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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聶樹斌案絕不僅僅是錯判 和章含之換器官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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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樹斌案的最恐怖之處還不在於是否錯判,而在於是否故意錯判!而最近的一系列發展已經完全有理由讓人相信聶案是中國恐怖器官買賣的犧牲品。眾多網友發起搜索,發現曾任職外交部的一代名媛章含之(曾是毛澤東欽點的英文老師)恰好在1995年腎病加重,已接到病危通知書。而此後據她自己回憶「多活了12年」。經網友查證,該案判決後當地的第一場雪是在1996年1月。兩個證據都顯示聶死亡的時間和章含之換腎手術的時間同在1996年!在這兩個證據公佈之後,洪晃再沒有就此事發表過評論。

聶樹斌

對聶樹斌案件的質疑在互聯網上已經不是一天兩天。光是徐昕律師2003年的一條「死磕聶樹斌案」的微博已經轉發50多萬次,可以說但凡關注公共事務的中國人已經沒有誰不知道此案了。但是當地法院對影響如此巨大的案件拒不認錯,到底原因何在呢?

其實這個網絡事件的起因純屬巧合,完全是因為一個名為王書金的人主動承認作案,否則此案早已石沉大海。在聶樹斌案之前,還有另外兩個震驚全國的佘祥林案和趙作海案。幸虧二人沒有判死刑,在被他們「殺死」的人突然重回老家的時候,官方才不得不承認所謂謀殺完全是錯判。

想想有多恐怖吧:中國每年要處決數千名犯人,一般認為佔全世界司法處決的80%左右。其中錯案率有多少?聶案恰好有一個王書金引發討論,其他案件哪有這麼好運氣?假設所有錯案中真兇主動承認的概率是1%(這個估算不誇張吧?),被冤殺的人的預期數量應該上百了。

但聶樹斌案的最恐怖之處還不在於是否錯判,而在於是否故意錯判!而最近的一系列發展已經完全有理由讓人相信聶案是中國恐怖器官買賣的犧牲品。

這件事先要追溯到2006年,針對境外媒體對國內使用死囚器官的反覆質疑,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堅稱中國大部分器官移植依靠普通人的自願捐獻,死刑犯只佔很少一部分,且遵循自願原則。這點當時就廣受質疑,因為中國器官移植手術的數量之大,自願捐獻的數量遠遠不夠。而且「罪大惡極」的死刑犯為什麼會同意「自願捐獻」也是非常讓人不解的事。一直到2012年,大概是因為終於紙里包不住火,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一次政協小組討論會上承認死囚器官是器官移植的主要來源,狠狠打了自己單位發言人的臉。

大家不要小看這條信息。如果死囚是器官移植的主要供體,那麼必然的邏輯推論是什麼?那就是死刑能夠給執法機關和醫療機構帶來利潤!當然,有人說,中國官員這麼腐敗,誰在乎移植手術這點利潤?其實不然,雖然市場上公開的移植手術價格並沒有多高,但是由於器官的高度稀缺,搞到器官背後打通關系所需要支付的金額,遠遠不會止於醫院發票上寫的幾十萬塊錢。更何況,買賣器官的利潤有時候不僅僅是經濟上的,很可能也是政治上的。如果需要器官的人恰好是某個顯赫人物,他所能提供的好處恐怕不僅僅是標準的手術費那麼簡單。

關於聶樹斌的器官,最先是有匿名網友發帖,稱石家莊法院早發現疑點,原準備疑罪從輕,判死緩,但是為了給某外交部高官「章某」換腎,臨時決定立即執行。此後,眾多網友發起搜索,發現曾任職外交部的一代名媛章含之(曾是毛澤東欽點的英文老師)恰好在1995年腎病加重,已接到病危通知書。而此後據她自己回憶「多活了12年」。如果這只是眾多不靠譜的網絡傳聞之一,章含之的女兒,同樣是大名人的洪晃斷不會公開回應。但很顯然是因為各種證據的說服力太強,洪晃不得不出面,強調她母親換腎發生在1996年,而聶樹斌被處決是1995年。

然而誰想到最近律師們在閱讀案卷時又發現了讓事件峰迴路轉的新狀況。首先是聶樹斌寫的申訴書的日期竟然在公佈的死刑執行日期之後的時間。其後,案卷中的一張死刑執行時的照片,雖然是黑白的,但是地面和人的對比度、人踩過地面的痕跡,以及血跡在地面浸潤的形態,很顯然是在下雪天拍的。經網友查證,該案判決後當地的第一場雪是在1996年1月。兩個證據都顯示聶死亡的時間和章含之換腎手術的時間同在1996年!在這兩個證據公佈之後,洪晃再沒有就此事發表過評論。

當然,以上這些都還只是猜測,無法構成指控故意殺人的證據,但是由於當事人是國家司法機關,如果清白是完全有能力自證的。這件事一拖再拖,他們至今沒有提出任何像樣的證據反駁律師和網友提出的任何疑點。如果是一般的錯判,當局顯然沒必要這樣一瞞再瞞,支付國家賠償,適當道歉,甚至開除幾個執法人員,都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完全可以用來平息民怨。很顯然,這個時候不用陰謀論還更待何時?

這個國家還有無窮多的黑幕需要揭開。永遠都不要天真的以為他們僅僅是「工作能力欠缺」,「死要面子不認錯」。專制政權的殘暴向來可以輕鬆突破一般人的想像力。

責任編輯: 趙亮軒  來源:東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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