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後台編輯所在的城市杭州發生了一起公交車燃燒事件,據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今天凌晨5點28分發佈的消息,這是一起人為縱火的案件。
後台編輯做了簡單的檢索,發現這是今年第三起公交車縱火案。今年5月12日,宜賓市車牌號為川Q18757的14路公交車發生爆燃,造成77人受傷,1人死亡,宜賓官方確認了事故為人為縱火,死者余躍海就是作案人。2月27日,貴陽一輛237路公交車發生燃燒,造成6人死亡,35人受傷,公安部刑偵局公佈犯罪嫌疑人蘇某是「懷疑其妻有婚外情而心理失衡、遷怒社會,攜帶汽油在公交車上點燃。」
而如果把搜索時間再放寬點,會發現公交縱火案(爆炸案)雖然概率極低,但在國內並不罕見。2013年6月7日,廈門BRT縱火案,48人死亡,30受傷;2012年7月28日,北京9路車縱火案,無人員受傷;2010年7月21日,長沙機場大巴縱火案,2死14傷;2009年6月5日,成都9路車縱火案,27死74傷;2008年7月21日,昆明公交連環爆炸案,造成2死14傷;2008年5月5日,上海842公交車縱火案,3死多傷;2005年8月8日,福州5路公交車爆炸,1死31傷。
幾乎在每起縱火案中,對縱火犯的描述都會用到「矛盾」、「厭世」、「遷怒社會」這樣的字眼。媒體人石扉客在微博上評論杭州公交縱火案,認為這是「社會底層的相互廝殺」,因為公交車的乘坐者幾乎都和縱火者處於近似的社會階層。但需要注意的是,縱火者這種不分對象的「廝殺」,對社會的震動,早就超越底層。
《外交政策》雜誌在特稿《一個人的軍隊》中,將獨狼式襲擊視為當下公共安全的重要威脅。
按照這篇文章的定義,國內的公交縱火犯亦可視為「獨狼」:「獨狼式襲擊之所以危險,是因為他們不按常規手段行事。他們凡事自己做主,沒有團隊壓力的狀況下,他們大可放開手腳做……不同於恐怖組織,獨狼們既不用擔心失去支持者更不在乎可能引起的政府反擊。」
《一個人軍隊》中將獨狼分為五種類型:政教分離支持者,宗教分子,單一議題極端分子,犯罪心理和特殊型。國內的公交縱火犯大多屬於後三種類型(可能多種類型綜合):單一議題極端分子型獨狼,為某一特定議題襲擊,譬如未果的上訪;犯罪心理型獨狼襲擊目的只出於個人利益;特殊型獨狼襲擊,雖會假借某種名義,而實際多源於心理疾病或者人格問題。
昆明公交連環爆炸案的製造者就是個典型標本:製造爆炸者李彥出身於單親家庭,初中念了一年後,就輟學混社會,2001年11月15日因犯搶劫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減刑出獄後,性格發生了很大變化,「完全扭曲了,仇視社會」。2008年7月21日,他先後在昆明兩輛54路公交車上安放炸彈,造成2死14傷,2008年12月24日,當他準備用定時炸彈襲擊昆明的「薩爾瓦多」咖啡吧時,炸彈誤爆致使他重傷不治身亡。
北京市社會科學院首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研究所所長殷星辰對昆明公交車連環爆炸案這樣分析:「更像是一起源於個人泄憤、報復社會而引發的個人恐怖犯罪」,「不以炸死多少人為目的,而是為了製造恐慌,擴大影響」。
在國內,類似的個人恐怖犯罪並不僅僅發生在公交車上,2010年,國內就曾發生針對幼兒園的系列襲擊事件。當年5月13日,鳳凰衛視《華聞大直播》節目中,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就校園被襲事件接受採訪時說:「除了採取強有力的治安措施之外,我們還要注意解決造成這些問題的一些深層次的原因,包括處理一些社會矛盾,化解糾紛,加強基層的調解作用。」
4年過去,深層次的原因並沒有消失,這也是「社會底層的相互廝殺」仍在繼續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