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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狩獵協會被指;權貴俱樂部; 入會費達30萬

新華時評發表評論文章要求:從源頭杜絕官員「獵槍上的腐敗」。

許紅滿說,現在輪椅是他最忠實的夥伴。

如果沒有外人來訪,這個男人可以如雕塑一般,坐在昏暗的房間裏望着門外一整天。他什麼都不說,到點吃飯,到點睡覺。

胸部以下高位截癱,讓他無從感知氣候的冷暖,任由身上的皮膚因季節而變換顏色。5年了,他始終無法忘記子彈穿透身體那一刻的痛,「那之後,我就不是我了。」

他至今無法原諒那個「獵手」,那個改變他一生的人。妻子離家出走,多年求告無門,這個39歲的男人多次想到了自殺。

如今,就在他倒下的山上,又響起了槍聲。那是在圍獵野豬,啪、啪、啪,如鞭炮一樣的槍聲,「如果我能站起來,真想把他們宰了。」12月4日,輪椅上的許紅滿憤恨地說。

許紅滿是湖南省岳陽縣新開鎮高壠村村民,2009年被當地一名公職人員打獵誤傷,導致高位截癱,但此次悲劇因種種原因並未引起外界關注。5年後,高壠村以南300多公里外的湖南衡陽獵槍聲再起,一名農婦應聲倒下。兩周後,福建龍巖平武縣一位官員打獵再次誤傷村民致死。

11月30日,新華時評發表評論文章《整治「獵槍上的腐敗」不能再拖》,文章指出,獵槍下奪走的兩條人命警示,整治「獵槍上的腐敗」刻不容緩;對於「獵槍上的腐敗」,必須嚴懲不貸。同時,要開展全面排查整治行動,徹底堵住槍支、彈藥管理漏洞,從源頭杜絕官員「獵槍上的腐敗」。

該文質問:為何這些幹部會有獵槍?還有多少獵槍被幹部非法持有?

12月上旬,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官員打獵亂象背後,存在一個「神秘」的民間組織——狩獵協會。狩獵協會亦存在於其他省份,最初主要由農民組成,隨着社會、經濟發展,逐漸畸變為官商組合的「權貴俱樂部」。

狩獵本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失控的狩獵將給生態環境乃至整個社會帶來隱患。如何規範管理,既讓合法狩獵促進生態平衡,又不至於誤傷生態和他人,難題亟待破解。

衡陽槍聲

11月9日,湖南省衡陽市衡東縣高湖鎮羊角村,幾聲槍響過後,在茶山撿茶籽的村民羅運英倒在血泊當中,不治身亡。事後,官方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肖衛東(衡陽市食品藥品監督局蒸湘分局在職員工),事發時他正在山上打獵。

近日,一位接近衡陽市警方的知情人士向澎湃新聞證實,肖衛東還有另外一個身份:衡陽市狩獵協會會員。該知情人士稱,衡陽市狩獵協會成立於2014年年初,是湖南省成立的第3家市級狩獵協會,肖衛東為協會首批會員。

上述知情人士還透露,肖衛東在衡陽已有20多年的打獵史,是一名老獵手,打獵經驗豐富,「按道理不會發生誤傷他人的意外。」事後,有會員擔心該事件影響相關狩獵協會運轉,不過該會員稱,因為肖衛東打獵所使用槍支,並非來自協會,「否則(協會)就會有滅頂之災」。

記者從湖南省某地級市狩獵協會成立章程上看到,狩獵協會成立的宗旨為:在國家保護野生動物的方針指導下,依據《湖南省狩獵組織和狩獵槍支管理暫行規定》,組織狩獵愛好者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狩獵隊員依法狩獵的自覺性和正確狩獵、護林、護秋(守護秋熟莊稼)的業務能力,「促進野生動物的保護和綜合利用相結合,推動野生動物保護事業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協調發展。」

章程還規定,狩獵協會需接受所在地級市公安局、林業局和民政局三方管理。業務範圍則包括舉辦擬選狩獵隊員入隊前培訓、組織協會會員進行年度培訓學習、組織開展狩獵交流和生態旅遊等形式的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活動,最主要的則是協助會員對持槍證、狩獵證進行年檢。

