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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希望了!一篇存活17小時公號文的故事

7月23日,張凱律師的《都在一條船上》發佈,很快閱讀量和點讚量就突破10萬+,估計閱讀量至少千萬。羅振宇說,這是有史以來他的朋友圈刷屏最狠的一次;足見張凱律師一文的影響力。

以下為張律師朋友圈申明原文,該申明連同《都在一條船上》都已被刪:

張凱律師:原來世界很美好

當我陷入了人生困境和對中國法治幾盡絕望的時候,我開始動筆公眾號文章。

我喜歡寫文章,正如我喜歡做律師一樣。在做這兩件事的時候,我可以全神貫注,投入忘我,甚至可以感受到自己的心跳。

寫公眾號文章的人,往往會有個小目標,寫出十萬+的文章,這如同讀書時候考試,得了一百分一樣的榮耀。

我的文章主要是時事和電影評論。

疫苗事件一發生,有人就在後台留言,希望我寫文章。雖然我正式寫公號僅僅只有幾個月,卻有了一些忠實的粉絲,他們篇篇閱讀、篇篇打賞、篇篇期待。

7月22日下午,開始撰文:《我們都在一條船上》,直到凌晨6點才算定稿。睡了兩個小時候後開始發文,但是,審核一直不通過。

據說:有機器自動審核敏感詞。如果出現敏感詞,就無法通過。之後,我一共修改十二遍,也發了十二遍。但依然無法通過審核。

公眾號有個輸入關鍵詞,彈出文章功能。很多公眾號運營都在使用這個功能,我最早知道這個功能是在邏輯思維的公眾號里,羅先生會每天通報當天的關鍵詞。

《我們都在一條船上》這篇文章,最後是通過這樣的方式發出去了。

我的小目標依然是文章點擊量十萬+。然而,誰都沒有想到,此文最後成了千萬+。

上帝給我們的總是超過我們所思所想。

有人告訴我:「幾乎每個群都在轉發和討論我的文章。」還有人告訴我:「她的媽媽都在轉這篇文章,這是她和她媽媽第一次達成的共識。」

我看到:我的朋友圈裏不僅僅知識分子在討論,甚至養魚的、賣菜的都在轉發。

後台留言迅速幾萬條。我看着後台留言,感動的流淚了。有人從博客時代就關注我,這已經是十多年前的事,我做過的事,他們比我自己都記的清晰。

可惜的是:17個小時候後,我的公眾號被銷號了。

這件事更讓我吃驚的是:文章打賞。

寫公眾號的人一般會有兩種讚賞模式:第一種是使用公眾號的讚賞標誌。第二種是貼出收付款二維碼。我使用第二種,因為文章常常被刪。

有人說:這篇文章我得到了30萬,有人說100萬。實際都沒猜對,從7月23日晚上到24日中午,我一共得到的是大約140萬。

一篇只存在了17個小時的文章,得到140萬稿費,這大概是我所知道歷史上最貴的一篇文章。

之所以說它貴,不僅僅因為大家喜歡文章本身,還包括對我以往所付出一切努力的認可,以及對於未來的盼望。

這錢,如此沉重,遠遠超過了它本身的價值。

聖經的金錢觀認為:我們並不是金錢的所有者,而是財產的管理者。

所以,我知道:這筆錢是大家拿來讓我管理的。

我做律師的時候常常有一種困境,很多的案子自己想做,卻沒有費用。很多的當事人希望打官司卻找不到好律師。

我雖然援助過很多法律個案,但依靠個人的道德,實在無法維繫太久。

這筆錢,大概用在這裏最好。

所以,我決定,這筆錢全部用於中國的法治建設。成立:「有責法治建設基金」。

因為我們都在一條船上,所以,國家興亡,人人有責。

而且,不僅僅是140萬,我會努力賺錢,爭取年底之前,一共投入200萬。

對該費用的使用,我初步如此決定:

1、這筆錢用於法律援助項目,無力支付律師費的人可以申請。我會和我信任的律師事務所簽署合作協議,我為打不起官司的人支付律師費。

2、該筆費用用於法律研究項目,支持群體主要是學者、作家、研究人員。

3、這筆錢使用完之前,每年年底,進行財務審計,向社會公開。

後面我會做這樣幾件事:

1、我會和騰訊公司溝通,打開我的公眾號,並且可以正常提取這筆款項。

2、我和我的小夥伴商量,制定並出台實施細則,任何人可以根據細則,申請使用。

3、儘快恢復執業,努力賺錢。

謝謝大家的支持,上帝祝福中國。

以下為張凱律師《都在一條船上》原文:

2010年春天,我和十幾位律師,記者一起研討山西毒疫苗事件。

我把研討會記錄放在我的博客里,第二天,文章被刪,為了表示抗議,我把這個事記錄在了博客里。

之後,律師和記者分頭行動,一系列維權過程我都寫在博客里,但文章很快被外星人劫持了。

那一年,我見了很多當事人,他們的孩子在打完疫苗之後,有的忽然抽搐,有的死了......。

但是,人的生病和死亡可能有很多種原因,他們只能說明在時間上有先後關係,但是誰能說清楚是否存在實質因果關係呢?

很多部門就是這麼搪塞他們的。

疫苗的保存要求在2-8度,當時有證據表明:很多疫苗直接在高溫下保存和運輸。

高溫下的疫苗只是無效,還是變質為有毒物質?誰都說不清。

當時毒疫苗事件發生在山西,八年後的今天,疫苗受害主要在山東。

這一東一西,惹動了人們的憤怒。

山西疫苗事件距今天已經八年時間了,這八年,我經歷了人生各種起落和變故。

就像坐在一艘大船里,自己完全無力左右命運,只能跟着大船起起落落。

然而,我們何嘗不​​都在一艘大船里,看起來船決定着我們的命運。

事實是:船里的每一個人,決定着船的命運。

1

我的同學今天給我留言,讓我寫寫毒疫苗的文章,因為他的孩子打了報導的問題疫苗,他不知道這疫苗進入孩子的血液里會發生什麼。

我還記得他嘲諷我:不懂得賺錢,每天總是關心自己改變不了的事情,閒的蛋疼。

我的同學就很會賺錢,平時不問西東,念叨着什麼歲月靜好。八年前山西毒疫苗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似乎也不需要知道。山東的事終於輪到他了。

他也真的急了,一下午給我發來好多這個事件的文章,問我是不是真的。

我說:「不傳謠,不信謠」這正是他曾經發給我的微信。

2009年,我幫助毒奶粉受害者。

2010年幫助毒疫苗家庭。

我的這位同學說:你什麼都改變不了,倒是把自己搭進去了,識時務者為俊傑。

他說的是真的,而且他也是俊傑。所以,我不為自己辯護。

2009年,我代理毒奶粉的受害人,到法院起訴,法院不立案。

2010年,毒疫苗的受害人到法院起訴,法院也不立案。受害人就到衛生部抗議,最後被拘留了,於是行政訴訟,我拿着他們的訴狀到法院,依然不立案。我和法官吵起來,最後被轟出去了,這事發生在北京的一個法院。

行政拘留不算太重的處罰,最多十五天但據說有人因此被判刑,理由是:尋釁滋事,刑期兩年。

確實,我什麼也沒有改變。

我常常感覺到:這樣的處境,律師是最沒用的,有時候,我們只是給當事人帶來一些心靈的安慰而已。

今天網上才傳出消息:過去管奶粉的領導,並沒有卸任,現在管疫苗了。

網友質問:管不好奶粉的人,能管好疫苗嗎?

疫苗問題沒有解決,管疫苗的人也沒有解決,但提問題的人都被解決了。

當年披露山西毒疫苗的記者王克勤被報社下崗,總編包月陽被免職。還有當年的那些律師,我都不想多說了。

最近讀哈耶克,這位先知般的思想家,指出了人類通往奴役的路,他說:「觀念的轉變和人類意志的力量,塑造了今天的世界。」

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麼:今天的中國的樣子,就是中國人觀念塑造的,中國人普遍有什麼樣的想法,就有什麼樣的中國。

換句話說,中國人,有什麼樣的觀念,就會有什麼樣的疫苗。

我那位同學的想法,基本是國人的普遍想法。

平時我懶得理他,他也懶得理我,同一個世界,不同的夢想。

而這次,這位同學或許才意識到,我們是在同一條船上。不僅僅我與這位同學,這次大富豪劉強東與八年前那些衣服都穿不整齊的農民,也站在了同一條船上。

平時我的這位同學一門心思賺錢,哪裏管什麼洪水滔天。但這次他發現了船在漏水,可能自己也會溺水,總應該想想怎麼把船修好吧?

