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1925年在廣州期間加入國民黨,並任汪精衛的秘書,汪對毛多有關愛、提拔,直至推薦毛接替自己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代部長。毛那時奉汪為「恩師」。1939年10月這次,毛囑潘漢年到上海、南京後,可設法去和汪取得聯繫,套套舊時交情,以換取對革命有益的新情報。由於種種原因,潘直到1942年9月才在李士群的安排下,赴南京見到汪精衛,談了兩次,自然轉達毛對汪的致意。中共建國後,因中央剛處理過高崗、饒漱石問題,潘漢年很緊張。因為他1942年赴南京見汪精衛一事,只有「偉大領袖」一人知道。最終,潘漢年遭到「秘密逮捕」。還是毛親自下的命令。總理雖然對潘漢年案很關心,讓李克農寫報告,但最後在給潘漢年定罪的判決書上,他還是簽了字。潘可以不殺,但要判無期徒刑,關押到死。封口,為的是讓潘永不談及舊事。本文摘自廖波博客。
潘漢年,中共著名作家、間諜、上海副市長。早期在中共中央直屬文化工作委員會擔任第一書記、華中局聯絡部長
中共地下工作歷來搞單線聯繫。在延安,毛澤東直接把任務分配給潘漢年,別的高官不得參與。1939年,毛囑咐潘到上海、南京後和汪精衛取得聯繫……
中共建政後,毛號召中共高官主動交代自己的問題,有人在此時揭發潘漢年去見汪精衛一事,毛親自下命「秘密逮捕」。潘漢年左右申辯,等到的只是「不殺,但要判無期徒刑」。
1939年,斯大林為把德國法西斯的侵略戰火引向西歐,引向英國,而與希特拉簽訂了《友好互助條約》。莫斯科的共產國際執行局即把斯大林的此一重要動向通知了延安的中共高官,授意中共可與侵華日軍卵翼下的南京汪偽政權打交道,從中套取情報,必要時聯汪反蔣,實際上是聯日反蔣。
這是「馬列主義」的靈活應用,毛心領神會,於當年10月派最出色、最能幹的情報大將潘漢年潛赴上海,建立新的情報據點。
中共女特務女作家關露
潘漢年通過特殊關係,命年輕漂亮、精通日語的女作家關露打入日本駐滬特務機關「岩井公館」,陪岩井等日本特工頭目睡覺,以竊取絕密情報。關露獲得的情報,使得江蘇、安徽境內的新四軍一次次地躲過了日軍的掃蕩。在這同時,潘漢年又派遣人員到南京,打入汪偽政權特工總部頭子李士群的家中。
李士群曾是中共地下黨員,後被捕「叛變」。不久,潘本人也和李士群見了面,建立了秘密聯繫。
中共地下工作為了保密、安全,歷來搞單線聯繫。在延安,毛直接把任務分配給潘漢年,別的高官不得參與。潘到上海後,再把任務傳給下一個人。
毛1925年在廣州期間(國共第一次合作)加入了國民黨,並任汪精衛的秘書,汪對毛多有關愛、提拔,直至推薦毛接替自己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代部長。毛那時奉汪為「恩師」。1939年10月這次,毛囑潘漢年到上海、南京後,可設法去和汪取得聯繫,並轉達他的口頭致意。
由於種種原因,潘直到1942年9月才在李士群的安排下,赴南京見到汪精衛,談了兩次,自然轉達了毛對汪的致意。
李士群於1943年在汪偽政權的內部傾輒中被殺。1945年8月日本宣佈投降,毛的恩師汪精衛已於上一年去世。潘率領關露等一組有功之臣回到新四軍總部,回到革命隊伍。
中共建政後,潘漢年依資歷、貢獻,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二書記、上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做了陳毅的主要副手。
1955年3月,年僅49歲的革命元老潘漢年率中共上海代表團,赴北京參加中共全國代表大會,住在北京飯店。會上,毛號召中共的高級官員主動交代自己的問題,無論什麼問題,只要講清楚了,黨組織都可以寬容,等等。
因中共中央剛處理過高崗、饒漱石問題,潘很緊張。因為他1942年赴南京見汪精衛一事,只有「偉大領袖」一人知道。
而在上海提籃橋監獄關押的敵偽人員中,已有人揭發了潘當年曾去見汪的事,潘漢年自己卻從未向組織講過!