該狩獵協會一名會員介紹稱,加入了狩獵協會,便等於擁有了合法持槍和狩獵的資格,不但每年有半年時間的狩獵期,而且還可參加國內各種射擊比賽,享受開槍的樂趣。該受訪會員以話題敏感為由要求匿名。

「神秘」組織

狩獵協會,一個「神秘」的組織。

早在90年代初,老李就加入了湖南某地級市狩獵協會。老李說,當時成立狩獵協會的出發點,主要在於護秋、護林,「很簡單,就是保護莊稼免受野豬等野生動物的侵害。」

因此,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湖南多個地級市就相繼成立了狩獵協會等民間組織,他們歸當地公安機關管理,擁有合法的狩獵權。老李說,僅長沙地區,當時玩槍打獵的人就超過3000人。

其時,加入狩獵協會也相對簡單,只要年滿18周歲,無犯罪記錄,有本地戶口,通過相關培訓和申請程序即可加入,而繳納的會費也只有300到500元。老李和他的朋友老孫即是狩獵協會最早的一批會員。

老李稱,當時的狩獵協會中,以農村地區原先打獵的農民和獵戶為主,「清一色的農民階層」,所持槍支既有通過公安機關合法購買的獵槍,也有農民家中私藏的土槍。

1996年,被老李等人視為狩獵的「黃金年代」戛然而止。1996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並決定於當年10月1日起施行。

該法中第三條規定:「國家嚴格管制槍支,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規定持有、製造(包括變造、裝配)、買賣、運輸、出租、出借槍支。」

因此,在1996年10月1日前,只要取得公安部門核發的《持槍證》,公民就可以攜帶、使用、持有槍支。但自新槍法施行後,原有的《持槍證》就全部作廢。

以湖南省等省份為例,當年進行了聲勢浩大的收繳槍支行動,規定民間槍支限期上繳。這一年,在湖南狩獵圈頗有威望的老李,也被收繳了槍支。

然而此後3年,農村地區的野豬泛濫成災,對農田作物的毀壞規模持續擴大,農民叫苦連天。老李說,當時農民經常因為莊稼被野豬糟蹋而報警,警方壓力很大,最後,狩獵協會等民間組織開始「重新成立」,並通過公安部門購買合法槍支。

12月2日,澎記者從湖南省狩獵協會工作人員處了解到,湖南省迄今共有8家合法的狩獵協會,其中1個省級的、3個地市級的和4個縣級的。

「其他的協會名額也一樣吃緊,每年能等到一兩個名額就不錯了。」老李說,因為狩獵協會名額吃緊,而想進來打獵的人又與日俱增,使得這些有限的名額成了香餑餑。

「權貴俱樂部」

「名額有限,自然誰有能力誰得到。」湖南省一名政法系統退休領導對澎湃新聞表示,90年代後期,隨着一批富裕階層湧現,他們對生活享受水平要求越來越高,其中有一部分人開始迷上打獵。「所以有些狩獵協會,難免會出現逐利現象,就是誰有錢誰有權,誰就能夠成為會員。」

記者獲得的一份國內某地級市狩獵協會部分會員名單顯示,公職人員佔比較高,他們部分來自公安和林業部門,也有市政府、鄉鎮政府、環保局、煙草局等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還有一些是自來水公司、石油公司等國企的高管。

僧多肉少,狩獵協會入會費用自然水漲船高。湖南岳陽汨羅市狩獵協會一何姓會長曾對湖南經視表示,加入狩獵協會,首先要加入射擊俱樂部,光是這部分費用就需要21500元(1萬元會員費,1萬元消費,另再加1500元年費),再加入狩獵協會的話還需8000多元,另外還有其他費用,算下來總共要近10萬元。

老李稱,在某些省份入會費用更高,5年的會員資格需要30萬元。「5年以後,需要重新申請會員資格,想繼續維持的話,又是30萬。」老李說,門檻高了,「有這消費能力的是什麼人,自然是經商的老闆和有實力的公務員。」

