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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檢察院:主觀上為了組建家庭的強姦不是犯罪

檢方認為,張某軍與卜某某發生性關係並育有子女,主觀上是為了和卜某某組建家庭共同生活。在一個人人都要掃健康碼、不做核酸寸步難行的三年裏,一個沒有身份、沒有戶口、被藏匿起來的女人和她的兩個孩子,竟然可以像空氣一樣,安然無恙地存在着。一個大活人,還不如一張健康碼有存在感。在長達數年的扶貧工作中,那些來來往往的幹部們,難道都是睜眼瞎嗎?這層由失靈的行政系統織成的網,是她最堅固、最無法掙脫的第三層牢籠。

你沒看錯標題,我也沒寫錯。

這不是什麼網絡段子,也不是哪個法外狂徒的酒後胡言。

這齣自山西省和順縣人民檢察院之手,一本正經地告訴全中國人的一個「新道理」。

2026年1月22日,山西省晉中市和順縣女碩士被「收留」13年生育孩子事件有了最新進展。

在拆解這其中的荒唐、剖析這背後的無恥之前,我們不妨先還原一下事件經過。

一個聽起來特別符合某種鄉土倫理、甚至帶着一絲感動中國候選人氣息的故事。

地點在山西省晉中市和順縣青城鎮土嶺村石疊村組。

有記者後來去了,說那地方:

四周都是連綿不絕的大山,距離縣城約40公里。

村中的道路上很少看到村民的身影。

這地方,是天然的監獄,也是犯罪的「世外桃源」。

故事的男主角,叫張某。

他自己跟記者說,沒結婚,主要是因為家裏窮。

旁人描述得更具體:

瘸腿,單眼失明。

這樣一個自身就生活困難的男人,在2011年的某一天,撿到了故事的女主角,卜小花。

一個瘋女人。

不,更準確地說,是:

一個精神分裂、剛剛從家裏走失的、擁有工學碩士學位的女人。

張某說:

他收留了她。

這收留的日子,一過就是十三年。

十三年裏,卜小花再也沒能走出那片大山。

但她給張某生了兩個孩子,一個兒子,一個女兒。

張某說,他們沒領結婚證,因為卜小花沒有戶口。

但是:

我們辦過酒席。

他還說,他沒有拘禁她,她「想在家在家,想出門出門」。

他還說,他沒有打過她。

他還說,當年見到她時,就「幫她尋過家」。

你看,一個多麼符合底層敘事的「好人好事」。

一個殘疾的光棍漢,發善心收留了一個可憐的瘋女人:

給了她一個家,讓她有了兩個孩子,延續了香火。

這故事粗糲、原始,甚至帶着點叢林法則的殘酷溫情。

如果不是後來志願者介入,它差一點,就真的成了一個好人有好報的民間傳奇。

這個故事,連同它所有的粗陋、疑點和無法自圓其說的漏洞,最終飄飄悠悠地落到了山西和順縣檢察院的案頭上。

然後,法律說話了。

經過長達一年的調查、審查、研究、判斷,代表國家法治尊嚴的和順縣檢察官,為這個故事寫下了一個官方結局。

他們出具了一份《不起訴決定書》,這份文書的核心邏輯,字字千金,值得我們全文背誦:

【眾多媒體報道的不起訴決定書內容】

檢方認為,張某軍與卜某某發生性關係並育有子女,主觀上是為了和卜某某組建家庭共同生活

第一次發生性關係是在見面兩三個月,雙方逐漸熟悉之後,此後張某軍一直照顧卜某某日常起居,熟悉了解卜某某的生活習慣及喜惡,雙方處於穩定的同居生活狀態,與強姦犯罪行為存在本質區別

張某上述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因此不認為是犯罪。

此刻的你,是不是感覺每一個漢字都認識,但連在一起,卻構成了一種你從未見過的東方魔幻主義。

十三年的與世隔絕,一個女人被徹底改變的人生軌跡,兩個在非自願情況下誕生的生命,以及一個家庭長達十三年的尋親之痛,在這一紙文書里,被四個詞輕巧地化解了:

組建家庭。

穩定同居。

本質區別。

危害不大。

一個在任何文明社會都涉嫌非法拘禁、強姦、拐賣的重罪行為,就這樣,在「主觀上為了組建家庭」這塊神奇的遮羞布下,被洗白成了一樁「不認為是犯罪」的民間風俗。

這簡直是一次了不起的語言學發明,可以和「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扶」一起載入史冊。

它創造性地提出了一種全新的出罪邏輯:

動機可以覆蓋行為,目的能夠漂白手段。

只要你主觀上想跟她過日子,那麼你對一個沒有性同意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所做的一切,就都不叫強姦。

那叫什麼呢?