潘漢年考慮良久,還是決定向老上級陳毅講清楚。
陳毅聽了潘漢年的匯報後,請他放心,誰也不會懷疑你潘漢年對革命的忠誠,並答應立即去中南海菊香書屋找毛,當面講清楚。只要毛說句話,公安部門就不會追查此事了。
潘做夢也想不到,等待他的,是當天晚上的「秘密逮捕」。這是毛親自下的命令。潘可以不殺,但要判無期徒刑,關押到死。封口,為的是讓潘永不談及舊事。
潘一直被關押到1977年,死於湖南茶陵縣的勞改茶場。這時,毛已死去大半年了。
潘漢年案審判親歷記
86歲的彭樹華曾擔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參與審理了包括「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在內的許多大案要案。對他而言,他的職業生涯里最特殊的一次經歷,是參與審判潘漢年案。潘漢年是中共情報戰線的一位傳奇人物,其後半生遭遇也令人扼腕嘆息。潘漢年案究竟是怎麼釀成的,其背後有什麼複雜的政治背景與動機,囿於仍未解禁的一些檔案,我們至今無法梳理出一個明晰的脈絡,但是下文彭樹華的回憶則可以幫助我們從另一個角度重新審視這個非同尋常的事件。
1962年6月中旬的一天,我剛上班不久,曾漢周的秘書過來通知我,說曾庭長要我馬上到他辦公室去,有急事。那時我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任助理審判員,曾漢周是刑一庭庭長。
見了曾漢周,簡單寒暄之後,他突然話鋒一轉,很鄭重地說:「黨中央決定要對潘漢年案進行審判,黨組決定由我、丁汾和你三人組成合議庭,負責審判這個案子。」
對這個事情,我之前一點思想準備都沒有。不過第一反應就是這麼重要的案子交給我,至少說明黨組織和領導對自己很信任,一時有點「受寵若驚」的感覺。
我問曾漢周準備什麼時候開庭。曾漢周說:「我們先到秦城監獄看一下案卷,了解案情;至於什麼時候開庭審判,得等中央通知。」我想了一會兒說:「我怕完成不了任務,是不是??」話還沒說完,曾漢周打斷了我:「這是黨組的決定,你回去好好準備吧!」
回到辦公室,我呆呆地坐了好一會兒,仔細想想又猶豫起來。
潘漢年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一個要案。潘漢年是1955年被抓的。1956年4月,毛澤東在北京召開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發表了《論十大關係》的講話,以較長的篇幅談了潘漢年的問題。《論十大關係》當時雖然沒有公開發表,但是因為它強調了「階級鬥爭」,所以公安部內部編了一本書——我們叫它「黃皮書」,跟毛主席語錄差不多,庭里人手一本,要重點學習,所以我們對裏面的話非常熟悉。但至於潘漢年都具體做了什麼,則是模糊一片。
這麼重要的任務怎麼會交給我呢?曾漢周是參加過長征的老幹部,是開國時期組建最高人民法院的骨幹;丁汾也是解放前入黨的老革命,當時任刑庭審判組組長,只有我是一個助理審判員,資歷淺、職位低,好像跟這麼重大的案子不相稱。
想來想去,我還是硬着頭皮去找曾漢周,談了自己的顧慮。曾漢周說:「黨組讓你參加這個工作,是經過認真考慮的;你還有審判大案的經驗。」1956年我曾任太原特別軍事法庭的秘書,參加過對日本戰犯的審判,雖然我那時候年輕,並沒有做關鍵性的工作,但是說起審判戰犯,大家還是覺得挺了不起的。曾漢周最後又說,參加這個案子,是吳老(註:吳德峰,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點的將。
曾漢周這樣一說,我也不好再說什麼了。我是1946年考上的廣西大學法律系,1950年調到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給院長雷經天任秘書。那時候,吳德峰從武漢市長的位置上離開,到中南行政委員會當政法辦公室主任,負責指導中南地區司法改革運動。運動初期,火燒到了雷經天身上。在批判雷經天的會上,大家讓我揭發他的問題,我仗着初生牛犢不怕虎的勁,替他辯解了幾句。吳德峰聽後說了句:「彭樹華說的是大實話。」這可能是給吳德峰留下印象的最主要原因。1955年,中南分院撤銷,我調到最高人民法院。吳德峰調到國務院一辦任主任,1961年又到「高法」當了副院長。吳德峰平時很嚴肅,我對他是敬而遠之,也沒有多少接觸。沒想到這一次是他點我的將。