此外,據老李介紹,出於治安考量,管理者傾向於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企業老闆,或有具體工作單位的公職人員入會,「因為方便管理,即使出了事也好找人。」

由此,狩獵協會逐漸由初期以農民為主體,演變成以富商和公職人員為主體。前述湖南政法系統的退休領導直言,很多狩獵協會已成官商組合的「權貴俱樂部」。

保護區內的槍聲

保護區管理者和志願者的觀察印證了部分公職人員沉迷打獵的現象。近年來,岳陽市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護鳥志願者張志發現,來保護區打獵的人越來越多,很多是公職人員,其中不乏政法系統的工作人員。

據張志觀察,周末是保護區中非法打獵最嚴重的時候,很多人都是開着越野車來,行蹤不定,打完就跑,很難抓到。「但從車的牌照和一些人的面孔來看,有附近鄉鎮的公務員。」

12月4日,岳陽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保護科科長高大立對澎湃新聞表示,近年來他們查處的非法打獵案件呈增多趨勢,光是今年已經收繳了13支非法槍支,其中涉及公職人員的佔10%左右。但對於涉及公職人員案件的具體內容,高大立稱不方便透露。

高大立表示,近年來通過網絡走私購買槍支的行為日益嚴重,在他們查處的案件中,使用非法槍支的人越來越多,「基本都是通過走私渠道購買的」。高大立說,通過網絡購買的非法槍支,殺傷力極大,對野生動物構成極大威脅,「合法買到的獵槍射程一般是80米左右,但非法的槍支可以達到100米以上。」

另一位不願具名的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工作人員則向澎湃新聞表示,來保護區打獵的一半以上是公職人員,「還不是一般的工作人員,而是有一定地位和能力的領導。」該工作人員表示,一些公職人員因為有社會資源,即使非法打獵被抓到,也能夠逃脫懲罰,只要不是大事,很多都可「擺平」,所以越來越肆無忌憚。

打獵比吸毒更容易上癮

當被問及為何這部分人沉迷打獵,打獵幾十年的資深「獵手」老李稱很難用語言形容,「這麼說吧,如果你認為吸毒和嫖娼是很容易上癮的話,那打獵是比它們更容易上癮的事情。」老李舉例稱,有人因為迷上打獵,數年不理家庭事務,和老婆離了婚。

老李對自己第一次打獵的感受記憶深刻。在追出數十米後,連打數發子彈將迎面沖向自己的野豬打死後,此前高度緊張的神經,瞬間鬆弛。「在看到死在自己面前的野豬後,感覺到一種生命的終結。」老李說,他就是在那一刻沉迷上打獵的,一發不可收拾。

打獵圈裏有一個技術用語,叫「不見毛衣不打」,簡單的理解就是必須在百分之百確認獵物後才可以開槍,而不能靠主觀判斷。

老李分析認為,衡陽和福建發生的打獵致人死亡的事件,主要是缺乏個人素養所致,平時沒有養成很好的開槍習慣,以及貪圖打獵後的分成。

老李進一步解釋稱,以打野豬為例,正常的打法是,在樹叢中發現野豬後,要將其轟趕至林間小道上,而野豬在跑到路口上的時候,會有一個幾秒鐘的「發怔」期,「這個時間,才是開槍的最佳時期。」但很多新手並不掌握「要領」,在樹叢中隱隱約約看到有東西晃動的時候,就冒然開槍,導致悲劇。

「當然,還有人因為計較打獵後分配獵物而冒然開槍。」老李透露,按照狩獵圈裏的規矩,一起去打獵的,誰先開的槍,分得的獵物就更多,在這種虛榮心的驅使下,很多人在未完全判斷清楚獵物的情況下冒然開槍。

某地級市狩獵協會原會員陳峰告訴澎湃新聞,按照協會的正常規定,每個會員進來前都要接受嚴格的狩獵培訓,各種安全守則必須牢記於心,就算進來後,也要每年參加一次安全培訓。但在有些狩獵協會,因為很多會員都是有權勢的人,很少或者從來沒有經過培訓,因此在打獵的時候安全隱患極大。「有的人不打獵的時候,竟然也不卸子彈,直接扛在肩膀上槍管朝後,很容易擦槍走火,誤傷後面的人。」

