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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方平律師被北京警察帶走 代理眾多「第一案」 建功反歧視

—李方平律師被警察帶走,曾呼籲開放報道女法官槍殺案

2016年3月1日上午11:10,李方平律師被警察從位於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東路的中盛大廈帶走,當時李方平正要離開中盛大廈。目擊者稱帶走李方平的警車隸屬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派出所。

李方平律師參與公益法律工作十餘年,代理了大量公益案件和人權案件。2015年底,他接受了被抓捕的山東人權律師舒向新的委託,為其辯護,並將舒向新在看守所被警察毆打、虐待的情況予以公開披露。

上周五,北京昌平區法院女法官馬彩雲被人槍殺,相關信息在網上遭遇大範圍刪帖,引發法官界、律師界公憤,李方平律師為此發表評論並被媒體引用:「最高法院已經就馬法官被槍殺案發佈譴責聲明,並稱法官是『社會正義的最後捍衛者』。說得沒錯,如此惡性的事件應該開放媒體報道,讓社會獲知真相,以便大家痛定思痛、深刻反思。」

一、代理眾多「第一案」,建功中國反歧視事業

李方平律師是我國反歧視領域最著名的反歧視律師,長期關注乙肝病毒攜帶者、愛滋病病毒感染者、殘障人士及婦女權利。曾代理中國乙肝私隱侵權第一案、中國愛滋就業歧視第一案、中國基因歧視第一案、中國殘障人訴公交無障礙設施第一案、中國性別就業歧視第一案、河北邢台輸血感染愛滋病案等多起公益訴訟。

在社會各界的推動下,我國二十餘部歧視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法律被修改,保護乙肝攜帶者權益的法律文件相繼制定出來。愛滋歧視、殘障歧視、性別歧視等問題也越來越受到重視。

二、挑戰疑難、「敏感」刑事案件

李方平並且曾經代理愛滋公益人士胡佳案、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案、維族教師伊力哈木案等疑難、「敏感」刑事案件。

三、公民建議推動立法

李方平並曾發表多篇「公民建議書」,抨擊我國法律中廣泛存在的對一億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歧視性規定,以及戶籍歧視、勞教制度、黑監獄、計劃生育強制墮胎等問題,推動立法及政策的改革和完善。

四、捍衛律師執業權不遺餘力

李方平律師是國內最早的一批律師執業權的捍衛者之一。

2008年,深圳律師劉堯因代理農民失地案件被判刑四年,李方平星夜趕赴深圳,代理劉堯提起上訴,該案終審改判為緩行。

2009年5月13日,兩位律師在薄熙來王立軍治下的重慶辦案時被警方拘禁、毆打,5月14日凌晨,李方平與其他三位律師緊急發佈呼籲信,並隨後組織律師界研討。

2009年12月13日,律師李莊被重慶檢察機關批准逮捕。12月14日,《中國青年報》予以歪曲報道。12月16日下午,李方平與20多位律師聯名發佈建議信,發往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公安部建議書,指出重慶市公安局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理應迴避。

李方平律師的公益訴訟工作,受到了公眾的廣泛讚譽,國內媒體對李律師的採訪報道多達幾千篇。2011年4月29日,李方平律師被警方罩「黑頭套」非法強行帶走五天,受到國內媒體高度關注,十餘家報紙及門戶網站予以報道。

五、抗爭強勢單位,屢遭打擊報復

李方平律師代理的公益維權訴訟,通常是代理弱勢群體抗爭強勢單位(如:行政部門、公檢法、大企業、事業單位等),因而觸犯了許多強勢單位的利益,曾經多次受到打擊報復。

2006年12月27日凌晨,山東臨沂盲人維權人士陳光誠的代理律師李方平在趕往山東臨沂途中,被一夥便衣人員用鐵棍毆打,血流滿面,頭頂被打出三厘米的裂口,深達骨面,被緊急送往醫院手術室!

