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人物 > 正文

江姐原創作者從被抓到自殺只幾天:定想不到現在流行性酷刑

—陳建剛:「被失蹤」的王全章律師這個人(一)

作者:
王宇律師被展示的是她說「你們都是流氓······」;據筆者所知,那個法庭被審判的是三個人,一男二女,當時一位高姓當事人陳述了她在審訊中如何被剝光衣服,如何被威脅要對其性器官施以酷刑的經歷,以致痛哭抗議,而幾位警察又如何在法庭上當庭對其暴力對待······以致三位辯護人群起抗議

御批本還沒有上演

全章,即王全章,亦作王全璋,璋章兩用,山東日照人,人權律師,亦律師中之逃亡者也。

先說全章的展覽。

全章上了無良媒體被展覽,意料中事耳。但驚鴻一瞥,亦無痛哭流涕、追悔莫及之常規鏡頭,蓋背後之編導非不為也,實不能也。堅如磐石一如全章,豈可輕易入此下作彀中。

但即便全章真的出現在無良媒體認罪伏法,筆者也不會感到意外。何也?征之以數例言之:

其一,國朝太祖自清君側之時,儲君少奇幽禁,光美女士要為六歲小女瀟瀟尋找生路,打算一旦入獄將攜瀟瀟同去,學學紅岩英雄重走長征路,儲君勸其另想辦法,光美女士說,「《紅岩》裏面不是還有個監獄之花(小說中指在監獄中撫養成長的孩子)嗎?」儲君留下名言:「那是國民黨的監獄!」讀者賢達,昔日險些位躋「瓊樓最高層(袁世凱次子言)」的皇儲貳君當時其心之悲,你可以想見嗎?生死之際,骨肉之情,可都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

其二,還記得羅廣斌先生嗎?羅先生寫了紅色經典《紅岩》,當時雀屏中選,佳作全國發行一躍成為御用作文無二之品,其他御用文奴嘖嘖連聲,嘆息自己沒有這樣的水平和運氣,畢竟羅先生坐了民國政府的大牢一年多,人家有生活嘛。看看那裏面的傲雪紅梅江小姐、正義凌然的許先生,監獄裏還可以組建支部,編報紙,繡紅旗、唱讚歌、怒斥敵酋的哦。但真實的生活卻是個巨大的悲劇,風雲變幻,太祖自清君側的絞肉機一旦運作起來,不幾時羅作家就被捉進官里去,然後就是跳樓自殺自絕於人民了。死後還給了個叛徒」、「反革命」的身份(江妃定性)。各位賢達,你知道羅先生從被抓到自殺間隔了多久嗎?5天。

其三,剛剛死在廣州某看守所的現行反革命張六毛,官方說法是癌症死,但家屬以命抗爭得來的一睹死者遺容,卻發現死者滿身傷痕,淤青遍體呢。看守所里的死亡已經不再敏感不再稀奇,各位尚記否,喝水死、躲貓貓死、粉刺死、上吊死等等哪一件死亡有了真相?哪一件得了公平?人命不再關天,血淚悲劇成為麻木看客的牙資,對於看守所死亡之「審美疲勞」,體制絞肉機之副產品也,不才與各位賢達讀者都在其中矣。

其四,余嘗聽訟於江西高院,親耳聽被告人周某講述自己如何被培訓錄製認罪審訊錄像之經過。經年的折磨讓被告對於公平審判完全失去信心,求生不得之際唯求速死。獄官在再三對其培訓錄製劇本之後,又怕其錄製中不老實以致返工重錄,對其下了16字的警告:你如果不老實錄像,我讓你「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傾家蕩產、生不如死!」四個成語16個字,可謂字字驚心,讓人毛骨悚然。講起舊事,像周澤、李金星、劉金濱、襲祥棟諸君必心有戚戚也。

······血肉之軀的全章如果在不良媒體上來現身說法自打嘴巴,真不奇怪也。但「御批版本」至今沒有上演,吾為全章、王宇諸君內心兢兢也。

被展覽的全章

全章被科加的罪名蓋有二端,一曰尋釁滋事,一曰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他是如何滋事與煽顛的呢?

在無良媒體上的驚鴻一瞥,僅僅提示兩端以饗讀者。

第一個場景,某位法官出面揭批王全章,「本來是一個簡單的案子,但是這個王全章律師卻偏要提管轄異議,以至於干擾了正常的審判活動」,於是王全章,殺殺殺。

看到這裏,筆者內心真五味雜陳,不知從何說起!

味一,先糾正一下法官大人,對於法院管轄之異議權是當事人和辯護人之法定權利,辯護人提出異議,法庭對於異議做出決定,這是正常的審判程序,明文規定在《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之中,具體條文筆者就不提示了,感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查閱。法官大人,打鐵還要自身硬,基本常識欠缺的情況下踴躍跳出來揭批,是要被人笑的。

言及於此又想起一件趣事。昔日筆者與趙永林律師在大連某法院開庭,法官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迴避後直接讓控方宣讀起訴書,永林律師發言,詢問法官是否需要詢問一下辯護人有無有迴避申請呢,結果法官大人大顯驚奇,「辯護人申請迴避?你們有這個權利嗎?你們有什麼依據?」余當庭宣讀刑訴法28條、31條以資佐證,法官又羞又惱,重擊法槌宣佈休庭之後黃鶴一去不返。事情傳出來後,北京某遠看像教授的梁律師留言「豬一般的法官」,其事歷歷如昨。

其事雖小可以喻大,真正遵守法律、漠視法律的都是什麼人呢?