走進秦城
潘漢年是1955年被捕的,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會拖到1962年才審。他先是被關在公安部直屬的功德林監獄,1960年3月,秦城監獄建好後,潘漢年又被移送到那裏。
接到任務後不久,我們便到秦城監獄審潘漢年案卷材料。
審閱案卷的工作完全由我和丁汾兩人負責。周一大早,曾漢周把丁汾和我送到秦城,同公安部十三局的領導接上頭後,當天他就趕回城裏照常工作,丁汾和我在秦城監獄住下。每周六下午兩點多,曾漢周再來秦城監獄了解我們審閱案卷的進展情況。每次都是由丁汾向他匯報,我在旁邊做簡單記錄,有時也補充幾句。傍晚,我們再坐曾漢周的車一起回城過周末。下個周一,曾漢周再把我和丁汾送到秦城。這樣的工作安排大約持續了一個月。
我們被安排住在監獄外院的客房裏。丁汾一個人住在二樓的一個房間;我則住在她隔壁一個大房間裏,屋裏有3個床位,大部分時間我一個人住,偶爾也有公安部從城裏來提審的同志住在這裏,我們見面彼此點頭打個招呼,但誰也不問對方的工作。在秦城,我們接觸的人只有公安部十三局副局長姚倫和處長李子明兩人,其他人一概不接觸。那時大家都知道秦城是關押重要政治犯的地方,但究竟關了哪些人,我也不是很清楚,也不好向別人問。
有一天,十三局的工作人員還特地安排潘漢年出來勞動,其實就是想讓我們看一下他本人。我記得那一天潘漢年戴着一頂草帽出來,表情很淡然,看不出什麼情緒,然後在太陽底下蹲着拔草。
潘漢年案的卷宗非常多,每個案卷都整理得非常好,頁碼索引都井井有條,筆錄上面的字寫得很漂亮,整理得也很清楚,這是我從事審判工作以來,看到的最標準、最好的卷宗。我們閱卷的速度由此大大提高。我和丁汾兩人分頭審閱卷宗,重要的卷宗就互相交換着看,看完一本,退還一本,再要再看。十三局的同志負責給我們提供卷宗,他們絕口不談案情,只是我們需要什麼,他們就提供什麼材料。
提審潘漢年的人的名字都清楚地寫在筆錄上面,審判他的,都不是一般人。而從審訊筆錄上看,潘漢年的情緒一直很平靜,態度也不激烈,時間、地點、人物都記得很清楚。一邊看案卷,我一邊想:潘漢年不愧是做情報工作的,腦子不簡單。我甚至通過案卷都對他有了一種好感,覺得他有能力,各方面關係都處理得很好。
對我們從事法律工作的人來說,案件性質的認定,必須要找證據。可是我和丁汾看了之後,共同感覺是:雖然案卷裏面材料很多,可是可以作為證據、紮實的事實卻沒幾條。
公安部預審認定潘漢年的罪名主要有三條。一是1936年投降國民黨;二是抗戰期間投靠日本特務機關和秘密會見汪精衛;三是上海解放後掩護大批特務反革命分子,並向台灣供給情報,引發上海「二六大轟炸」。對於指控,他只承認和汪精衛見面是一個嚴重的錯誤,當時來不及寫信匯報,除此之外,他一概不承認。但是在看案卷時,我也發現了一個微妙之處:對於投向國民黨、充當國民黨特務的指控,只有公安部某位領導提審時潘漢年才認罪。當時我們聽說上面給潘漢年做了一些思想工作,告訴他只要認了罪、判了刑就放人。這也是為什麼後來庭審時潘漢年都認了罪的原因。
其實不用法律專業知識,僅從常識出發,我就感覺漏洞百出。比如,對於指控的第一條罪行,潘漢年屢次都解釋這是奉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指示回國,與國民黨方面聯繫共同抗日——其實那時候我們雖然不太清楚具體細節,但一般人都有印象,知道潘漢年是「派回來的」。再比如給國民黨提供情況「轟炸上海」的指控,上海大轟炸是1950年,那時候國民黨撤到台灣才沒幾天,他們對上海的工業佈局很熟悉,上海發電廠這麼大一個地方他們會不知道在哪兒,需要特務提供情報?