2011年4月29日,李方平律師被罩「黑頭套」強行帶走五天,國內十餘家報紙及門戶網站予以報道。

2013年9月4日,李方平律師為楊海龍一案辯護,在前往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刑警隊遞交律師手續時,被刑警三中隊江雨毆打,致使左胳膊被扭傷。

六、其他公益法律行動

2013年10月,作為原告代理律師團成員之一,為江西瑞昌教師性侵7名幼女案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2012年8月14日,李方平發起律師聯名信,致信司法部與公安部,要求修改勞教制度。此舉突破了突破了宣傳部門對勞教制度話題的封鎖,獲得國內媒體廣泛報道及輿論的公開討論。

2012年12月27日,李方平律師與李洪華律師於2012年12月27日通過中國郵政EMS就「一代身份證元旦停用通知」向公安部發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013年5月3日,致信廣東省律師協會,就蔣援民律師會員權益案聲援蔣律師。

2014年3月23日,李方平律師向黑龍江省農墾總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問責建三江非法黑監獄何時取締。此前三天,4位律師前往該「法制教育基地」要求釋放被非法關押的當事人,卻遭建三江警方毆打、綁架、非法拘留,4人共被打斷24根肋骨。

七、相關報道

《法制周報》:反歧視公益律師李方平失蹤疑被自稱警察者帶走(2011年5月4日)

http://news.sohu.com/20110504/n306788186.shtml

《城市快報》:「天津乙肝歧視第一案」法援律師失蹤(2011年5月4日)

http://news.ifeng.com/society/1/detail_2011_05/04/6159696_0.shtml

《北京晚報》對我國乙肝私隱侵權第一案的立案報道(2008年3月5日)

http://beijing.qianlong.com/3825/2008/03/05/[email protected]

《法制早報》:協助河北邢台「愛滋」母子向醫院討公道(2006年4月16日。註:該案被評為「2006年河北省十大法治事件」)

http://news.sina.com.cn/c/2006-04-16/14389633949.shtml

《法制日報》:中國愛滋病就業歧視第一案(2010年08月26日)

http://www.legaldaily.com.cn/society/content/2010-08/26/content_2261462.htm?node=20771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之聲」關於中國基因歧視第一案的開庭報道(2010年2月2日):

http://news.sina.com.cn/s/2010-02-02/075619610202.shtml

《財經》:打工仔被警方送精神病院後猝死,家屬起訴紅十字會北郊醫院(2011年1月18日)

http://finance.sina.com.cn/consume/puguangtai/20110118/14389271456.shtml

《河北青年報》:遭遇乙肝歧視員工狀告保定長城汽車銷售有限公司(2010年12月16日)

http://news.163.com/10/1216/06/6O0L9KHV00014AED.html

《城市快報》:天津乙肝歧視第一案開庭報道(2006年6月14日。註:該案被評為2006年全國十大影響性訴訟之首)

http://news.sohu.com/20060614/n243718507.shtml

南方周末》:關於消除「乙肝歧視」的公民意見書(胡星斗、李方平,2006年10月17日)

http://www.infzm.com/content/trs/raw/15697

《中國青年報》:律師醫生「公民提案」建議審查導致乙肝歧視的15部法規(2007年3月13日)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7-03/13/content_1697196.htm

北京電視台《首都經濟報道》:殘疾人狀告地鐵呼籲出行無障礙(2007年12月4日)

http://www.btv.org/btvweb/07btv5/2007-12/05/content_248312.htm

上海法治報》:李方平律師參與發起義務服務三鹿奶粉受害家庭的「志願律師團」(2008年9月23日)

http://old.jfdaily.com/news/xwsh/200809/t20080923_388826_2.htm

《杭州日報》:中國反壟斷第一案正式立案北京網通成被告(2008年9月19日)

http://news.hsw.cn/2008-09/19/content_10296132.htm

《北京青年報》:律師訴中石化違反《反壟斷法》(2008年12月7日)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46481428

《東方早報》:退票新規第一狀:火車票不退,遲到旅客起訴北京鐵路局(2010年12月7日)

http://sh.focus.cn/news/2010-12-07/1123294.html

《新京報》:兩公民上書高法建議統一城鄉人身損害賠償標準(2006年03月21日)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6-03/21/content_4324948.htm

《新快報》:小保安許霆ATM機取款案被判無期徒刑,律師向全國人大遞交公民建議書(2008年1月9日)

http://baike.baidu.com/view/1094945.htm

新華社:李方平律師向工信部申請預裝「綠垻」軟件公開聽證(新華社北京2009年6月15日電)

http://it.sohu.com/20090616/n264549691.shtml

責任編輯: 王篤若  來源:義仁平NGO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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