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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政賢:學聯周永康父母被起底 傳媒操守在哪裏

—周永康起底事件:傳媒的操守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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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明報以「起底式」揭露學聯秘書長周永康的家境,公開其父母於大陸的業務,指他家境富裕衣食無憂。一支筆、一篇報道,能左右公共討論的框架與內容。因此,傳媒有其倫理規範,首要原則是報道要反映事實的真相,儘量完整地將故事呈現公眾面前。這卻只是第一原則,報道固然要真實;卻不是每個真實故事都應該報導。

甚麼題材可以報導,甚麼不應該報導,我們需要為傳媒設下一條界線。傳媒處理的,是公共領域的事務:政府施政、官員表現、社會運動、環境問題等都屬於公共範疇,個人的工作、人際關係、家庭屬私領域,兩者有明顯的分野。今次灰色地帶之處,在於周永康是一個公眾人物:他是一個學生組織的發言人、一個政治運動的代表、一個參與社會運動的人。有人可能會覺得,市民有知情權去了解公眾人物的私領域,才可判斷該名人物的言行是否一致,或更立體地理解他的政治主張:正如傳媒踢爆許仕仁的婚外情、陳茂波的買地等這些原屬個人感情、個人財產的私領域事務。

傳媒選材的界線

上述兩人的情況,顯然地不能應用在周永康身上,除非該證據顯示周爸周媽是佔領運動的幕後主事人。整場運動中,周爸周媽都沒有進入公共領域、沒有發表任何公開言論;他們的工作,財產亦與其他人無干。如果我們認同工作屬個人私隱的一部分,那麼大肆報導他們的業務,就是第四權入侵私領域,將私隱拉到眾人目光下的行為。換個角度來看,傳媒之所以關注周爸周媽,是因為他們有一個公眾人物的兒子。當我們強調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個人行為由個人負責時,傳媒又有沒有尊重到周爸周媽作為一個獨立個體呢?

私領域不容侵犯

有時候,介定公/私領域的界線會變得含糊,例如梁齊昕是否一個公眾人物,傳媒又應否報導齊昕與「齊昕嘅母親」的爭執呢?這就要從傳媒的社會功能入手,如果一則新聞是無關公眾利益的、無助公眾判斷公共事務,那麼其意義何在呢?當市民知道周永康是一個「衣食無憂」的富家子時(而他在以前的訪問早已提過這點),會如何幫助他們理解、思考他的政治主張呢?除了滿足部份人的獵奇心外,以及將該新聞推至最高hit rate的位置外,實在談不上有任何社會功能。傳媒乃公器,非獵奇工具,獵奇新聞卻在市場主導下有增無減,編採人員故然有把關的責任,而讀者也有身位改變需求範式,以免更多人成為黃色新聞的受害者。有說起來,周永康一事確令筆者反思,傳媒有沒有權報導疑似梁齊昕應徵模特兒這個問題,這問題需要另文處理。

傳媒乃公器非獵奇工具

周永康一向保護他的家人,少談家庭狀況,實屬眾所周知的事。公開他的家庭背景只會對他造成困擾,亦令後來者擔憂參與政治運動會步起底後塵而卻步。今次明報的報導實在令信任它的讀者失望,雨傘運動過後,強權要加強控制香港,傳媒必定成為首當其衝的一群,望各新聞工作者能堅守原則,迎難以上。

來源:香港獨立媒體

責任編輯: 趙亮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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