檢察院給它起了個新名字:

穩定的同居生活狀態。

那麼問題來了。

這個由和順縣檢察院認證的、溫馨的、危害不大的「穩定同居生活」,究竟是什麼樣的?

這個「主觀上為了組建家庭」的好心人,到底有多好心?

我們一層一層地拆。

1

整個故事,無論是張某的自辯,還是檢方那份驚世駭俗的不起訴決定,都建立在一塊基石之上。

一個詞:

收留。

這是一個自帶溫度的詞。

它意味着善意、庇護、人道主義。

它描繪的畫面是:一個弱者在風雨飄搖中,被一個強者溫柔地攏入羽翼之下,提供暫時的安寧。

可發生在卜小花身上的這樁事,配得上這個詞嗎?

抖音上,一位身穿律師袍的博主,坐在書房裏,對着鏡頭,給我們上了最基礎的一課。

他說,收留是個褒義詞,不允許被如此隨便地使用。

然後,他打了三個我們小學就該懂的比方:

你的手機丟了,被人撿了,拒為己有,這不是收留,是非法侵佔

你家貓出門玩,被人抱走,關進籠子,不讓他回家,這不是收留,是盜竊

你家娃走丟了,被人領走,送到了一個窮山僻壤,這不是收留,是拐賣兒童

手機、貓、娃。

在法律上,它們的價值和法律關係各不相同,但即便是最低等的物,當它被非法佔有時,法律給出的定性也絕不是一個溫情脈脈的收留。

那麼請問和順縣檢察院:

一個活生生的、擁有碩士學位、只是暫時精神失常的公民,她的價值,難道還不如一部手機,一隻貓嗎?

當收留這層畫皮被撕開,底下是什麼?

一位女性博主用一句最糙、也最真的話給出了翻譯:

人是上午收留的,衣服是晚上扒的。

這句民間智慧的辛辣總結,比一萬字的法律論證都更接近真相。

它精準地抓住了這個所謂收留行為的核心矛盾:

救助行為與性侵行為之間,不存在任何模糊地帶。

一個真正的好心人,在收留一個精神失常的女性後,他的第一反應、唯一合法合規的反應,是報警,是聯繫民政部門。

而不是把她帶回家,在「熟悉了兩三個月之後」,就跟她發生關係。

這不叫熟悉,這叫:

圈養。

當收留的偽善被戳穿,第二個粉墨登場的詞,是:

「照顧」。

張某在接受採訪時,把自己塑造成一個盡職責的照料者。

檢方的不起訴決定書中,也赫然寫着:

此後張某軍一直照顧卜某某日常起居,熟悉了解卜某某的生活習慣及喜惡。

聽起來,多體貼入微啊。

那我們來看看,這十三年的「照顧」,結出了什麼樣的果實。

卜小花的嫂子,在直播中哭着質問:

如果這些年把妹妹照顧得很好,怎麼會營養不良?怎麼會現在連站起來都費勁?

卜小花的哥哥,一個七尺男兒,在鏡頭前掩面而泣,他說剛接回妹妹時:

她見了誰都是懼怕的心理,尤其是見了男的,特別牴觸。

最令人心碎的一幕發生在家裏。

那個找了她十三年的七十五歲老父親,想上前抱抱失而復得的女兒。

卜小花情緒激動,一把推開他,大罵了一句:

老色鬼!

一個女人,要經歷過怎樣的人間地獄,才會把世界上最愛她的那個男人,當成侵犯她的仇人?

要承受過怎樣的創傷,才會對所有男性都抱以最決絕的敵意?

這就是張某十三年「照顧」的成果。

這就是和順縣檢察院口中「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真實寫照。

再然後,是第三個謊言:「尋親」。

張某輕描淡寫地對記者說,「尋找過。當年見到她時就幫她尋過家。」

他的侄女也辯解,說家裏曾報過警,去廣播站尋過親,但因為花花說不清身份,所以沒找到。

聽起來,仁至義盡了。

但事實是什麼?

