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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是中央專案組一系列殘酷整人案件的總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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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周恩來被認為是"大樹參天護英華",和康生、江青等"迫害狂"極力打倒老幹部的形象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但是現在的材料表明,中央專案組是對黨政幹部進行迫害的主要法西斯機關。整個專案組都是在周恩來的直接領導下工作的,他領導和參與了"解放"一部分老幹部的工作,當然也參與了所謂"康生和江青的迫害活動"。

在文革中發生過許多令人髮指的暴力迫害事件。如果目光僅僅停留在各種群眾組織舉行的規模宏大的批斗大會,顯然是不夠的。因為這些比起現在仍然不被外人所熟悉的中央專案組(亦稱中央專案審查小組或中央專案小組)所實施的法西斯行為,都只能算是小巫見大巫。中央專案組不僅令人談虎色變,而且其具體的操作更是罕為人知,中央專案組的結構和作為迄今難於見諸公開出版物。楊成武的回憶揭開冰山一角,領導楊成武搞專案的是周恩來。實際上,整個中央專案組的實際領導者就是周恩來,連康生、江青等都是其手下工作人員。整個專案組的材料最後審批以及在報告毛澤東之前都要經過周恩來之手,材料的真假不是關鍵問題,關鍵是能否迎合組織的要求。無論早期的彭德懷專案還是文革期間的劉少奇賀龍等專案,都是依據中央專案組所提供的材料定性的。

中央專案組的發端與演變

中央專案組和中央文革小組不同,中央文革小組的活動和意見可以在媒體上顯著報道,而同樣是1966年5月在政治局會議上成立的中央專案組卻是秘密的,這個名字從未出現在媒體上。但是,在它存在的13年時間裏,它行使的權力不僅遠遠大於一度存在過的中央監察委員會和中央組織部,也遠遠大於中央的公、檢、法機構。它的成員在文化大革命中擁有的特權相當於列寧的"契卡"和希特拉的"蓋世太保"。如果說中央文革小組是文化大革命中煽起動亂的第一個環節,那麼,中央專案組則是最後一個環節,它負責為中央文革小組發起的行動作最後的定案。

中央專案組發端於專案審查委員會,而專案審查委員會來源於文革之初成立的一個處理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的臨時機構。在劉少奇主持的1966年的5月20號左右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根據毛澤東的指示,會議決定成立對彭(真)、陸(定一)、楊(尚昆)和田(家英)的審查小組(王力稱之為四個人談話委員會),羅瑞卿由軍委處理,同時決定由周恩來總負責並且直接擔任專案委員會下的彭真專案組的組長。中央的專案審查委員會和軍委的審查工作都是由周恩來做統一佈置,例如召開專案會議等等。其他各個小組的情況是:陳伯達負責陸定一專案,康生負責楊尚昆專案,安子文負責田家英專案。陳伯達主管的陸定一專案後來轉給陶鑄繼而是謝富治接手。田家英自殺後,在這個臨時小組基礎上成立了政治局常委領導下的專案審查委員會(實際是向毛澤東負責),下設彭(真)、羅(瑞卿)、陸(定一)、楊(尚昆)四個組,專案審查委員會的主任是鄧小平。上述兩位作者都認為,在八屆十一中全會後,鄧小平交班於康生,但是都認為,在整個文革期間〔除周恩來病重期間和去世之後〕,負責中央專案組的是周恩來,並且由周恩來直接對毛澤東負責。)隨着文革的深入,此專案機構不僅對所謂的"四大家族"——彭羅陸楊調查,而且對其他的眾多人員做調查。隨着鬥爭的深入開展,專案委員會更名為中央專案組,而且制度化,變成一個半永久性的機構。揪出、批鬥、逮捕、關押都是由中央專案組作出決定。

自1967年2月起,中央專案組的成員同中央文革碰頭會的成員相差無幾。中央專案組和中央文革小組不是一個組織,雖然名義上都是直屬於中央政治局常委領導、人員組成上基本上也是同一套班子,二者實際上都是直接對毛澤東個人負責。但是中央文革小組是公開的,而中央專案組是秘密的,而後者直接掌握超過國家公檢法的權力,負責決定整人、揪鬥、隔離、逮捕等等,超越於黨章和憲法,凌駕於黨組織和政法機構之上。最重要的是,中央專案組和中央文革小組從起源、發展至結束都是不同的。