「那種非法打獵的人犯錯就更多了。」陳峰說。

在自家山上砍柴被槍擊致癱瘓

然而,犯一次錯,便能毀人一生。

5年前,湖南岳陽發生的一起打獵致人重傷事件鮮為人知。

今年39歲的許紅滿,原本有一個幸福的家庭。2009年11月4日下午4時許,正在自家山上砍柴的他,被突然而至的子彈擊倒。澎湃新聞從岳陽市金盾司法鑑定所的《法醫司法鑑定書》上看到,許紅滿被打成「右肩胛骨骨折、胸椎管子彈殘留並雙下肢截癱及雙肺挫傷」、「符合重傷」的鑑定。

12月5日,岳陽市新開鎮信訪辦主任宋偉榮向澎湃新聞證實,開槍打傷許紅滿的人,為岳陽市文物管理處職工徐南秋。10日,岳陽市文物管理處主任譚建武向澎湃新聞介紹,事發時徐南秋已退休,退休前曾在該處擔任保衛科科長。

宋偉榮稱,當天,徐等10人驅車來到距離高壠村3公里遠的西山打獵,狩獵過程中,徐誤將在樹林中砍柴的許紅滿當作野豬開槍,從而釀成慘劇。事後,經岳陽縣人民法院調節,徐南秋一次性賠償了許紅滿43萬元。許紅滿表示,因為治病,不到5年,便全部用完43萬元,並欠了不少債。

出事前,許紅滿曾常年在廣東打工,2008年回家後經營了一個養鴨場,育有一子一女。如今,癱瘓在床的他只能靠體弱多病的老母親照顧,兩個子女則由哥哥姐姐撫養。今年8月份,照顧他多年的妻子離家出走。

「出事後,我真的不想活了,很多次想過自殺,如果不是兩個孩子沒有着落,我早死了。」12月4日,許紅滿告訴澎湃新聞,除了開槍者徐南秋,至今他仍不知道當初和徐一起打獵者的名字和身份,雖找過警方多次,但遭到拒絕。直到今天,許紅滿在哥哥姐姐的幫助下,多次上訪反映問題。

悲劇過後,打獵亂象仍在持續。高壠村村支書許小紅告訴澎湃新聞,目前仍有公職人員周末前來打獵,村里人不敢阻攔。護鳥志願者張志也說,打獵現象在岳陽鄉村很常見,「他們不是專業打獵的,在山上到處開槍,出事是遲早的。」

「開放狩獵的結果可能就是生態災難」

按照湖南省林業部門對狩獵協會的規定,每年依據節氣的變化,約有半年的狩獵期。正常情況下,10月1日是狩獵期的開始,也是狩獵協會向會員發放槍支的日子,但衡陽獵殺村婦事件發生後,槍支發放時間仍沒有確定。「可能今年不會發放了」,老李判斷說。

「正當的狩獵行為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科學性。」國家林業局野生動物保護司原副司長王偉曾公開強調,狩獵野生動物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從我國法律上看,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制定的《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十一條(七)項明確將「為調控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和結構,經科學論證必須獵捕的」劃入特許獵捕範圍。

合理打獵,雖有助於控制生態鏈。不過,湖南野生動植物保護組織研究員陳皓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認為,在相關制度沒有建立完善之前,強調狩獵合法的意義不大,「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的話,開放狩獵的結果可能就是生態災難。」

陳皓表示,在國外,狩獵有着嚴格的規定,包括對動物的種類、大小、數量、年齡等,都有詳細的規定,而且每次狩獵前都要填寫表格,打來的獵物也需要出錢購買,「總之,人家對整個生態環境的平衡有着全面的掌控,而我們還遠遠沒有建立起這類制度。」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部分名字為化名)

責任編輯: 寧成月  來源:澎湃新聞網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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