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網友的一篇題為《快救救我的媽媽》的文章,引起眾人關注。文章稱,兩名中國男子武某和馬某某,2月組織家長及孩子一行19人前往馬達加斯加過年,期間參與親子科普游等戶外活動。號稱「中國科學院昆蟲專家」的武某和馬某某,卻在旅行期間,不顧孩子生命安全「教唆孩子徒手抓野生動物」,甚至作出違反當地法律的事情。
該團回國時,二人在一名孩子家長的包中放入活體變色龍試圖偷帶回國,結果馬某某和這名家長在機場被馬達加斯加警方拘捕,最高或面臨10年監禁和最高2億馬達加斯加元(約合人民幣40萬元)的高額罰款。
「利用」家長「走私」?案件疑點重重
目前,這起事件疑點重重。最備受爭議的是,涉事的被馬達加斯加警方拘留的1名中國家長,到底是自己私帶變色龍回國,還是文章中所說的在家長不知情的情況下,武某和馬某某暗中放入背包企圖帶回國內?
日前,中國駐馬達加斯加大使館官網發佈相關通報,這起「中國遊客涉嫌私帶變色龍等違禁物品出境被馬達加斯加警方拘押」事件正處於司法審查階段,還沒有具體的開庭日期。
據悉,此次的戶外活動由武某和馬某某共同發起,2月6日從國內出發,地點為馬達加斯加東西海岸熱帶雨林,參與戶外活動的團員多為喜歡昆蟲動植物的孩子和家長。
有媒體報道稱,此次查獲的野生動物包括一隻變色龍、一隻蜥蜴和十五隻蜈蚣,均被放在鋪着棉絮的塑料盒子裏。
華僑蘇女士在事發當天幫忙給在機場被攔下來的涉事團員請了律師。蘇女士表示,律師稱涉事者可能要面臨4萬歐元的罰款。
非法運輸瀕危動植物最高10年監禁
雖然,律師稱涉事者或面臨4萬歐元的罰款,但記者在馬達加斯加首都塔娜娜利弗機場的出入境海關處看到的管理要求顯示,最高處罰卻遠不止律師所說的4萬歐元。
按照馬國海關規定,如果攜帶「瀕危動植物」,需要辦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允許進出口許可證,攜帶「活體動物」還要辦理防疫證明;一旦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情況,對於未經許可運輸瀕危動植物的,將處以2年至10年監禁,最高2億阿里亞里(折合人民幣約40萬元)的罰款。
雖然並不是所有種類的變色龍、蜥蜴和蜈蚣都屬於瀕危動物,但是馬國海關規定中,相比較違法運輸毒品、武器及違規食品,「運輸瀕危動植物」這一項對應的刑事處罰卻是最重的。
並非偶發事件?涉事組織者頻被曝光
這起案件的真相到底是什麼,目前還不明確。但涉事者武某和馬某某引發媒體的高度關注。有媒體發現,這似乎並不是一次偶發事件。
所謂「組織者」馬某某和武某二人,此前就被曝光有教唆、引誘孩子和家長獵捕受保護的野生動物並攜帶入境的行為,不僅「教孩子徒手抓蝙蝠」,還「教唆孩子抓野生動物」。網絡上還流出另一名「組織者」武某赴馬期間和變色龍等動植物的「親密合影」,但事發後,武某刪掉大量微博文字和圖片。
此外,就馬某某本人的身份,有媒體曝光他是「假冒中科院科學教育聯盟成員專家」,對此,19日中科院官方微博「中科院之聲」轉發了「馬某某冒充所謂中科院專家」的相關微博。
專家:野生動植物宜「遠觀」
近年來,科普親子游火爆,但和野生動物「親密接觸」時,我們需要注意什麼?。
專家表示,野生動物往往自身攜帶病毒且性情難以捉摸,在沒有隔離措施的情況下伸手觸摸十分危險,更不用說徒手捕捉,甚至攜帶外來物種回國。除了違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之外,攜帶外來物種回國還會導致物種入侵,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大環境造成損害。
對待野生動物應遵循三不原則,不誘捕、不觸摸、不驚擾。在不驚擾它們正常生活的情況下去觀察和了解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