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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東"性侵門":警方正刑事調查 周五或有新進展

《財經》記者現場採訪當地警方及檢方得知,此案件的關鍵在於警方手中證據是否充足。目前警方仍在繼續調查中,檢方將根據證據充分程度決定是否提起訴訟,一旦罪名成立,作案者將面臨至少12年監禁。

京東集團董事局主席、CEO劉強東在美涉嫌「性侵」一事仍在發酵。美國東部時間9月5日,《財經》記者從明尼阿波利斯警方獲得一份逮捕劉強東警局記錄的信息報告(下稱《報告》)。

這份5頁的《報告》,是警方接到舉報後趕到現場,根據受害者描述完成。《此份報告》記錄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完成時間為2018年9月1日。

此報告對劉強東的控訴書記錄《報告》顯示,劉強東涉嫌「一級重罪」、,「犯罪性行為-強暴-既遂」。

(《財經》記者於當地時間9月5日下午探訪阿波利斯警察局報告中心,並從警方索要到此案5頁信息報告,該報告是警方接到舉報後趕到現場,根據受害者描述完成。攝/《財經》記者劉泓君)

《財經》記者現場採訪當地警方及檢方得知,此案件的關鍵在於警方手中證據是否充足。目前警方仍在繼續調查中,檢方將根據證據充分程度決定是否提起訴訟,一旦罪名成立,作案者將面臨至少12年監禁。

受劉強東涉嫌「性侵」一事影響,京東這家在美國上市的互聯網巨頭股價持續下跌,目前已有多家美國律所認為該公司披露了誤導信息,已發起對京東的集體訴訟。

截至發稿,京東方面未回應《財經》記者的採訪要求。

證據充分程度決定是否公訴周五可能會有進展宣佈

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位於該市市中心,也是市政廳的所在地。《財經》記者在當地時間9月5日實地探訪了警局,在獲得前述《報告》之後,該案件的新聞發言人John Elder告訴《財經》記者:「目前還沒有對劉強東發起控訴,因為案件還在調查中,周五可能會有新進展宣佈。」

《報告》顯示,劉強東於8月31日晚間在美國疑似因性侵案被逮捕,案件目前狀態是仍在調查中(Open/Active),涉嫌罪行等級為」重罪」(Felony),涉嫌罪行描述為CSC– Rape– Completed(犯罪性行為-強暴-既遂)。

美國Getech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電視劇)葉俊在看完《報告》後對《財經》記者強調,嫌疑人違反的法規為F609.342S1(C),即明尼蘇達州刑法中犯罪性行為的最嚴重一等的第三項,定義為「性侵入他人,且該行為發生時受害者有理由擔心自己或他人將受到重大人身傷害。」

葉俊分析稱:「美國檢方對劉強東是否提起公訴,取決於收集的證據是否足夠。一旦提起公訴之後,受害者如果拒絕作證,還可能涉嫌妨礙司法公正。」

在公開《報告》之後,警方是否有足夠證據對劉強東提起公訴,John稱:「案件在調查中,對關於證據的問題不予置評。根據該州法規,也不會將對8月31日晚的執法視頻公開。」

此前,有媒體稱指出警察局官方透露「即使劉強東被起訴,也只涉及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無關。」《財經》為此向John求證,他澄清為:「我們無法處理訴訟,因為訴訟是一個民事程序;我們現在的工作是對可能的犯罪行為進行調查,這是刑事案件,不是民事案件。」

通常,性侵一級重罪在接到受害者報案之後,由警方搜集證據,提交檢察院之後,由檢察院決定是否提起公訴,這是政府對個人的刑事訴訟。

(《財經》記者在第一時間趕到案發記錄中心的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這座警察局位於該市市中心,也是市政廳的所在地。攝/《財經》記者劉泓君)

葉俊告訴《財經》記者,如果受害人也發起訴訟,則在刑事訴訟之外,還面臨民事訴訟。此案件不排隊可能同時面臨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

當《財經》記者問詢亨平郡地方檢察院是否會對劉強東提起公訴時,其新聞發言人Chuck Laszewski稱:「警方正在調查之中,他們目前還沒有收到案件的任何資料,無法確認是否起訴。最後檢方是否起訴,需要收到卷宗,審查證據之後,再做決定。」

曾在美國作為律師執業多年的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副院長、實務教授滿運龍接受《財經》記者採訪時分析,事發當場的環境、當事雙方的社會地位、背景、交往史、社區證據等,均可能作為證據被採集,供法庭判斷。如果以目前涉嫌罪名正式起訴,檢方需要證明1)性行為發生,2)缺乏當事人同意,3)使用強力。

根據Sheriff監獄信息系統顯示,劉強東於8月31日晚間23:32分被捕,並於9月1日晚間釋放。Sheriff首席信息官Jon Collins告訴《財經》,儘管此前劉強東的確被安排在亨平郡監獄,但是他們並不是此次行動項目的執行方,逮捕執行機構與調查機構均為明尼阿波利斯警察局。

目前,該警局不便透露更多詳細信息。「之所以釋放嫌疑人,是因為案件只是在調查中,並不能因為調查,就不讓嫌疑人回家,不讓人工作。」John告訴《財經》,「我們有足夠的自信,在案件的必要時刻,會提取嫌犯。」