文革期間,中央專案組同國務院一樣成為常設組織。中央專案組的具體工作是由謝富治和汪東興負責,但是康生、江青覺得需要加強專案組骨幹力量。在林彪主持的常委擴大會上,決定從部隊調人進入專案組工作,於是大量軍隊人員被調入,包含李德生等人。最後專案組工作人員多達數千人,其中一度有789位來自解放軍的官員,126位解放軍軍官擔任專案委員會下屬的專案小組正副組長。

在1967年的秋天,中央專案組極度擴張,調查的案子數量大大增加,由解放軍空軍司令員吳法憲負責的"羅瑞卿專案組"就已經分成了至少三個小組,處理所有與羅有牽連的案子。毛澤東和周恩來下令中央專案組分成兩個辦公室,就是後來俗稱的"一辦"和"二辦"。"一辦"由汪東興負責(即任主任),下屬多個專案組:例如彭真專案組、陸定一專案組、安子文專案組、胡耀邦專案組、李維漢專案組等,以及後來成立的劉少奇專案組、王光美專案組、"薄一波等六十一人叛徒"專案組、陶鑄專案組等,此專案組主要負責對中共中央和國家機關的負責人以及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的黨政負責人的專案審查。"二辦"和中央軍委掛鈎,由楊成武負責,楊成武倒台後由黃永勝負責,主要負責軍隊內部系統的高級將領的專案審查。例如彭德懷專案、羅瑞卿專案以及後來成立的賀龍專案等。

以賀龍專案組為例,稱其為主案祖,下面設17個分案組,計有:總參的"王尚榮專案組"、"雷英夫專案組"、總政的"金如柏專案組"、"李貞專案組"、裝甲兵的"許光達專案組"、通信兵的"陳鶴橋專案組"、"樊哲樣專案組"、工程兵的"譚友林專案組"、北京軍區的"廖漢生專案組"、成都軍區的"黃新廷專案組"、"郭林樣專案組"、武漢軍區的"楊秀山專案組"、新疆軍區的"張仲翰專案組"、空軍的"成鈞專案組"、"向黑續專案組"、國家體委的"榮高棠專案組"等。

1968年,"三辦"成立,主要負責公檢法系統領導幹部的專案,三辦的主任是謝富治。但是"三辦"開始成立的直接目的卻是調查"五一六反革命陰謀集團"。"三辦"後來也處理許多其他的案子,例如"抓叛徒專案組"。其中最出名的可能是"中國(馬列主義)共產黨案",涉案的一個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在拷打下招認存在一個由朱德領導的中共的秘密"影子",與國民黨、與蘇共、與蒙古共產黨有聯繫。還有康生的姨妹兼情人蘇枚的"謀殺案(法醫的證據認為是自殺),此案導致99人遭迫害,其中9人入獄,23人被軟禁,3人被逼瘋,2人死於審訊者之手。

文革期間,為中央專案組服務,成為許多黨、政、軍機關的重點任務。1967年10月,中央專案組下又成立了一個專門的中央敵偽檔案清查組,而且在北京以外的18個城市由常設的分支專門就嫌疑人的政治歷史提供信息。1968年8月,謝富治下令清理公安部的全部檔案,為此解放軍抽調了700多人,花了18個月的時間才完成這項工作。

中央政治局曾一度考慮撤銷中央專案組,就像九大以後撤銷中央文革小組一樣,但是中央專案組變得太有用處而無法輕易撤銷。1970年,它又負責"審查"陳伯達的專案,一年後又有了林彪專案。1975年,中央曾經設想儘快結束專案,中央專案一辦、三辦和"五一六"專案組隨即撤銷。但是最終撤銷中央專案組還是在文化大革命之後(1978年12月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做出這一決定)。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它的最後一項任務是為毛以後的領導人處理"四人幫"專案。

周恩來是中央專案組的實際負責人

周恩來雖然不是中央專案組的正式成員,但卻主持其工作會議,參與其所有的立案調查活動,給予指示,批閱下面調查小組所提出的報告,並報告毛澤東。但是對外界來說,周恩來同中央專案組的關係並不明朗。但是在很多回憶錄中,仍然不免露出些蛛絲馬跡。李銳曾經這樣回憶:1967年8月間,北京專案組的幾個人,持中央辦公廳和公安部的介紹信來,要我交代同胡喬木、吳冷西和田家英的關係,特別是在廬山時的情況,並說專案組長是周恩來。曾任中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委書記處書記、自治區人民委員會第一副主席的武光回憶說:專案組的人員告訴他,武光專案組是在周恩來和康生同志直接領導下工作的。

