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 驚人之語 > 正文

守魚:不止是嫖宿幼女 中國幼女規定就脫離國際

作者:
法律中罕有其他對14歲以下兒童的特殊保護,對於14歲以上的兒童,更是不聞不問。這樣奇怪的設定,不僅僅在立法邏輯上混亂的一塌糊塗,在情理上也令人感到莫名其妙。唯獨和這一隻制度設計不謀而合完美結合的屬於少先隊和共青團的設計。少先隊員還是屬於黨國的花朵,只能看不能摘,而進入共青團以後就要開始準備為共產主義事業獻身了。此前,真沒想到過獻身這件事情還能更加邪惡。

大陸僅僅爭論14歲以下的幼女如何保護,已背離了國際公約的精神太遠

大陸中國廢止了嫖宿幼女,對這個行為重新恢復用強姦罪中的加重條款加以處理。對於多數國內輿論而言,覺得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勝利。長期以來,嫖宿幼女被認為屬於給權勢集團逃脫強姦幼女罪名的替代條款。雖然官派法學家解釋,嫖宿幼女罪比強姦幼女的判罰要重,但是民間確實沒有見到有官員因為嫖宿幼女被判極刑,而在強姦幼女中這倒是常見的。

因為中國刑法對於兒童的界定長期簡單的停留在了14歲這個界線,而且大陸國人從小就加入少先隊並且長期觀摩兒童團參與暴力行為的影視與文學作品,對於兒童的概念缺乏清晰的認識,從而長期以來的目光都聚焦在了14歲的這個問題上。

另一個沒有被討論的問題是,在刑法上,除了犯罪的減免之外,中國人14歲以後基本就不太接受特殊保護,而法定的結婚年齡男人是22歲,女人是20歲。除了受宗教因素強烈影響到世俗法律之外,結婚年齡的界線決定了一個國家對於一個人能夠全面進入社會的認可。從結婚年齡來看,大陸對進入社會的自然人設定了全世界最高的標準。而另一方面,除了強姦罪中對於14歲以下的幼女設定了加重條款以外,法律中罕有其他對14歲以下兒童的特殊保護,對於14歲以上的兒童,更是不聞不問。

這樣奇怪的設定,不僅僅在立法邏輯上混亂的一塌糊塗,在情理上也令人感到莫名其妙。唯獨和這一隻制度設計不謀而合完美結合的屬於少先隊和共青團的設計。少先隊員還是屬於黨國的花朵,只能看不能摘,而進入共青團以後就要開始準備為共產主義事業獻身了。此前,真沒想到過獻身這件事情還能更加邪惡。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對於兒童是這樣規定的:「為本公約之目的,兒童系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國際上對於兒童的保護也一直以18歲為界限,如果這個國際能把中國大陸排除在外的話。

從性權利的保護上也是如此,國際上打擊兒童色情錄像的界線一直以來是以18歲為界限,對嫖宿幼女的年齡設置各有不同,但保護程度一直以來是規定到18歲為止。

對這樣的規定,國人或許完全建立不起對應關係。長期以來被刻意隱匿的兒童權利公約專門提及對兒童的性侵犯和性剝削問題。

第34條如此規定,締約國承擔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剝削和性侵犯之害,為此目的,締約國尤應採取一切適當的國家、雙邊和多邊措施,以防止:

(a)引誘或強迫兒童從事任何非法的性活動;

(b)利用兒童賣淫或從事其他非法的性行為;

(c)利用兒童進行淫穢表演和充當淫穢題材。

請再次注意,這裏的兒童指的是18歲以下。對照這樣的法律規定,大陸僅僅爭論14歲以下的幼女如何保護,本身就已經背離了國際公約的精神太遠。而14歲以上的女童,無論是加入賣淫活動,還是其他被性侵犯以及性剝削的情景,也並不是就可以等同於成年女性對待。

而大陸為嫖宿幼女的罪名廢止而歡呼,距離國際人權保護的精神,依舊隔着十萬八千里的距離。

責任編輯: 江一  來源:東方日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15/0830/605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