「多家律所對京東發言人」引發美國律所起集體訴訟調查

儘管劉強東涉嫌「性侵」一事仍在繼續調查中,但其對京東集團的負面影響已經顯現出來。

前述《報告》公佈之後,很快就有三家美國律所發佈信息稱,將對京東集團涉嫌發佈誤導性信息、影響股價等行為開展調查,並發動集體訴訟。三家律所均指向京東集團9月2日微博上以「京東發言人」之名發佈的一則聲明,文中提到「劉強東先生在美國商務活動期間,遭遇到了不實指控,經過當地警方調查,未發現有任何不當行為,他將按照原計劃繼續其行程。我們將針對不實報道或造謠行為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經過當地警方調查,未發現有任何不當行為」,這與之後警方表述不符。

(《財經》實地探訪卡爾森商學院。劉強東此次赴美,是參加卡爾森商學院的博士商業管理項目(DBA),這個項目是在北京與明尼阿波利斯兩個城市舉辦的拜訪交流活動。攝/《財經》記者劉泓君)

此外,北京郝俊波律師事務所亦已宣佈代表中國投資者發起集體訴訟,他對《財經》記者稱,目前已收到近20名投資者代理集體訴訟請求。

截至發稿,京東跌10.64%至26.30美元,兩日累計約跌16%,市值兩天蒸發逾70億美元。

柳治平分析,京東可能違反了1934年美國證券法第10(b)和20(a)條,還有證監會為執行10(b)而制訂的10(b)-5規則。

此外,一家律所在官網稱正在調查「(該)公司是否涉嫌發佈虛假和(或)誤導性陳述,以及(或)未能披露與投資者相關的信息」,並號召損失超過十萬美元的投資者參與調查以及可能的集體訴訟。京東可能違反了1934年美國證券法第10(b)和20(a)條,還有證監會為執行10(b)而制度的10(b)-5規則,一家律所稱正在調查「(該)公司是否發佈虛假和、或誤導性陳述和、或未披露與投資者相關的信息」,並號召損失超過十萬美元的投資者參與調查,以及可能的集體訴訟。

美國成美律所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柳治平對《財經》記者分析說,美國證券法並不要求失實信息必須由證監會官方渠道發佈才可被起訴。如果有投資者看到周末的京東官方聲明後,據此合理相信警方認為劉沒有不當行為,並買入了京東股票,之後劉被檢察官依照警方提供的證據起訴甚至定罪,股價暴跌而遭受損失,即可加入集體訴訟。

柳治平表示,劉強東的個人刑事案件不會受股東集體民事證券法起訴影響,但是反過來,如果他被刑事起訴甚至定罪,那就證明京東公司聲明具誤導性,違反美國證券法。股東如果勝訴後,可獲得經濟賠償。而假設如果之後爆出公司更多高管同類醜聞,而此等系列行為未在公司的證券法下的文件中及時披露,可訴和可賠償的時間點在民事訴訟中還可以被回溯到更早的時間段,可請求賠償的投資者範圍可能進一步擴大。

(《財經》實地探訪案發前聚餐的日料店,據店員描述,此行一共有20個人,其中有四個女生。當晚7點多已經開始聚餐,拼成了一個大長桌,該餐廳工作日9:30關門,店員稱他們在9:30以前已經離開,當時點了很多食物和酒,並未發現明顯異常。攝/《財經》記者劉泓君)

美國成美律所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柳治平對《財經》記者分析說,美國證券法並不要求失實信息必須由證監會官方渠道發佈才可被起訴。如果有投資者看到周末的京東官方聲明後,據此合理相信警方認為劉沒有不當行為,並買入了京東股票,之後劉被檢察官依照警方提供的證據起訴甚至定罪,股價暴跌而遭受損失,即可加入集體訴訟。

柳治平表示,劉強東的個人刑事案件不會受股東集體民事證券法起訴影響,但是反過來,如果他被刑事起訴甚至定罪,那就證明京東公司聲明具誤導性,違反美國證券法。股東如果勝訴後,可獲得經濟賠償。而假設如果之後爆出公司更多高管同類醜聞,而此等系列行為未在公司的證券法下的文件中及時披露,可訴和可賠償的時間點在民事訴訟中還可以被回溯到更早的時間段,可請求賠償的投資者範圍可能進一步擴大。

郝俊波進一步稱,已有投資者向其透露,其周末看到京東發佈的信息後確信劉強東不涉案,就在開盤前盤前交易購入京東股票,結果股價接連暴跌。與中國同類起訴必須由證監會或法院先作出公司違規信息披露的認定不同的是,美股市場主要是通過證券集體訴訟制度來保護投資者權益,只要公司通過可信賴渠道發佈失實信息引發股價大幅波動,便可被起訴,相對簡單。

郝俊波表示,從歷史數據來看,有一半類似案例能夠得到賠償,郝俊波表示,能夠獲賠的案例中,超過99%是以調解形式結案。他認為,美股上市公司和高管一般投有應對此類集體訴訟的保險,因此即便集體訴訟失利,京東也不一定面臨重大經濟壓力。

責任編輯: 夏雨荷  來源:財經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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