在八屆十一中全會後,鄧小平受到批判,無法繼續工作,鄧小平把工作移交給康生,但是王力在《王力反思錄》中引述戚本禹的話表明,專案組的會議是周恩來主持的。實際上,此專案委員會及以後的中央專案組,都是由周恩來主持其日常工作並直接向毛澤東負責。實際上,決定成立什麼專案組、由誰分管、選派專案組工作人員,均是在周恩來主持的中央文革碰頭會上,由周恩來親自提出,經大家討論同意,再由周恩來簽名報毛澤東、林彪批准。

例如在1967年10月8日,一張署名為"中國共產黨中央非常委員會"的傳單引起了中央高層的深切關注。傳單批評了毛澤東、林彪等,唯一對周恩來提出了表揚。周恩來接到此傳單後立即轉交給毛澤東。10月10日,毛澤東在人民大會堂召開中央常委擴大會議,研究傳單問題。毛澤東在會上決定由周恩來負責組織破案。當天晚上周恩來主持召開中央文革碰頭會,並指定陳伯達負責,謝富治和吳法憲參加。

由於中央專案組的極度擴張,從部隊抽調了一大批人員充實到專案組工作。所有的抽調人員在北京集合後,由周恩來帶領中央文革碰頭會的成員召集開會,說明任務的重要性,並佈置工作。周恩來每隔半個月就在人民大會堂的東大廳主持召開一次專案組全體工作人員會議,由每個專案組依次匯報工作。

為了配合中央專案組的工作,1967年春中央決定成立以周恩來為組長的幹部專案組,副組長是陳伯達,成員有江青、康生、謝富治、汪東興等人。下屬一個專案審查辦公室,由謝富治任主任,汪東興、戚本禹、嚴佑民、肖孟任副主任。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則由嚴、肖二人負責。

對於中央專案組的工作,周恩來規定甚嚴。凡上送的文件、材料,一定要寫上"已閱"、"請周總理批示",簽上自己的名字,才予以發出。在中央專案組內部,對有關專案的材料,不論是下屬各組上報的,還是中央專案小組成員及其辦公室轉來的,都要及時傳遞。至於怎麼傳送及傳送範圍,都有嚴格規定,不允許個人擅自處理、扣壓。

對於調查工作中需要查閱檔案等事情,也要由周恩來最後批准。有當事人回憶:1968年6月8日,呈送了上任後的第一份報告:

永勝、法憲、葉群、作鵬同志:

為全面審查反革命修正主義分子鄧小平的歷史,需向中組部借閱鄧的檔案。

是否可以,請批示!

黃永勝閱後劃了個圈,在報告的天頭批:"呈總理、伯達、康生、江青同志批示。"

陳、江、康等均劃圈同意。五天後報告從周恩來辦公室批轉回來,右下角幾行飽滿的鋼筆字:"同意。但目前在江青處,過幾天後再辦。周恩來。六月二十三日。"由此可以斷定,吳法憲在其回憶錄中關於黃永勝對彭德懷專案的報告是同意上報而非同意該審查的結論的說法是正確的。

在八屆十二中全會前夕,多達88位中央委員因為"叛徒"或者"特務"等罪名被中央專案組立案調查。每個專案組下設很多分組,這些小組曾經一度調查過1262位主要案犯和數目不詳的相關案犯。把這些罪行統統都扣在康生的頭上是不公正的。1968年9月24日,為了八屆十二中全會的順利召開,周恩來專門召開中央專案組會議。賀龍在這次會議上被定性為"歷史上搞叛變"、"現行中搞政變"的人物,許光達則是"反革命政變的黑幹將"。對於所有中央專案組的專案對象的定性都是在這次會議上最後敲定。對於周恩來的工作成就,林彪在十二中全會上專門提出表揚:"專案的問題除文革的幾個同志以外,總理也是參加了的,也是領導的,是他們這些同志,專案小組的全體同志的努力,剝開了這個畫皮,使我們看出,照妖鏡把這些牛鬼蛇神照出來了。"

在"九一三"之後,中央專案組重組,在1971年10月3號發出通知,成立由周恩來負責審查林彪、陳伯達反黨集團的專案組。而受到林彪事件牽連的眾多人員鋃鐺入獄,並無實質性的犯罪行為,當然這都是周恩來主持的"林陳反黨集團"專案組的"傑作"和"功勞"。