味二,該法官認為全章律師之管轄異議影響了「正常的審判活動」,言下之意,其所謂「正常的審判」是不許當事人、辯護人提出管轄異議的。有此前提之存在,讀者賢達,守法的是誰,違法的又是誰呢?

味三,如果一場審判可以剝奪當事人的法定訴權,這不是審判,這是法官在完成一項政治任務,審判僅僅是個裝飾程序而已。竇娥之血濺白綾、六月飛雪,不也是走過審判的程序嗎?

味四,想想無良媒體是如何炮製這個揭批鏡頭的吧。為了構陷幾位律師而全國動員,奉諭旨、分任務、做劇本、找演員、訂機票、上飛機、找場景、背戲詞,action數次之後終於通過,然後作剪輯、配字幕,全國發行。結果整出來的卻是這種烏龍球,真是有負所託,甚失朕望。當年因為一記烏龍球埃斯科巴被槍殺,承旨辦事搞出個烏龍來,導演和演員也都應該被打屁股的吧。

但是在「吃相太難看」成為習慣的體制之下,吾知其只能是有獎無罰也。

味五,不是律師悲觀,不是律師看不到陽光,不是律師只盯着陰暗面,因為「我們看到的世界不一樣」。無良媒體上法官、書記員、法院門衛等人出來揭批全章、王宇諸律師的鏡頭,看似言之鑿鑿,但各位有否思考一下孰是孰非呢?你真的認為是全章、王宇等律師在攪鬧法庭、尋釁滋事嗎?如此顛倒是非、大揭批的作派,實在是文革的延續,是在愚弄大眾。

············

其二個場景,某地法庭之上,三位律師王全章、王宇、蘭志學在抗爭,三位都面向一個方向,情緒激動,王宇律師被展示的是她說「你們都是流氓······」,然後是法官、書記員出來揭批。

有腦子的人應該追問一句,三位律師為什麼這樣情緒激動呢?他們手指的地方到底在發生什麼?無良媒體為什麼故意地切掉了另一半的視頻而單單展示鏡頭中只有律師的一半呢?

真相是一切的依據,沒有真相就沒有褒貶,沒有審判,有的是操作者的卑劣。為了說明真相全面展示視頻就可以了,掩蓋的又是什麼呢?時至今日,各位還可以想想徐存合之被殺,為什麼就沒有在無良媒體上公佈完整的視頻呢?道理一樣。

據筆者所知,那個法庭被審判的是三個人,一男二女,當時一位高姓當事人陳述了她在審訊中如何被剝光衣服,如何被威脅要對其性器官施以酷刑的經歷,以致痛哭抗議,而幾位警察又如何在法庭上當庭對其暴力對待······以致三位辯護人群起抗議。當時能進去旁聽的僅僅二三位家屬,還有現在游魚於牢門之外的蘭律師都可以對當庭的事實予以說明。要探求真相的讀者可以追問。

如今全章、王宇二律師系獄待刑,無良媒體為什麼沒有請他們現身說法說說當時法庭現場的真相呢?為什麼沒有可以剪切一半的鏡頭呢?這是在隱藏什麼?

小果子們的冤枉

悲莫大於心死,執筆至此,筆者為之廢筆三嘆也。

讀者賢達,尚憶否?十數年前非典SARS肆虐之時,舉國惶惶,草木皆兵,廣州官方忽然遷怒於一種叫做「果子狸」的小動物。官方驚慌不擇路,情急智不生,當此之時瓜田者流,李下者殺,遑論這一種小「果子」乎?一聲令下,小果子們就嘁嘁嚓嚓,砍頭不留了。回頭想想當時的那些小果子們,躑躅繞室,伸冤無處,控訴無門,一籠一籠被捉去虐殺,鐵籠之內淚眼盈盈,也是其情可憫的呢。

這些小果子罪在何處呢?當時的官方真的證明小果子們就是SARS兇手嗎?砍頭不留不會有冤案麼?昔日屏幕前的各位,有幾人想到過這些小果子們可能是完全的冤枉呢?後來證明它們完全無辜,死去的千百小果子又找誰申冤找誰索命呢?

