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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萬沒想到 中共貪官竟然喜歡在這幾個地方收錢!

貪腐得來的「不義之財」見不得陽光、露不得正臉、上不得台面,而如何讓公帑「名正言順」地成為私財,是很多腐敗分子的「心頭大事」。從怎麼「收錢」到收到錢後如何「洗錢」,貪官們的手段、想法可謂花樣繁多。一起來揭秘貪官們那點見不得人的小心思——

貪官們一般在哪兒收錢?

官員貪污受賄,做的是見不得光的事,自然,受賄地點也格外「講究」些!

飯局|酒足飯飽後再「捎點」

將公職人員約出來吃飯,酒足飯飽之後再送上賄金,成為慣常做法。而咖啡廳、茶藝館等地因為環境私密,成為不少貪官受賄的必選地。

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因受賄4700餘萬元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張曙光受賄地點除了辦公室和家裏,大多數是在北京香格里拉飯店,受賄款從幾萬、幾十萬到上百萬元不等。

辦公室|最危險地方最「安全」

官員個人辦公室因為具有一定的隱蔽性。這也成為貪官直接收錢的「自留地」。查辦大老虎時,多會發現其辦公室藏有巨額現金。

慕綏新任職瀋陽市長期間,過年都不回家和家人團聚,居然坐在辦公室等人送錢上門。據他交代說:「我在瀋陽市任職的4年中,有180餘人,每逢年節,大事小情,以各種名義給我送錢送物多達幾百萬元。」

家中|官員親屬多會參與其中

相對於辦公室,家的隱蔽性更強。而對某些官員來說,在家中進行權錢交易不易被察覺,故此,家中收錢,是眾多貪腐官員的選擇。眾多貪腐官員收受的巨額錢財,也多是儲存在家中。

車上|零碎時間裏難拒絕

最常出現的行賄地點為官員的小車內。行賄人員送官員上車,在車內再送上用信封裝好的現金,官員一般很少有時間推辭和拒絕。

賭桌上|官員「只贏不輸」從不帶錢

牌桌之上心照不宣,領導要風得風,要啥給啥,「炮」聲不斷,只有讓領導贏錢高興了,那麼在行政審批上才會「開綠燈」。

贓款洗白方式各式各樣

「洗錢」已經成為貪官將腐敗行為「合法化」的一種重要手段,並成為腐敗行為的一個重要特徵。有些貪官被抓後直言最頭疼的是藏錢。

親緣辦企業借殼洗白貪腐所得

調查發現,一些國企領導安排親屬開辦企業,只為「洗白」違法所得,企業成為一副讓非法變合法的「白手套」。

有些腐敗官員,為將「黑錢」洗白,就搞「一家兩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權力撈錢,老婆孩子則利用「下海」身份掩蓋黑錢來源。或是先撈錢後洗錢,即公職人員大量貪污、受賄後,辭職下海辦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來解釋他不正常的暴富。

地下錢莊已成貪腐贓款「洗白」工具

地下錢莊經營者不問客戶身份、收付款來源,扮演了各類上游犯罪的「幫凶」角色,並成為一些經濟犯罪及網絡賭博、電信詐騙、涉毒涉恐等違法犯罪資金轉移出境的主要通道,特別是一些貪污腐敗分子通過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將巨額資金轉移到境外,逃避打擊。

貪官愛房產

以房洗錢成財富積累手段

通過網絡爆光,一系列官員背景的「房妹」、「房姐」、「房叔」、「房爺」接連而出。這些官員通過房地產市場隱匿身份、漂白黑錢,這說明房地產業早已成為他們的「洗錢天堂」。而這與實名購房政策執行不力以及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的遲遲難產,有很大的關係。

推行實名購房政策與構建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說到底都是為了防止貪官洗錢房地產業。

「藝術品」淪為洗錢工具

中紀委剖析稱,贗品也能成為洗錢工具。譬如行賄者首先將贗品通過不合法的鑑定渠道鑑定為真品後,送予受賄者。然後,行賄者再以受賄者名義將該贗品交給拍賣公司拍賣。另有受賄者將歸其所有的贗品存放在某經銷商處,有行賄者意圖行賄時,受賄者或直接或間接地告知自己有收藏雅好,同時指定特定的經銷商。行賄者從該經銷商處高價買得贗品。

信用卡消費竟然也能將黑錢洗白

當不少人驚嘆大陸遊客在境外的消費能力時,可能沒有想到通過在境外使用信用卡消費或提現,也能將黑錢洗白。一方面腐敗分子可在境外大量消費或提現,另一方面在境內貪污受賄並以贓款還款。信用卡和銀聯卡在為境內人員出境觀光旅遊等消費提供方便的同時,也為境內腐敗人員跨境轉移資金提供了便利條件。

一追到底不設時限讓「資本運作」洗白成無用功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贓款真的可以「洗白」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

數據是最有說服力的。從黨的十八大以來至2015年6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腐敗案件中,除將涉嫌犯罪所得的款物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之外,還收繳了201億元違紀所得。這便是腐敗分子「反誤了卿卿性命」的最終結局,連同失去自由的「後半生」,還有他們認為已「洗白」的非法所得,終究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貪腐資金無論如何「閃轉騰挪」

到頭來也只是「南柯一夢」

中央紀委公佈的數據顯示,啟動「獵狐行動」海外追逃追贓以來,截至2016年9月共追贓79.94億元。海外追逃追贓碩果纍纍、成績喜人的背後,是黨中央打「虎」拍「蠅」的堅定立場、堅強決心,也一次次地向世人宣示:人逃到哪,黨紀國法就追到哪;錢怎麼「洗」,都「洗」不掉違紀違法「本色」。

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永遠在路上

對於違紀違法所得,既要保持追的態度,也要有防的舉措,從源頭防止「洗白」不義之財。一方面,要嚴格落實好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督促黨員幹部如實報告個人房產等信息,並建立完善動態登記制度,實時監督黨員幹部的財產變更情況;另一方面,要給監督執紀「插上科技的翅膀」,充分運用大數據,對黨員幹部的財產信息進行不定期核查,從中找出「蛛絲馬跡」,從而揭開違紀違法所得的「真面目」。

經濟處罰遠重於其他犯罪

追繳不設時限

今年4月,兩高發佈貪腐案件的司法解釋,進一步擴大了對腐敗犯罪的經濟處罰力度,對貪污賄賂犯罪規定了遠重於其他犯罪的罰金刑判罰標準,並強化了贓款贓物的追繳,對貪污賄賂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一追到底,不設時限,永不清零。

結語

貪腐分子總是千方百計地躲避懲處。殊不知,「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任憑腐敗分子有「三頭六臂」,終究跑不出黨紀國法的「五指山」。不管手段如何隱蔽、方法怎麼「創新」,貪腐都會留下「痕跡」、埋下「禍根」,最終成為「呈堂證供」。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正義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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