根據毛澤東決定儘快結束專案審查的意見,1975年2月底至3月初,臥病在床的周恩來兩次約紀登奎、吳德、華國鋒談話,儘快結束專案審查。除與林彪集團有關的審查對象和其他少數人外,對絕大多數被關押受審查者予以釋放。許多官方文章對於周恩來在文革後期指示解放了許多被專案組審查的老幹部一事津津樂道,也有的拿出對周恩來有利的隻言片語作為證據,例如《周恩來年譜》記錄周恩來在1967年5月19日就專案組工作指示:要謹慎,要有證據,要有人證物證。然而這種證據所能證明的只是周恩來在中央專案組的地位。後期的幹部解放即使是周恩來的功勞,那麼周恩來也應當為專案組的倒行逆施負責!審查所謂"林彪集團"的專案審查是由周恩來總負責,同樣,審查劉少奇等革命元勛的工作也是由周恩來負責的。

在整個文革時期,整個專案組(包含中央和地方各層)調查過大約200萬個各級幹部。僅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副部長和地方副省長以上的高級幹部,被立案審查的即佔總人數的75%左右。在審查中,濫用專政手段,大搞逼供信,製造了數以百萬計的冤假錯案,加上受牽連的親屬和有各種社會聯繫的人,全國被株連的群眾達1億人。

長期以來,周恩來被認為是"大樹參天護英華",和康生、江青等"迫害狂"極力打倒老幹部的形象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但是現在的材料表明,中央專案組是對黨政幹部進行迫害的主要法西斯機關。整個專案組都是在周恩來的直接領導下工作的,他領導和參與了"解放"一部分老幹部的工作,當然也參與了所謂"康生和江青的迫害活動"。不可否認,康生和江青有私慾的一面,但是周恩來對"五一六"的窮追不捨,不也是出於私慾嗎?更主要的方面則是,康生、江青、周恩來等人實際上是一個共同戰鬥的團體,都在為中央(很大程度上就是為毛本人或者為毛的路線)工作,要對中央專案組所犯下的包括審訊、調查、逮捕和實施眾多法西斯行為共同承擔責任。所有提交給毛澤東的要求立案調查的人員名單,都是在周恩來主持的專案組會議上預先討論通過,也包含了周恩來對於眾多專案組所提交報告的評語以及專案組所討論通過的結論,這些評語和結論無一不是令人髮指、怵目驚心。如果將周恩來在毛澤東指示下所保護的部分人的工作同其領導下的整個中央專案組所迫害的老幹部對比,周恩來的保護無疑是黯然失色,微不足道的。

實際上,任何專案組的專案對象,群眾組織提出批鬥,都必須由周恩來批准。周恩來對譚震林在"二月逆流"之前一直是保護有加。但是"二月逆流"之後,不少群眾組織提出"炮轟譚震林",首先是3月14日,周恩來的聯絡員董楓在財貿聯絡委員會上傳達了周恩來的意見:譚震林的問題同志們認為要搞就搞,由大家定。5月份,農林口的造反派提出要批鬥譚震林。6月13日,周恩來指示可以批鬥譚震林。蒯大富被採訪時就陳述當年他們提出批鬥王光美後,先後請示戚本禹、江青、周恩來的過程,最後由周恩來通知他,中央批准這次批鬥,並用周的專車送王光美到清華接受批鬥。

周恩來在文革中多次誣陷薄一波是叛徒。不過,在薄一波因長期"監護"身體衰弱、危及生命時,周恩來指示將他送進醫院保護起來,救了他一命。以至後來薄一波說,如果沒有周的關懷,他也許早已被迫害死了。知情人講述,文革中被打倒的將帥能否入醫院治療,甚至是否可以開刀,都要經周親自批示。知情人亦講述了陳毅在治療上的失誤應由周恩來負責。可以說,相對於薄一波的幸運,周恩來製造了更多的不幸。

紅衛兵、造反派是周恩來抓叛徒的"鐵拳頭"