回看今日系獄抵罪的王全章、王宇、謝陽、隋牧青諸位,恐怕今日之處境還不如當日的小果子們呢。小果子之被殺還有個莫須有的嫌疑。而今日落難的諸君,一樣是身陷囹圄,一樣是科以重罪,又一樣是有口不讓言,罪否不許辯,更慘的是全章等人的真相被刻意掩埋、隱藏,輿論被刻意引導,還拒絕律師回見,不告知關押地點;然後又一樣的是棍棒交加,眾口一詞。官方此時所科加的罪名不是莫須有,是明知其無而又要一棒打殺,這是攻守雙方所心知肚明而旁觀者又洞若觀火的啊。

筆者如是說肯定會有讀者認為不才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人為萬物之靈豈小果子之可比?可是不才要說的是在不受任何制約的權力面前,人命和這些小果子們沒多大差別呢。

史達林說「一個人死亡是悲劇,一百萬人死亡就是統計數據」,太祖說「在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在今年一年內,恐怕需要處決一二千人······」,還說「你們已經殺了三千七百多,這很好,再殺三四千人」,還說「今年可以殺八九千人為目標」,又說「貴州省認為不殺千分之三就不符合準和狠的原則,我倒覺得按貴州人口一千萬已殺一萬三,省委要求再殺二萬二千至二萬五千······」,還說「人要不滅亡那不得了。滅亡有好處,可以做肥料」(上述言論一索即得非不才臆造也),讀者賢達,看這些言論,你感到背後森森的冷氣了嗎?你以為這僅僅是說說嗎?在「一句頂一萬句」的時代這可是都得執行的啊。你看這些言論和「廣東規定捕殺的合法馴養果子狸每隻補償250元」這樣的新聞有什麼本質差別嗎?不受制約的權力面前,閣下和不才的人命僅僅相當於一堆肥料,恐怕還買不到一隻小果子的價錢呢。

時光流轉,今日之你我在體制中的橫豎坐標有什麼本質的位移嗎?

不是在下妄自菲薄,是「我們看到的世界不一樣」罷了。

逃亡律師

今日全章系獄抵罪,回頭看他整個執業過程,幾乎都是在逃亡中度過的。

初入律師業時,全章是在濟南執業,但為濟南所不容,以致轉地執業,到了北京。為什麼轉到北京的,全章曾略略言之,聽之可駭。由於他所辦理的案件類型被濟南所不許,以至於多次被追打,甚至有人揚言要收拾掉他。有幾次幾乎是死裏逃生的經歷,他談笑道來,說的好像是別人的事情,而與他無關一般,「我當時看情況不對,沒等那幾個人圍上來,轉過一輛車我掉頭就跑,他們一看我跑了,一起追我······」,還有一次是上演追車。濟南一位八十多歲的老教授後來告訴筆者,全章曾有一段時間躲在他家許多時日,樓下的便衣有二十多人。

轉到北京的王全章還是獵人眼中的目標。

靖江事件之後,全章立即被限制執業,所在律所有了某些單位的支持對於全章的限制逼迫更是擺到桌面上來。首先是不能承接案件,然後是自己的費用被扣留,要想轉所就要簽字確認放棄自己的幾十萬費用。

全章咬牙籤字,轉所。但律師證卻被某司法行政機構長期扣留,以致於又不能執業。再然後是轉所鋒銳,再然後就是鋒銳被查封,多位律師系獄。

如今全章系獄,回頭清點與其過從場景,多是鴻爪雪泥一鱗半爪,其他朋友多半如此。蓋無他,都是來去匆匆,萍蹤莫定故也。朋友相知貴在知心。過從之際,可以感受得到的是,全章身上山東人的那種耿直、淳樸、厚道和不苟言笑。印象中的全章不善言辭、大喇喇不修邊幅,頭髮時常亂蓬蓬,國字型大臉加上濃眉細眼,一件夾克一穿就是幾個周,要不是戴一副眼鏡,真以為是山東來的農民工,而事實上出自農家的淳樸、厚道在全章身上也是貫徹始終的。

印象比較深的一次是全章、程海、梁小軍諸位去大連開庭,結果法院法官一時心氣不順出動法警飽以老拳,當時年屆六十的程海老律師被幾個人毆打,還撕扯了老頭的褲子。飯敘之時程海繪聲繪色講述當時場景,全章雖身歷其事仍然言語不多。後來同去大連開庭,司法局約飯勸勉告誡,半夜當地警察查房,法院之內動手毆打律師,全章都是重點對象。

還有一次,某頭領律師(姑隱其名)「在」北京邀人餐敘,便邀群雄,許以大餐,羅致甚伙。群賢畢至後,老仁兄端出一盆辣椒,言:「沒買水果,咱們吃辣椒吧!」眾人諤諤,老仁兄又補了一句「好吃,好吃,水果味哩!」辣椒當水果待客,古今所難,盛舉僅此一見。水果味的辣椒余不敢知,但「栗子味的老窩瓜」估計也僅見於侯寶林的段子中吧。當時瘦小精幹如程海者,撿一青果,小白兔般捧而食之。大喇喇如全章者就老實不客氣了,左持青,右持紅,接連幾枚。談笑間,依稀記得全章談及所辦類型案件的趨勢和難處。

回頭清點全章的經歷,恐怕國朝之內律師中若論被打、被抓、被刁難、被搶手機、被威脅,全章應該是最靠前的幾位中的一個。

(待續)

責任編輯: 王篤若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5/1201/6538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