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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麗水KTV老闆涉嫌強姦14名女生受審

記者剛進入法院大廳,就看到受害者家屬和嫌犯家屬爭吵起來,嫌犯家屬顯得並沒有慚愧之意。

昨天,42歲的陳偉軍在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這個麗水男人是當地兩家歌廳的老闆,涉嫌強姦、強制猥褻婦女、猥褻兒童罪。

跟他一起受審的,還有麗水某中學的學生菲菲(化名)。根據當地檢察院對此案提起公訴時披露的材料,陳偉軍強姦的對象中,有14人均來自這所中學。菲菲涉嫌的案由也是強姦。

有消息稱,此案中的另一個主角,外號為「大兵」的男人,將在今天受審。「大兵」叫何國兵,蓮都區碧湖鎮上趙村原村委會主任——作為堂舅舅,他曾涉嫌強姦了菲菲。

這個歌廳老闆

到底幹了多少壞事

陳偉軍乾的壞事,主要集中在2007年下半年到今年2月13日期間。

在公訴機關此前的指控中,大致是這樣描述的:

為滿足性慾,陳偉軍以年幼的初中女學生為目標,以與處女發生性關係為目的,利用初中女學生年幼、單純、心智發育不全等特點,以暴力、利誘為手段,在他所開的黑色帕薩特轎車內,以及歌廳、賓館、地下車庫等地,共強姦該中學在讀初中女學生14人24 次(其中幼女9人16次),強制猥褻婦女9人10次,猥褻兒童10人16次。

而正是在這一過程中,陳偉軍結識了初二學生菲菲。

他以給錢作誘,指使菲菲帶女同學,跟他發生性關係。檢方指控,菲菲共幫助陳偉軍強姦了4名女同學5次,其中幼女3人3次。

他為自己辯解:

她們有些人是自願的

作為監護人,菲菲媽媽是惟一一個以旁聽者身份進入法庭的。

她說,昨天在法庭上,陳偉軍和他的辯護律師極力辯解,說有些受害者是在自願的前提下,跟他發生性關係的,「那不是強姦」。

他們說的自願有兩種,有的第一次就是自願的,有的後面幾次是自願的。按他的說法,如果第一次不是自願,她們為什麼後來還會來?

做媽媽的想不通

女兒為什麼要做這樣的事

也正是這次聽庭,菲菲媽媽第一次了解到女兒背着她做了那麼多不光彩的事。

事發當天,菲菲原本和女同學冰冰(化名)約好一起回家。但在校門口會合時,冰冰帶了一個女同學一起來,恰巧這時陳偉軍打電話給冰冰,後來她們3個人就一起過去了。

最後,就是這個菲菲也不認識的女同學報了警,導致案發。

菲菲媽媽說,菲菲5歲時她就跟老公離婚外出打工,平時和女兒的交流很少。

據檢方指控,此案中,陳偉軍起主要作用,菲菲起輔助作用,分別系主犯和從犯。她知道女兒調皮、貪玩,但她很難理解,女兒為什麼要幫陳偉軍做這樣的事。

難道是為了錢,還是女兒也被陳偉軍侵犯過?關於後者,她昨天還特地問過女兒,但菲菲否認了。

庭審從昨天上午9點多開始,一直持續到了下午4點半左右,法庭最終沒有當庭宣判。都市快報

責任編輯: 沈波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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