在調查的過程中,周恩來直接授權於紅衛兵可以進行調查取證,為其所主管的中央專案組服務。除此之外,周恩來對紅衛兵的行動給以高度評價,例如周恩來對於學生搞出安子文是黑幫的材料和瞿秋白是叛徒的證據就大為讚賞。而紅衛兵也在報紙上舉出證據來表明周恩來對他們的支持,並多次向周恩來致謝。天津南開大學八一八紅衛兵說:"(1967)一月中旬,我們再次寫了《關於搞劉少奇大叛徒集團的請示和報告》送給周總理、謝副總理和中央文革,同時又交給戚本禹同志一部分材料。其後,周總理及戚本禹同志和其他中央首長給予我們極大的關懷,並不斷給作重要指示。當總理知道我們過去上報的材料被大叛徒陶鑄等壞蛋扣壓了的時候,中央文革、國務院聯合接待站和總理值班室轉達了總理的指示:'總理叫你們把材料交來。'"知情人講述南開大學紅衛兵組織"八一八"還寫信給周恩來要求得到指導,周恩來則寫回信表示大力支持和指點。

全國到處掀起的"揪叛徒"之風很難說與周恩來的這種鼓動和支持沒有關係。由群眾組織任意推倒中共組織對在白區工作過、被捕過的幹部作出的正確結論,重新審查,甚至刑訊逼供。而對於這種"揪叛徒"之風,現在都歸到康生一個人頭上。這是非常不公平的。

聶元梓在其回憶錄中專門寫了一小節來描述"周總理關於'揪叛徒'的批示"。聶元梓說:"還有,我們參與揪叛徒,也是需要澄清的一件事。現在是只說,北大揪叛徒是因為康生寫了條子,是受康生指示;其實呢,康生的條子我不知道(筆者註:此說法與聶元梓在同一書另一處所寫的有矛盾),我們是有周總理的批示,周總理同意我們就有關叛徒線索進行調查活動。"

對此,周恩來的態度不是一般的欣賞。周恩來說:"這次文化大革命紅衛兵小將查出一批叛徒,這是小將們的功勞,這是很大的收穫,我們向紅衛兵小將學習。"

在第一次揪彭德懷未果之後,周恩來直接指示紅衛兵把彭德懷從四川揪回北京。

在外交部,周恩來指示:要結合批判劉少奇,把外交部幹部的歷史問題查清。根據此指示,外交部造反派聯絡站成立了一個紅色尖兵四連(簡稱"紅四連"),專門負責抓叛徒。幹部司的審干處配合了此項工作,把其掌握的幹部材料提供給"紅四連"開展抓叛徒的運動。1967年9月,外交部原副部長章漢夫就被當作叛徒被拘捕審查。

專案組的證據與周恩來的指導

專案組的調查取證和定性是根據當時的需求,特別是可以隨意更改。例如蔣南翔在文革之初所犯的罪行就有反對劉少奇的工作,而周恩來在1970年11月1號談蔣南翔問題的時候又明確表示蔣南翔在文革前是極力吹捧劉少奇。周恩來在"七二○"事件之後為了表示對王力的特殊照顧和歡迎,特意告知早到北京上空的王力乘坐的專機盤旋以待周恩來專機先行降落,然後在機場組織歡迎王力的儀式,一如迎接英雄凱旋,但是後來周恩來卻表示王力是國民黨,他妻子是叛徒,而且扣上"五一六"反革命陰謀集團頭子的罪名。

中央專案組報告給毛澤東的材料是經過剪輯和精心選編的,作為負責向毛澤東匯報專案工作的周恩來,無疑是非常清楚這些材料的不真實性的。周恩來對下面專案組如何搜集證據和如何審訊應是知之甚詳的,因為每天專案組都把他們如何搜集證據等做成《動態情況反映》簡報報給周恩來等領導人。這些有眾多疑點而且是通過嚴刑拷打得來的供詞和證據,是不可以作為法律上的證據的,但是周恩來對此熟視無睹。例如在劉少奇專案中,面對如此破綻百出的所謂劉少奇歷史問題罪證材料,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周恩來傳》卻如此為周恩來開脫,說他"不清楚江青一夥有意製造偽證,不掌握真實情況而最終相信了專案組的報告"。按這樣的寫法,周恩來的判斷力也未免太低下了!以周恩來為首的陳伯達專案組給出的有關陳伯達罪行材料的證明,當時僅為一個普通工人的陳曉農(陳伯達之子)都看出其材料是經不起推敲的,何況周恩來!作為一度是毛澤東上級的周恩來,在"反反冒進"之後再也沒有在毛澤東面前直起過那根脊梁骨,對於毛要打倒的人,他總是可以遞上讓毛滿意的材料的。

