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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洪明:709四周年 律師必將是法治中國的標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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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國必定在中國實現,屆時中國律師們可以放心大膽的自由自在的參加中國各級各地民選,從事政治活動;屆時從中國元首到地方省長、市長必定相當多的由中國律師中產生;這不是預言,中國早早晚晚會有這一天。

今天2019年7月9日,是臭名昭著的中國709人權律師系列案4周年,關注並企盼法治中國在中國大陸生根、開花、結果的人們不會忘記它。對此,筆者談點看法如下:

一中國709人權律師系列案不是官方定性和官媒宣傳的一般刑事案件,也不是特殊的刑事案件,而是不折不扣的徹頭徹尾的中國政法系統法枉法的政治案件,它的核心指向是打壓那些為法輪功學員、為維權上訪人士、為因言獲罪的良心人士仗義執言,與那些枉法的公檢法司機構及其相關人員依法進行死磕式抗爭的人權律師與人權志願者。

二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709系列案沒有哪一個個案、哪一個環節是符合中國刑事訴訟法的:

1哪一個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人權律師和人權志願者,公安機關按法律規定時間向其家屬按法律規定時間送達通知書了?

2哪一個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人權律師和人權志願者可以自願的聘請自己的辯護律師了?

3哪一個被宣判有罪的人權律師和人權志願者的法庭是真正公開審理的?除了當事人個別家屬與官派旁聽人員之外,還有官方討厭的自願旁聽者嗎?

4哪一個被判刑入獄的人權律師和人權志願者的家屬能夠按法律規定按時探視自己的親人了?

5那些在央視上公開認罪服法的人權律師和人權志願者,哪一個沒有受到公檢法機關及其相關人員的威逼利誘?這難道不是酷刑或變相酷刑嗎?

6這叫做:訴訟程序枉法,法庭判決必枉法;訴訟程序不公正,法庭判決無正義。

三當下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的人權律師王全璋與他的妻子李文足女士的全部遭遇就充分證明了上述觀點與發問;

當下被判刑八年的人權志願者吳淦及其家人的全部遭遇就充分證明了上述觀點與發問;當年709系列案人權律師諸如周銳峰、李和平、謝陽、謝燕益、江天勇等等和人權志願者諸如胡石根、翟岩民等等的全部遭遇都能充分證明上述觀點與發問。

眼下被逮捕尚未審判的人權律師余文生和他的妻子許艷的全部遭遇就充分證明了上述觀點與發問。

四中國律師是依法維權中國公民生命權、財產權和人身自由權的最後一道防線的衛士;蔑視他們就是蔑視中國法治,打壓他們就是打壓國人公民;剝奪中國律師的獨立法律工作者的性質、定位和作用,無異於中國無法無天!除了律師,還有誰能依法制衡公檢法司的枉法行為?

五中國律師乃法治中國的標配

1中國每一個律師、中國每一個律所、中國每一個律協,都應當而且必須是一個獨立的法律工作者、獨立的法律工作單位、獨立的律師社團;他們在為當事人依法辯護和依法辦事的時候,萬萬不可接受司法行政機構的領導和指揮,萬萬不可接受任何一級黨的政法委的領導和指揮,否則法治中國永遠掛在嘴上、寫在紙上、貼在牆上,就永遠是中國夢

2當下中國法律體系中,唯有律師可以並可能制衡公檢法司機構及其相關人員;如果中國律師喪失了獨立法律工作者的性質、定位和作用,那麼中國法律則會成為灰色甚至變成黑色;這絕不是危言聳聽,國人要多多關注哦。

六法治中國必定在中國實現,屆時中國律師們可以放心大膽的自由自在的參加中國各級各地民選,從事政治活動;屆時從中國元首到地方省長、市長必定相當多的由中國律師中產生;這不是預言,中國早早晚晚會有這一天。

中國律師們,為法治中國奮鬥吧!

中國律師們,請從自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吧!

北京:高洪明

2019年7月9日05:35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boxun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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