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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怒了 為治頑疾要下狠藥

中共「兩會」剛結束,陸媒盤點中共「十八大」以來兩高報告中「被點名」的19名落馬的副部級或以上高官,都是江派成員或者與江派有關。(Getty Images)

目前中共出台黨內《問責條例》規定「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並在以往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基礎上追加「領導責任」。陸媒解讀,習近平近年來對「為官不為」的口氣日益嚴厲,新條例表明習要下狠藥治療這一頑疾。阿波羅網評論員也曾表示,新條例出台,或為徹底解決官場集體「不作為、亂作為」現象,以保證「政令暢通」和各級官員的「忠心」;同時為解決江澤民埋下伏筆。

黨媒新華社報道,政治局28日習近平主持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在官方表述里,這一條例專門點出了要嚴肅追求責任的三種情形——「對於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的都要嚴肅追究責任」,在以往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的基礎上,條例又加上了「領導責任」。

而其目的,則是讓「各級領導幹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聯繫實際、以上率下,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從而「倒逼責任落實,確保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確保黨的團結統一」。

大陸媒體紛紛對《問責條例》進行解讀。

資深媒體人,專欄作者「i看見」發表題為「習近平怒了,放出狠話,要下狠藥治療這一頑疾」的文章解讀,「失職失責」說的是官員怠政、惰政、懶政,是為官不為。從現在開始,將「為官不為」明確寫進了《問責條例》,目的就是要「敢於較真碰硬、層層傳導壓力,讓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文章說,對「為官不為」這一問題,在6月27日召開的深改組第25次會議上,習近平也提到了這個問題:改革是一場革命,改的是體制機制,動的是既得利益,不真刀真槍干是不行的。要形成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導向。最近兩天的會議上,習近平一改之前勸說姿態,對全體官員首次發出了狠話。

在「為官不為」這一問題上,2013年6月28日的「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習近平曾說:「我們的幹部要敢想、敢做、敢當。」當時習近平的口氣還是很委婉的,對「為官不為」這一現象是以勸說、鼓勵為主。但一年以後,習近平的口氣變了。

2014年10月8日,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習近平說:我們做人一世,為官一任,要有肝膽,要有擔當精神,應該對為官不為感到羞恥,應該予以嚴肅批評。

從敢想敢作敢當,到感到羞恥、嚴厲批評,很明顯,與2013年相比,習近平的口氣變得嚴厲了很多。為什麼?就是這一現象呈擴大之勢。

2015年2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出席會議,也曾怒批中共各級官員「為官不為」,並稱要對「懶政庸政怠政、不作為的」進行問責,對「不敢抓不敢管、尸位素餐、碌碌無為的」採取措施。

分析:保證「政令暢通」,清算江澤民

對此,阿波羅網評論編輯趙亮軒認為,目前中共政權無論政治、經濟上都面臨重重危機,而因為中共官場的集體「不作為」和「亂作為」,習近平陣營應對危機的各項改革都政令不通,推進困難。比如當下引動輿論的雷洋案,習近平陣營雖然要求「依法公開」,但是政法系統,特別是仍由江派把持的公安部仍然抱團抵抗,案情推動極其困難。而造成這種整「不作為」、「亂作為」的原因,一方面在於中共「無官不貪」,高壓反腐使得人人自危,只圖自保,無心「作為」;另一方面,數量巨大的江派背景官員面對習陣營的整肅,拉幫結派,消極抵抗,不斷攪局。

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因為中共的法律和行政命令層面已經失效,最終最有效的方式是使用黨內規則、政治規矩。因為中共的「鐵的紀律」,任何問題一旦上升到政治層面,在黨內就會產生絕對的強制效果。因此,當局此時推行「黨內」問責機制,或為強迫各級官員擔當責任,停止攪局抵抗,以最終解決「政令暢通」和保證各級官員的「忠心」。

美國媒體人、阿波羅網特約評論員「在水一方」則表示,《條例》中新增關鍵一條:「追究領導責任」。此前有關領導責任,中共黨內也會有一些形式的追責方式,但未公開,也很難形成真正的效力。此次新條例將其公開化、政策化,或將真正的實質上執行。而這一條,或為最後處理江澤民做準備。

江澤民被指為「貪腐總教練」,其上台後,暗中大力縱然官員斂財,以換取對他的忠心,造成地方黨、政官員無官不貪;縱容原軍委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賣官鬻爵,至上而下的整體腐敗使軍隊喪失戰鬥力;為充盈權貴集團的錢包而大搞掠奪式經濟,使中國自然資源殆盡、貧富懸殊、經濟模式畸形,將中國經濟導入窮途末路;為鎮壓民眾擴充警察體系,並授予政法系統官員「超級」權力,使本就一紙空談的〝法律〞變得一錢不值,導致脆弱的司法體系進一步崩潰,中國民眾深受其害。

目前的中國大陸,無論是在中共體制內,還是在社會底層,江澤民都成了眾多有識之士唾罵的對象。2015年5月以來,有超過20萬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同時大陸有超過20萬普通民眾參與簽名舉報江澤民或簽名聲援訴江。

因此,新《條例》中要追責的三種情形——「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損害黨執政的政治基礎」,江澤民不但佔全了,而且條條都是最嚴重。如果要追責,江澤民首當其衝。

習近平上任後大力反腐,觸及江澤民利益集團的核心利益,以江澤民勢力為首的官員暗中抵制反腐,與習在各個領域對抗。還有大批官員「不作為」消極怠工。為此,習、李多次發火。

阿波羅網於飛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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