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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條例支持以人查房 或觸發二手房拋售潮

2013年11月5日,市民在北京海淀區房管局房屋登記中心辦理房產證加密。新京報資料圖王飛攝

「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複製與調查處理案件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這是8月15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徵求意見稿)》第4章第23條,「以人查房」正式被寫進《不動產登記條例》。

該意見稿共有六章三十條,對不動產登記的原則、適用範圍、登記簿冊、登記程序和登記機構等均做出了明確規定。

不動產登記具體需要登記哪些內容?意見稿規定,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以及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等均需要紀錄在統一的登記簿之中。

所謂的「以人查房」是指用姓名查詢的方式來獲得他人的房產信息,比如你準備和XX結婚,你就可以向當地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輸入「XX」的名字查詢其房屋情況,官員、商人亦然。

在山水文園董事會主席李轍看來,《不動產登記條例》將破局全國個人住房信息系統「權限管理」模式,「即在必要時,系統總控部門通過對相關單位、部門、人員發放授權的方式,對特定條件的不動產信息進行定向查詢,住建系統徹底告別不設查詢端口、不設授權查詢權限的局面,這樣的鬆動,或將帶來一定恐慌性拋售,對房價會有階段性的制衡。」

偉業我愛我家副總裁胡景暉持同樣的觀點,拋售、資產處理,將促進未來房地產市場新房、二手房、租賃市場的有效供應量,「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對房地產商有着致命的影響。這是為房產稅徵收做準備。對於手中擁有多套房屋的那些人,若徵收房產稅,他們會馬上拋出套現,這種波動甚至會影響開發商的拿地速度、土地儲備、企業戰略、推盤計劃等。」

北京(樓盤)兆通置地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書政告訴記者,「釣魚台7號院,性價比最高,直降200萬」的宣傳語引人矚目;「建外SOHO多處房產以2.5萬元/平方米對外拋售」等等,這些近期反常的市場動向,應與不動產登記有一定關係。

業界人士普遍認為,《不動產登記條例》的發佈,正在一步步觸動着堅挺的高房價。

不動產登記會對貪官造成壓力

意見稿被社會寄予厚望。有人認為它能壓低房價,有人把它看成「反腐利器」,有人覺得它是徵收房地產稅的前兆。

多名專家接受新京報採訪時稱,不動產登記制度不能直接反腐,但可以對貪官造成壓力。此外,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出台,將為房地產稅開徵提供必要條件。

追問1

不動產登記,強制還是自願?

意見稿規定,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孫憲忠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表示,不動產登記屬於自願登記。但是,如果不到登記機關進行登記,會使得房產、土地等不動產權利歸屬和轉讓存在隱患。

孫憲忠認為,不動產所有者的權利,不是因為登記才產生的,登記只是權利保護的一個手段。比如,「「新中國」」成立前建造的房屋,一直沒有到房管部門登記,但房主依然享有對房屋的權利。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則認為,根據意見稿,不動產登記應該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就像每個人都要辦身份證一樣,這是國家的一項基礎數據。可以通過全國房屋普查,對不動產進行強制登記。」

汪玉凱稱,只有通過強制性登記,形成一套完整的、全國聯網的數據庫,才能為今後的不動產交易提供服務。此外還能為徵收房產稅、宏觀調控提供依據。

追問2

普通人可查「房姐、房爺」嗎?

意見稿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近年來,各地曝出的「房爺」、「房姐」等事件,線索大多來自舉報。很多人疑惑,不動產登記制度實施後,是否意味着普通人也可以查詢別人擁有的不動產信息,比如某人擁有多少套房。

孫憲忠說,根據意見稿的規定,「權利人」和「利害關係人」有查詢的權利。「不動產登記制度的目的是保證交易公正,比如,你的房子要抵押給我,我就有必要查詢你的房產信息是否真實可靠。」

孫憲忠說,從物權法的角度講,只有涉及交易安全的情況下,才許可別人去查詢不動產信息。毫無利害關係的人,不得查詢他人信息。

追問3

是否預示房地產稅要開始徵收?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接受新京報採訪時說,意見稿的出台,為房地產稅開徵提供了必要條件。他說,從各方面釋放的信息看,房地產稅開徵是必要的,但一直沒有徵收,其中一個重要障礙是不動產登記制度沒建立起來。

施正文說,目前我國的不動產登記分散在住建、國土、工商、林業、農業等部門,各部門的信息沒有進行整合、聯網。稅務部門不掌握不動產特別是居民住房的整體數據,所以無法推進房地產稅。

根據意見稿,我國將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平台。施正文認為,統一平台建立以後,不動產登記部門應該將數據實時提供給稅務部門。

施正文說,意見稿今年應該能獲通過,但這不意味着,房地產稅將在短時間內開始徵收。

今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發言人傅瑩在新聞發佈會上曾介紹,全國人大正在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工作。

施正文透露,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在研究起草房地產稅的相關法律草案,最快2016年審議,2017年通過。此外,房地產稅徵收可能賦予地方一定的自由度,各地依據自身情況決定開徵時間和細節。

追問4

不動產登記會導致集中拋售嗎?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告訴新京報,不動產統一登記平台建立後,有可能會出現集中拋售住房的情況。

他說,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很多人把購買房產作為保值的手段,現在很多地方出現的高住房空置率,都和購房保值有關。

對於通過貪腐擁有多套住房的官員,汪玉凱說,不動產統一登記平台將給他們帶來壓力。對於擁有多套住房的普通人,未來可能徵收的房地產稅,可能會促使他們賣房。

今年3月,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要用4年左右時間,運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以及依法查詢,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

因此,施正文認為,國家給出了4年的「緩衝期」,不會引發「集中拋售潮」。

「如果不動產登記推進得太快,導致房價急劇下降,對經濟發展會造成很大的衝擊。政府正在掌握改革的節奏,防範出現大量集中拋售現象。」施正文說。

追問5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反腐利器嗎?

不動產登記制度被寄予厚望,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被稱作「反腐利器」,並被認為是「反腐治本」的一劑藥方。

長期研究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孫憲忠認為,不動產登記和反腐敗沒有直接關係。不動產登記是為了保障交易安全,只有在交易的許可下才可以查詢,不涉及交易的不能查。從反腐角度來講,官員的房產無論登記在哪裏,有關部門都可以去查。

孫憲忠說,通過不動產登記來實現反腐不現實。比如一個老百姓持有房屋購買合同來登記,他的簽名、身份證等相關材料都是真實有效的,從法律上來說,就應該將其納入產權登記。如果貪腐官員將不動產登記在親屬、朋友名下,反腐部門查詢起來難度較大。

施正文則認為,統一平台建立後,可以更容易查到官員擁有多少套房,其中可能有通過不正常途徑、違法手段獲得的房產,這項制度增加了官員的貪腐風險。

曾提出過「官邸制」的汪玉凱認為,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不是為了反腐,但和官員個人事項申報制度結合起來,將對貪腐官員產生威懾力。

汪玉凱說,官員向組織申報的房產情況,現在基本沒有手段核查,今後如果懷疑官員申報不實,可以通過不動產登記平台核實。

追問6

農房登記,能否防止強拆?

汪玉凱說,農民住房通過不動產登記後,房產信息進入數據庫,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政府進行違法強拆。侵犯農民的個人財產,政府需要承擔責任。

孫憲忠則認為,防止強拆要靠規範政府職能來解決,這是政府濫用權力的問題,不屬於不動產登記條例的職能。

責任編輯: 楚天  來源:和訊網/新京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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