事實是,志願者和警方介入後:

跟花花聊了不到兩小時,連她大學老師的名字都打聽出來了。

事實是,那個被他們聲稱「尋了十三年親」都找不到的家,距離他們村,不過一百多公里。

事實是,在卜小花自己用顫抖的手寫下的家人名單中,第一個字,就是一個大大的:

跑。

她想跑,但十三年都沒跑出去。

而那個把她圈禁起來的人,卻有臉說,我幫她找過家。

收留、照顧、尋親……當這些溫情脈脈的詞彙一個個在事實的重錘下粉身碎骨之後,我們終於要面對檢方那份不起訴決定書里最核心、也是最無恥的那個概念了:

一個「穩定的家庭」。

檢方說,張某主觀上是為了「組建家庭」,雙方處於「穩定的同居生活狀態」。

好吧,那我們就來看看這個「家庭」到底有多「穩定」。

卜小花的哥哥,在一次採訪中,透露了一個讓所有人脊背發涼的細節。

他說,在張某家,卜小花:

受到別人不止一回的欺負。

誰欺負的?

同村另外兩名張姓村民。

怎麼欺負的?

趁着張某醉酒或不在家,先後多次強姦了她。

那麼,作為這個「穩定家庭」的男主人,張某是什麼反應?

報警了嗎?沒有。

把那兩個人打出去了嗎?沒有。

他只是:

斥責了他們幾句。

你聽到了嗎?

自己的「妻子」,一個精神病人,被外人闖進家門強姦。

這個「主觀上為了組建家庭」的「丈夫」,這個「一直照顧她日常起居」的「老實人」,他的反應,僅僅是:

罵了兩句。

這是一個家嗎?

不,這是一個任何人都可以來的公共廁所。

這是一個丈夫嗎?

不,這是一個默許自己「財產」被他人染指的皮條客。

現在,請和順縣檢察院的各位檢察官們大聲地回答我:

這就是你們在莊嚴的法律文書上,用國家的名義所認定的,「穩定的同居生活狀態」嗎?!

2

如果事情到此為止,那我們只是在對着一棵枯死的毒樹吐口水,卻忘了去看看它身下那片早就已經爛透了的土壤。

卜小花的悲劇,從來不是一個人渣的狂歡。

它是一場精心編排的、長達十三年的系統性犯罪。

在這個舞台上,張某隻是那個最貪婪、最無恥的主演,而在他身後,站着無數沉默的配角和失明的看客。

第一個配角,是那片大山。

記者後來去了那個叫石疊村組的地方,用冷靜的筆觸寫下了一段堪比恐怖小說開頭的文字:

【大皖新聞報道原文】

這裏四周都是連綿不絕的大山,距離縣城約40公里,村里多是一層的磚瓦房,有些房屋已經破舊,無人居住,村中的道路上很少看到村民的身影。

翻譯翻譯。

意思就是,這地方,喊破喉嚨都沒人聽得見。

這是一個物理意義上的盲山,一個天然的、不需要加蓋圍牆的監獄。

卜小花不是不想跑,而是在這種地理環境中,一個精神失常的女人,她能跑到哪裏去?

她每一次試圖逃離的腳步,最終都會被連綿不絕的大山像鬼打牆一樣擋回來。

這片山,是她的第一層牢籠。

第二個配角,是那個熟人社會。

你真的以為,十三年來,村里人對張某家裏多出來的這個瘋女人一無所知嗎?

別天真了。

記者在村里採訪,有村民對着鏡頭,壓低了聲音,嘴裏擠出三個字:

老色狼。

然後立馬又擺手:

不敢講。

他們什麼都知道。

他們知道這個女人來路不明,他們知道她精神失常,他們甚至可能知道她夜裏會發出怎樣的哭喊。

但他們選擇了沉默。

為什麼?

因為在那種封閉的、由宗族和人情構建的鄉土社會裏,多管閒事,是最大的忌諱。

張某家裏的女人,是他家的私事。

只要這火沒燒到自家炕上,那就與我無關。

更有甚者,可能根本不是沉默,而是參與。

還記得最初的官方通報嗎?發現卜小花的人,是村民郭某。然後,郭某又把她「交給了」張某。

一個「發現」,一個「交接」——你聞到這其中交易的味道了嗎?

這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不是路邊撿到的一個麻袋,可以隨手轉交。

這背後到底有沒有金錢往來,我們不得而知。

但我們知道,這種沉默和默許,是她的第二層牢籠。

第三個,也是最可怕的配角,是失明的守夜人。

我們的社會,為了防止任何一個人憑空消失,設計了多少道安全網?

人口普查、戶籍管理、疫情防控……這些由國家機器驅動的、本應無遠弗屆的系統,在卜小花身上,全部失靈了。

一位博主在視頻里發出了靈魂拷問:

她逃過了七次人口普查,三年疫情核酸檢測。

這簡直是魔幻現實主義:

在一個人人都要掃健康碼、不做核酸寸步難行的三年裏,一個沒有身份、沒有戶口、被藏匿起來的女人和她的兩個孩子,竟然可以像空氣一樣,安然無恙地存在着。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所謂的「網格化管理」,在那個村莊,就是一個笑話。

一個大活人,還不如一張健康碼有存在感。

更諷刺的是,記者在村裏的脫貧公示牌上,赫然發現了張某的名字。

他是建檔立卡的貧困戶。

這意味着,他是基層幹部必須定期走訪、重點關懷的對象。

那麼,在長達數年的扶貧工作中,那些來來往往的幹部們,難道都是睜眼瞎嗎?

