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格魯吉亞新聞社報道,格魯吉亞對在街上使用共產主義和法西斯標誌罰款。
在公共場所使用共產主義和法西斯標誌,以及確定拒絕拆除紀念碑、浮雕或者紀念這些意識形態領導人的街道的重命名將被處以1000拉里或約600美元的罰款。格魯吉亞國會在《自由憲章》和《行政行為違法法典》中作相關修訂。修正案的發起人建議解釋「極權共產主義的標誌」。
特別是,這個標誌反映了「其特點是破壞人權、具有自然恐怖的各種形式、進行單個和大規模的屠殺和毀滅、死亡集中營、飢餓和流放、酷刑和奴隸勞動、迫害種族和宗教基礎、限制良心、言白、表達及其他自由的極權共產主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