況且他平時很「愛國」,微信朋友圈幾乎沒有「負面」信息,最近又在朋友圈裏轉發人報文章,吆喝着要和美國把貿易戰打到底,說什麼:美國亡我之心不死。

這位同學最後發信說:「要好好賺錢,讓兒子移民。」

我回覆:「真慫。」

2

一個大膽的假設:

如果2010年,那些做報導的記者,律師不是被打壓,而是得到榮譽。

如果那年的疫苗事件,責任官員得到懲處,法院大膽的開庭審理,受害人得到高額賠償。

如果那些自發組織起來的NGO組織,可以自由的發揮他們的功效。

那今天會怎麼樣呢?

不用太聰明也會知道:會產生更傑出的記者,律師,官員……

法官會充滿榮譽感,他們會驕傲的說:八年前那個案子是我判的……

NGO組織會自豪的把八年前他們的功績寫在自己的宣傳冊里,對來訪的人誇耀自己在疫苗事件中所做的貢獻……

但,這一切都只是假設。

如果把我的這些假設翻譯成政治或法律詞彙,就是:新聞自由,司法獨立,主權在民……

這些已經被歷史無數次的驗證過的價值,難道我們還需要別出心裁,另闢新道嗎?

問題疫苗難道真的只是疫苗問題嗎?

3

愛國青年說:「任何國家都有問題。」

是的,他們說的沒錯,但解決問題的方式卻大不相同。

八年前,我們把毒疫苗的帖子刪乾淨了,以為疫苗問題解決了。

但問題疫苗只是換了一個省。而且,這或許只是剛剛開始。

《南方都市報》刊發的調查報告〈疫苗之殤〉中披露,中國是世界疫苗事故最多、最慘的國家,每年至少都會有超過1,000個孩子患上各種疫苗後遺症,或死或殘。

美國也曾經有過疫苗危機,大家都爭着要往美國這艘船上跳,看看他們是怎麼對待船客呢?

幾年前,美國麻州一家藥廠出現違規,導致全國腦炎爆發,76人死亡,該廠負責人被控二級謀殺,藥廠倒閉,賠償2億美金。

1988年,美國通過「國家疫苗傷害補償程序」。確立了為接種疫苗造成傷害的無過錯補償制度,受害人無需訴訟就可獲得初步賠償。

我們得到賠償的概率有多大呢?

這要解釋什麼是無過錯補償簡單的說:雙方舉證方式不同。

2013年湖南廣東四川有4名嬰兒注射乙肝疫苗後死亡家屬向醫院提出索賠,院方稱:尚不能確定死因與疫苗有關也就是說:家屬需要證明孩子的死是疫苗導致的。

想想,這樣的證明有多難?孩子打了疫苗,孩子也死了,但這可以證明是疫苗導致的嗎?不可以。

醫院會說:孩子中午還吃飯了呢,你怎麼知道不是吃飯死的?醫生可以拿出一大堆病例說明:吃飯也是可以死人的。

你是一個幾年才會接種一次疫苗的人,你的訴訟對手是精通疫苗醫學的機構。你怎麼可能講過他?

你當然可以申請鑑定,但是疫苗有多假,鑑定就可以有多假。

美國確定的無過錯補償責任正好相反,上面的案子為例,按照美國的法律,院方需要證明:孩子的死與疫苗沒有關係,如果院方不能證明,就要賠償。

依據上述的美國法律,也是先行賠付。先賠錢,然後再打官司,一般而言,孩子疫苗後,只要不是明顯的意外死亡或其他疾病導致死亡,都會推定為疫苗導致。

而賠償的數額呢?

在山西毒疫苗事件中,唯一獲得法院立案的尚彩玲,打了三年官司,最終和疫苗廠家達成和解協議:廠家補償十萬元,尚彩玲放棄訴訟和上訪權利。

從1988年至2000年法案實施12年間,全美有1,500多人得到11億多美元的基金救濟。平均每人約500萬人民幣。

從數字來看,我們孩子比美國孩子疫苗致殘,致死的數額多出十多倍。而賠償,我們比美國少十幾倍。

看了這樣的數字,不知道那些整日喊着:「厲害了,我的國」的人會怎麼想。

4

不能再寫下去了,再寫一下就又變成「別有用心」的人了。但希望這篇文章不要被刪,誰家沒個孩子,誰能避免被狗咬一口呢?

當年為疫苗受害者呼籲的律師,現在多半已經不幹這事了。他們在哪裏,自行谷歌吧。

我回到了北京,北京司法局還沒有給我年檢,所以不能執業,既然大家都在一艘船上,誰認識局長,幫我和他聊聊。把這麼優秀的律師逼成一個靠文章打賞的人,實在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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