他們看不見張某家裏那個明顯精神異常的女人?

他們聽不見院子裏孩子的哭聲?

他們不好奇這個貧困戶是靠什麼「技術」脫貧,又從哪裏變出了一個「老婆」?

答案只有一個:

他們只看見了他兜里的窮,卻沒看見他炕上的罪。

這層由失靈的行政系統織成的網,是她最堅固、最無法掙脫的第三層牢籠。

最後,我們來看看本應代表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2024年12月10日,和順縣公安局發佈通報,認定張某「涉嫌犯罪」,並對他「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一年後,2025年12月中旬,和順縣檢察院發佈《不起訴決定書》,認定張某的行為「不認為是犯罪」。

當物理的山、人情的山、制度的山和法律的山,一層一層地疊在一起,這才是真正的盲山。

卜小花跑不出去,不是因為她腿腳慢。

是因為這些山,太高了。

3

我退一萬步講,我不談法律了。

不談強姦罪的構成要件,不談非法拘禁,我把自己降到和順縣檢察院的水平線上,用他們的邏輯來思考問題。

我暫且完全接受這份《不起訴決定書》裏的核心前提:

張某的所有行為,他主觀上,純粹就是為了組建一個家庭。

他不是壞人。

他只是一個窮困、殘疾、被社會邊緣化的老光棍,他只是太想要一個家了。

所以,當命運把一個瘋女人送到他面前時,他沒有報警,而是把她當成了上天的恩賜。

他跟她睡覺,讓她生孩子,不是為了洩慾,而是為了那份神聖的、名為「家」的羈絆。

好,這個邏輯我先認了。

那麼接下來的問題就簡單了:

我們來仔細看看,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家庭」?

在這個由和順縣檢察院背書的「家庭」里,女主人,卜小花,是一個被認證為「沒用」的人。

還記得張某那個開直播的侄女嗎?

當網友質疑她二叔的行為時,她理直氣壯地反問:

【張某侄女原話】

為什麼畢業了31歲都沒有工作?因為她是一個對社會對國家無用的人。

這是這個「家庭」對女主人的價值判斷。

她沒用。

一個沒用的人,能被收留,那是天大的福氣。

所以,在這個「家庭」里,女主人的存在,首先是一種被施捨的存在。

她的尊嚴和價值,從一開始就被清零了。

那麼,一個「沒用」的人,如何才能在這個「家庭」里體現出「有用」呢?

很簡單:

生孩子。

那位一針見血的女性博主早就幫我們算過一筆賬:失蹤13年,大兒子12歲,去掉懷胎十月,等於:

收留不到倆月,卜小花就懷孕了。

張某這效率,比任何生產隊的種豬配種都高。

在過去的十三年裏,卜小花在這個所謂的「家」里,最重要的工作、唯一的價值,就是履行她的生育功能。

所以,這個「家庭」的本質,是一個以繁衍為唯一目的:

生育作坊。

女主人不是妻子,是:

生育工具。

好了,工具用久了,會折舊,會產生新的費用。

當孩子一天天長大,花錢的地方多了,這個「家庭」又開始琢磨女主人的新用途了。

張某的侄女毫不掩飾地在直播里說,她之所以張羅着給卜小花尋親,是因為:

想落實花花的戶口,好領取補助。

你聽聽。

多麼樸實無華的語言,多麼赤裸裸的算計。

這個「家庭」在榨乾了女主人的生育價值之後,又盯上了她身上最後一點可以變現的價值:

她的病人身份。

一個戶口,就意味着一份來自國家的低保或補貼。

所以,這個「家庭」,還是一個以套取國家福利為目標的:

經濟組織。

女主人不是妻子,是:

搖錢樹,是人質,是用來跟政府交換補貼的籌碼。

最後,我們來看看這個「家庭」的安全保障。

在一個正常的家庭里,保護妻子和孩子的安全,是男主人最基本的責任。

而在和順縣檢察院認證的這個「穩定同居」的家庭里呢?

同村的流氓可以趁男主人醉酒,闖進家門,強姦女主人。

而且不止一次。

男主人的反應是什麼?

