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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沖天一怒為紅顏:不同意我娶江青 寧願種田

核心提示:沖天一怒為紅顏。「如果大家不同意,寧願回家種田去。」毛澤東以不容置疑的態度堅持自己的婚姻自由,中央政治局其他領導同志無可奈何,只有接受事實。
    
    毛澤東沖天一怒為紅顏:不同意我娶江青 寧願種田


    本文摘自:《史客1202·兩情》,作者:朱鴻召,出版:金城出版社
    
    另據楊尚昆晚年回憶:「在延安我覺得毛主席最忌恨洛甫的一件事,就是反對他同江青結婚。我是看到過洛甫寫給毛主席的那封信的,那時毛主席住在鳳凰山底下,他把羅瑞卿抓住寫那個抗日游擊戰爭的政治工作,他把這個信給羅瑞卿看了,羅就給我看了。洛甫那個態度很堅決的,不贊成他同江青結婚。我看他最忌恨的是這件事。」陳雲當時也反對這樁婚事,他曾以中央組織部部長的名義找江青談話,說毛主席有老婆,並未離婚,提請江青注意。江青回去告訴了毛澤東。毛澤東立馬打電話給陳雲,質問道:「你這個組織部長竟然管到我家裏的事情來了?」
    
    沖天一怒為紅顏。「如果大家不同意,寧願回家種田去。」毛澤東以不容置疑的態度堅持自己的婚姻自由,中央政治局其他領導同志無可奈何,只有接受事實。至於中央政治局為此專門討論並作出決議,同意他們的結合,但「約法三章」,迄今沒有正式檔案文獻證實。其內容是:「第一,毛、賀的夫婦關係尚存在,而沒有正式解除時,江青同志不能以毛澤東夫人自居;第二,江青同志負責照料毛澤東同志的生活起居與健康,今後誰也無權向中央提出類似的請求;第三,江青同志只管毛澤東的私人生活與事務,二十年內禁止在黨內擔任任何職務,並不得干預過問黨內人事及參加政治生活。」也許是有關部門找江青談話時,提出的幾點原則性意見,後來被傳說為「約法三章」。但是,為了保密制度和軍事安全考慮,組織部門再次對江青的個人歷史進行政治審查,結論是可靠的。
    
    本來他們沒有想到要舉行任何結婚儀式,為了表示對反對意見的抗拒,毛澤東欣然到機關合作社食堂擺上酒宴,連續兩天,分批宴請賓朋,以示喜慶。
    
    第二次請客,時在1938年11月20日,正遇上日本飛機瘋狂轟炸,古城廢棄狼藉,延安驚天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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