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所有非移民身分的難民申請人,都會因為申請難民失敗而收到驅逐令。當然移民部執行人員要趕他們走,是在執行公務,問題出在兩老在毫無準備下被拘留並遞解他們出境,手法不合正常程序。
今後如果非法居留人士被移民部執行單位召見,心裏要有準備,亦即可能一去不回,給官員拘留然後送走。這類見面通常安排在星期五,因第二天是周末不辦公,可說叫天不應叫地不聞。移民官只要把機票搞好,就可以送人上飛機。
正常把有關人士送走程序,對難民申請失敗者來說,是先做一個風險評估。如果送他回去確認沒有風險,這人就送走。如果沒把那人送走,只因為他的旅行證件沒辦妥。
以來自中國大陸的失敗難民申請者來說,沒有中方發出旅行證件,就是送不走的最大原因。一旦旅行證件到手,移民部就可採取行動。正常手續是移民部把那人叫去面談,問他打算什麼時候離開加國。除非他說不打算走,否則移民部給他一項離境通知,讓他一個星期內離境,自備機票。如果法庭發出停止令,此人就可暫時不送走;不給停止令,照計劃送走。
如果移民部使壞,就好比上述那對父母情況,移民官就會故意說當事人根本不想走,不會自願登上飛機。於是立刻扣留,送到下一班機,也不理會送到中國哪個城市。當事人有回中國證件,但到了中國卻沒有證件在境內旅行;到不了老家,那是閣下的事。一旦把你扣留,則是連和在此地家人見一面機會都沒有,最多通一次電話。
所以,閣下如屬於非法居留人士,隨時做好「被送走」準備,而且金錢方面,注意要安排到有人替你領取。家人也要有心理準備。
一旦遇上移民部召見的時候,當移民官問你什麼時候走,不能說不想走。至於被問到什麼時候走,只能答:你叫我什麼時候走我就什麼時候走;給我十天時間把東西處理好,我一定走。這樣才可避免被移民部扣留,然後即時送上飛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