潘漢年被抓後,很多人都要寫材料交代自己與潘漢年的關係,幾十本案卷里,涉及的證人證言特別多,其中不少人也把一些涉及個人生活方面的都寫進去了,可見潘漢年被抓在當地所引起的恐慌。但即便如此,真正有實質性的內容並不多。比如,當年經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指派,和潘漢年一起從莫斯科回國的胡愈之,在潘漢年被捕後寫過一份材料,說他和潘漢年從莫斯科一起回到香港途中,兩人談話甚多,比如:「潘漢年說毛澤東同志在長征中,找舊小說來看,有些消極」;「潘當時對革命前途,似乎缺乏信心」。這些話沒有任何實證性意義。而胡愈之寫的文字遮遮掩掩,模模糊糊,想必有難言之隱。
當初得知要接手潘漢年案時,我主要擔心自己資歷淺,怕不能勝任工作;閱完案卷後,我又產生了另外一重顧慮:對案子的疑問,談還是不談?談出來如果領導不支持,或者被誰泄露出去,後果也非常嚴重——誰都知道,這個案子是黨中央毛主席定的,你還敢說三道四?政治上吃不消不說,包庇叛徒特務的棍子一下子打下來,甚至坐牢都是有可能的。另一方面,領導讓你看案卷,你發現問題沒有?沒看出問題,說明業務不合格,起碼也是個糊塗官。發現了怎麼不說?這也是個大問題。所以我思想鬥爭得非常激烈。
曾漢周把我們閱卷的情況向吳德峰做了匯報,吳老說,儘可能安排黨組聽一次我們的匯報——在接這個案子之前,我們都知道它的特殊性。因為「潘案」是作為內部處理的,不是院裏的事,所以有什麼事情,我們就直接向黨的系統——院黨組匯報。那時高法的院長、黨組書記是謝覺哉,我們平時都尊稱他為「謝老」。謝老年紀大了,一般案子交給吳德峰等幾個副院長管。他雖然經常來院裏,但一般只待半天,沒什麼大事的話大家都不怎麼打攪他。因為要謝老簽字的案子,通常都是涉及死刑這一類的重大案件,所以院裏每個人都知道謝老有這樣一句話:「要送給我簽字,我必須看案子;不看案子我不簽字,不然將來我到閻王爺那裏說不清楚。」
聽了曾漢周的匯報,吳德峰也同意我們暫時撤出秦城,等黨組聽完匯報之後,再決定是否有必要再繼續到秦城審閱案卷。到了周六,我們收拾好東西,等着曾漢周來接。從秦城往外面走的路上,丁汾一直沉默不語,若有所思。其實我也知道她在想什麼。我和丁汾在審閱案卷時,對一些問題的質疑是一致的。過了一會兒,丁汾說:「我們對潘漢年案有看法,但中央已經定了案,連判什麼刑都定了調子,『不判死刑』,那就意味着要判長期徒刑。下午曾庭長來,我們要好好研究一下如何向黨組匯報,要不要提出我們的看法。」我回答說,匯報時還是有什麼說什麼,當然最後領導怎麼定,我們就怎麼辦,也算是盡職盡責了。
縱論古今
曾漢周到秦城來接我們回北京時,告訴我們向黨組匯報的時間定在下周一上午。所以從秦城回到機關後,我就一直等着黨組通知我們去匯報,可是等了兩天仍沒有動靜。我覺得有點蹊蹺:這麼大的案子,為什麼讓我們看完案卷之後,黨組也不要我們匯報?
到了第三天,一上班,曾漢周通知我和丁汾到他辦公室,說有急事要和我們談。到了辦公室,曾漢周說:「黨組不開會聽匯報了,只要副院長吳德峰一個人聽。」曾漢周說,這是謝老的決定。謝老做事深思熟慮,這樣決定想必是有所考慮的。
曾漢周的話還是讓我們有些糊塗。那時候我們所受的教育是,「人民法院必須絕對服從黨的領導,成為黨的馴服工具」,黨的意見很重要。如果黨組不聽匯報,不表態,我們怎麼辦?
從曾漢周辦公室出來,丁汾讓我跟她一起到王德茂的辦公室。王德茂是高法的辦公廳主任、黨組成員,與丁汾很熟,談話也比較隨便。他見我們,就問了一句:「原先黨組想安排聽你們的匯報,現在不聽了,你們是不是有意見?」
丁汾說:「不敢說有意見,但這麼大個案子,案情又那麼複雜,黨組不聽匯報,把我們搞得糊裏糊塗的。」王德茂說:「有什麼好糊塗的!這是中央定的案子,黨組聽不聽匯報有什麼關係?再說,潘漢年案涉及許多重大機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中央委託吳老全權處理,我們有必要摻和進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