」

然而,以後的事實證明,所謂鎮反,實際上就是鎮壓那些早已放棄反抗並因此得到中共承諾寬大處理的國民黨政府人員,甚至包括那些得到中共承諾既往不咎、一視同仁的起義投誠人員。鎮反運動是中共出爾反爾、自食其言、背信棄義的登峰造極。

(文章只代表特約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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