報警?沒有。

拼命?沒有。

他只是:

斥責了他們幾句。

這是一種什麼行為?

這是一種默許,一種縱容。

這說明在這個「家庭」里,女主人的身體,並不被男主人視為專屬的、神聖不可侵犯的。

它更像是一塊放在村口的公共財產,誰嘴饞了,都可以上來啃兩口。

只要別太過分,男主人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所以,這個「家庭」,本質上還是一個:

半開放式的性資源共享平台。

女主人不是妻子,是:

公共財產。

現在我們把這些本質拼湊在一起,給和順縣檢察院認證的這種「家庭」畫個像:

它以施捨為名,行圈養之實;以生育為核心功能,以榨取為主要目的;在這個「家庭」里,女主人沒有人格,只有使用價值;沒有安全,只有被支配的義務。

這不叫家庭。

這叫農場。

張某不是丈夫。

他是個農場主。

卜小花不是妻子,是他飼養的牲口。

當一個國家的檢察機關,把農場主強行給牲口配種的行為,定義為「主觀上為了組建家庭」時,我不知道這是法律的悲哀,還是人性的悲哀。

我只知道:

檢察官不僅侮辱了法律,也侮辱了「家庭」這個詞。

4

從2024年底事件曝光,到2026年初石破天驚的《不起訴決定書》降臨,一年多的時間裏,我們圍觀了一場大型的、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的指鹿為馬。

我們看見的第一個「鹿」,是一個詞語的墮落。

這個詞叫收留。

它原本是善意的。

但在和順縣,它被賦予了全新的含義:

一種長達十三年的非法佔有,一種對女性生育價值的徹底榨取,一種對個體自由與尊嚴的全面剝奪。

我們看見的第二個「鹿」,是一個群體的失語。

這個群體叫老實人。

他們被塑造成淳樸、木訥,不懂法的樣子。

張某說他不識字,他家裏窮。

他的侄女說他心地好,仿佛:

貧窮和愚昧,就可以天然地豁免罪惡。

當「老實人」成為犯罪的擋箭牌,這是對所有真正善良樸實的勞動者的最大侮辱。

然後,我們看見了最關鍵、也是最駭人聽聞的第三個「鹿」。

它不再是一個詞,而是一整套邏輯,一種全新的法律語言。

它叫:

「穩定的同居生活狀態」。

「危害不大」。

「主觀上為了組建家庭」。

當一個本應守護正義的國家機關,開始放下手中的法典,拿起一本民間故事會,開始不談法律構成要件,事情的性質就變了。

它不再是一起個案的錯判。

它是一座法治燈塔的熄滅。

一位視頻主播在評論的結尾憂心忡地問:

「而在大山深處,是否還有這樣的花花?」

今天,在和順縣檢察院的這份決定書之後,我們或許應該問一個更令人不寒而慄的問題:

當保護我們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律——都開始用我們聽不懂的語言,為我們看不懂的罪惡辯護時,誰來保證,我們不會是下一個卜小花?誰又能保證,我們每個人,其實不都活在那座無形的「盲山」之中?

我們為什麼會對這起遠在山西山溝里的案子,感到如此切身的、普遍的憤怒與恐懼?

是因為我們看到了法律確定性的崩塌。

法律之所以是法律,不是因為它總能代表最高尚的道德,而是因為它提供了一種:

最低限度的、可預期的安全保障。

我相信,有些底線是絕對的,不容模糊的。

比如:

違背婦女意志發生性關係,就是強姦;非法限制他人自由,就是拘禁。

但和順縣檢察院用一份不起訴決定書,親手在這條底線上鑿開了一個大洞。

它告訴我們:不,事情沒那麼簡單:

強姦還是同居,要看你們穩定不穩定。

罪犯還是良民,要看你主觀上是不是想「過日子」。

這套邏輯最可怕的地方在於,它賦予了司法者無限的、不受約束的解釋權。

它把一個客觀行為的判定,變成了一個主觀動機的猜謎遊戲。

今天,他們可以為了「組建家庭」而不起訴強姦;明天,他們是不是就可以為了其他而包庇其他犯罪?

當法律的標尺可以隨意伸縮,當罪與非罪的界限可以被幾個新發明的詞彙任意塗抹時,我們每一個人的安全感,都將蕩然無存。

當那種前現代的、漠視女性主體意志的觀念,從一個文盲的嘴裏喊出來時,我們尚可稱之為愚昧,但當它被白紙黑字地寫進一份國家司法文書里時,這就叫:

法治的死亡。

李宇琛的文立於塵

寫於2026年1月25日

責任編輯: zhongkang  來源:李宇琛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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