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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推翻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的正義性與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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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有權推翻暴政

休謨認為:一個生於專制政府之下的人對它應該沒有忠順的義務.[1]彌爾頓主張:人民完全擁有廢除和處死暴君的神聖權利。[2]狄德羅強調:反抗暴君政治的起義是正義的。[3]摩萊里指出:專制政體的殘酷統治靠恐怖來鞏固;專制制度總是力求窒息會使人獲得真正自由的觀念,這些觀念使人變得有理性;專制國家的原則絕不是榮譽,因為在那裏人人者是奴隸。人們不知道什麼是榮譽;專制政體需要恐怖,品德是絕對不需要的,而榮譽則是危險的東西。專制制度需要用恐怖去壓制人們的一切勇氣,窒息一切雄心。專制國家,政體的性質要求絕對服從。[4]

霍爾巴赫強調:不取得人民同意的權力是不合法的,因為人民只能服從合乎人性的法律,並且不能放棄自己的福利,所以社會不能容忍壓迫壓榨,人民有權收回他們交給國王(即政府)的權力,有權用武力反抗壓迫自己的暴力。[5]當統治者頒佈的法律危害人民或違反人民的意願時,人民有權對該法律提出抗議,有權取消統治者的全部權力,有權反對他的瀆職罪行。[6]利用暴力剝奪人們最根本的神聖的,不可剝奪的權利,無異於建立暴政或篡奪權力。這樣的政權已經不算政府,只能算是濫用權力,儧越權力,只能算是搶劫作亂。[7]1776年《美國獨立宣言》實質上將上述法律思想家們的哲思上升為法律並莊嚴宣告:「政府之正當權力,是經被治理者的同意而產生的。當任何形式的政府對這些目標具破壞作用時,人民便有權力改變或廢除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當追逐同一目標的一連串濫用職權和強取豪奪發生,證明政府企圖把人民置於專制統治之下時,那麼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8]

前已論證,中共政權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專制極權流氓暴政,因此推翻中共暴政不但完全合法,而且是替天行道!

二.推翻中共專制暴政的必要性

首先,清除吸血鬼,解放中國人民的沉重負擔。其次,清除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精神,心靈,思想三座大山,使國人獲得身心靈魂精神的真正自由;再次,清除捆綁中國人民想像力創造力的精神枷鎖;第四,唯有徹底唾棄中共,中國人才有可能真正實現思想、言論、出版、輿論、新聞、結社、講學、教育的自由。第五,唯有推翻中共暴政,中國才能真正走上自由、民主、法治、人權、憲政的道路。第六、唯有推翻中共暴政,中華文華中華文明中華民族精神才能真正復興與重建。第七、改良主義行不通。對此李天笑博士指出:中共的殺人史、謊言史、搞運動史、整人史等每一個歷史都證明中共一直在重蹈覆轍,狗改不了吃屎,因此中共是不可能改良變好的。中共內部是一個逆向淘汰機制。中共的洗牌規律是「兩頭」清理,即有正義感的人士和罪惡昭彰的惡人都被洗刷出去,留下的都是非常尖滑的惡人。能在中共的逆向淘汰機制中生存和上升到高層的一定是最善於偽裝的,最能壓抑和泯滅良知的。中共的逆向淘汰機制使中共成為充滿惡人的黑幫,而社會精英在蛻化為中共幫凶後又加強了中共的自我保護和統治,使中共每一次表面的改良都成了對罪惡的掩飾,從而使真正的改良成為不可能。[9]

三.推翻中共專制暴政的可能性

《特權論》從制度根源和理論高度掘了共產邪教的祖墳,《九評共產黨》的橫空出世使廣大國人看清了中共的流氓真面目,民運人士幾十年如一日的英勇頑強鬥爭,法輪功七年不屈不撓英勇和平抗暴,人權律師群雄的堀起,新聞媒體自由戰士風起雲湧,法律人積極參與公民維權,工人農民貧民如潮如涌的維權抗暴,突破八百萬之眾的退黨大潮,席捲全球的絕食抗暴運動,標誌着全民已經開始覺醒,中共流氓本質已經徹底揭露;海內外民運力量大集結,全球正義力量的聲援支持,最後中共暴政早已喪失精神、道義、理論資源,而徹底淪落成為一個犯罪利益集團。維繫整個官僚特權階層的動力僅剩下赤裸裸的特質利益,因而整個中共暴政實際上極為脆弱,而大陸中國猶如到處堆積如山的乾柴烈火,甚至猶如火藥桶,一有風吹草動,搖搖欲墜的中共政權隨後可能一夜之間崩潰,中共內部業已成為朽木腐肉無可救藥,摧枯拉朽的最後一擊迫在眉睫,這一切為徹底唾棄拋棄中共終結中共專制暴政提供了前提基礎。

四.推翻中共專制暴政的合法性

鑑於中共政權是一個反人性反人類反道德無恥下流殘暴的極權專制流氓暴政,鑑於中共是一個以暴力謊言竊取的非法政權,鑑於中共專制暴政決不等於中國國家政權,鑑於推翻暴政實乃天賦人權,因此推翻中共專制暴政不但完全合法,實乃替天行道,更屬正義公道之舉。必須強調指出的是:中共專制暴政與中國國家政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中共一小撮官僚特權分子採取不正當手段非法竊取劫持國家政權;後者是依法屬於全體中國人民的國家政權;因此推翻中共暴政不過是還政於民還權於民的正義之舉。歷史已經到了公開為推翻中共專制暴政正名的時刻。過去對於被以煸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或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追究刑事責任的政治異議人士,人們往往不能理直氣壯地為之抗辯,大多僅在當事人沒有顛覆國家政權的故意,沒有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沒有煸動用暴力推翻國家政權等方面做軟弱無力的抗辯。清水君僅因一篇《顛覆無罪,民主有理》短文,就被中共專製法院枉法判刑12年;杜導斌同樣僅因一篇顛覆文字被捕被判。張林、楊天水、李智、羅永忠、何德普等皆因為公開批評批判中共而被強加煸動或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關被判刑。實質上皆屬枉法裁判,然而在中共跨台之前,此種強行指鹿為馬的胡亂判案還必將繼續。

[1]

休謨<人性論>(下)第589頁;

[2]

彌爾頓《為英國人民聲辯》第17頁;

[3]

《狄德羅選項集》第2集第164頁;

[4]

摩萊里《自然法典》第65-69頁;

[5]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99頁。

[6]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80頁。

[7]

霍爾巴赫《自然政治論》第101頁。

[8]

〈美國獨立宣言〉

[9]

李天笑《中共不可能改良》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天易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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