高默波對此質疑評論道:"周恩來在文革中是各個專案組,包括劉少奇專案組的總負責人。劉是在'叛徒,內奸,工賊'的罪名下被開除出黨的。從現在的觀點來看,這些罪名是可笑的。可在那個時候,問題不那麼簡單。劉少奇專案組花了很多時間和人力去收集指控劉少奇的證據。作為所有專案組的總負責人,對劉少奇調查的結論得先通過周恩來的批准才能報送毛澤東作最後首肯。據王年一說,送給毛澤東看的只有證明劉少奇有罪的'人證物證',而證明劉少奇沒有罪的人證和物證卻沒有送給毛澤東看。為什麼沒送呢?周恩來不知道嗎?如果周恩來知道有反證材料而不送,那只有兩種可能性。一是周恩來相信劉少奇真犯了這些罪。另一種可能是,他不相信,但是他覺得毛澤東或是江青要栽贓劉少奇,他必須照毛澤東或是江青的意圖做。否則的話,周恩來可以有很多辦法來保護劉少奇。他可以把反證材料送給毛澤東。他也可以要求在專案組人員提出更可信的證據以前不下結論。他甚至可以用手續不全,證據不充份或方法不對頭為由把劉的專案調查停下來。他也可以直接跟毛說,劉少奇有路線錯誤可以打倒,但說他是叛徒,內奸和工賊是捏造。如果周恩來這麼做,他當然有冒犯毛澤東的危險。但不論從良心上來說還是從中共的利益來說這個風險都是應該冒的。"

周恩來還把成立專案權下放給造反派。1967年1月份奪權興起之後,周恩來曾經這樣說:"黑材料要集中起來,搞個目錄,以後集中燒毀。處理材料問題還沒有一個好的典型,為黑材料爭論不休,費了不少精力。造反派在奪權以後,可以找幾個人成立專案處理,處理材料是極其複雜的,黑材料一定要封存起來,中央決定嘛!現在奪權中大的事情很多,不要陷入到這裏邊去,否則就成了文牘主義了,只有批判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有價值的材料才拿出來。不鑽在材料里把大方向轉移了。毛主席過去受打擊,現在事情都清楚,至於過去,誰說了什麼話,誰搞了什麼材料,主席才不管這些呢!大家不要陷在片紙隻字中,妨礙了大方向。雖然也不是不重要,弄幾個人搞專案,不要都陷在這裏,檔案不可沒有,不可太多。"周恩來此言為造反派搞專案提供了依據。周恩來在談及衛生部孫正專案的時候,指出:(1)孫正專案組的報告,要罪狀定實,不定實就不行,不落實就不行。罪狀的落實主要是看情節,例如叫嚷"無產階級司令部也可以炮打",抓住這句話就可以鬥他。(2)定案,要說得准,很清楚。要穩准狠。劉少奇不過只抓了他三件大事。

周恩來所說的三件大事,就是指"叛徒"、"內奸"、"工賊"這三頂帽子。單是一個"資產階級反動路線"是不夠給劉少奇定罪的,因此要能夠滿足毛澤東徹底打倒劉少奇的願望,周恩來主持的中央專案組(同時周恩來也是劉少奇專案組組長)不得不另行謀策並最終炮製出證據。依靠這些證據,1968年10月,題名"劉少奇在一九二五年、一九二七年、一九二九年被捕叛變、投降敵人、充當內奸、工賊的反革命罪行"的審查報告,通過中發〔68〕152號、中發〔68〕155號文件,下達全黨、全國。同時發佈的中共中央八屆十二中全會公報說:"這個報告以充分的證據查明:黨內頭號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劉少奇,是一個埋藏在黨內的叛徒、內奸、工賊,是罪惡累累的帝國主義、現代修正主義和國民黨反動派的走狗。"

周恩來在1969年"九大"期間以摧毀"以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為代表的資產階級司令部"來證明文革"是完全必要的"。周恩來說:"如果不是毛主席親自倡導,並發動群眾進行這次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以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為代表的資產階級司令部就不能摧毀,我們黨和國家的前途就會像毛主席很早就指出的那樣,'那就不要很多時間,少則幾年、十幾年,多則幾十年,就不可避免地要出現全國性的反革命復辟,馬列主義的黨就一定會變成修正主義的黨、變成法西斯黨,整個中國就要改變顏色了。'"

官方強調周恩來內心是不同意的、痛苦的,其妻子強調他是為了服從大局。這些說法都無法為周恩來洗脫罪名。周恩來的內心無人知道,但是客觀的所作所為都已經被歷史無情地記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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