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色素痣,簡稱色痣或黑痣,是皮膚最常見的良性腫瘤,通常由含有色素的痣細胞所構成。痣細胞是類似表皮細胞的多角形或卵圓形細胞,細胞內含有黑色素顆粒,細胞顏色的深度取決於所含黑素顆粒的多少。關於痣細胞的起源,尚無定論,或認為源於表皮的黑色素細胞,或認為源於胚胎期間神經嵴的前體細胞,以後逐漸移行至皮膚的表面發展而成,即為觸覺神經末梢的異常增殖所形成的神經瘤。
色素痣可見於任何正常人體,可在出生時即已存在,或在生後早年逐漸顯現。多見於面、頸、背部,多數增生緩慢,或持續多年無變化,但很少自然消退。正常個體一般平均有15—20顆痣,多者可達50顆。痣的直徑通常不超過5mm,但也有面積巨大者稱巨大色素痣,簡稱巨痣。色素痣的顏色有深淺程度差異,還偶見無色素的色素痣。痣表面或平滑或肥厚或粗糙呈疣狀。表面有頭髮狀黑色或黑白夾雜的長毛生長者稱為毛痣。色素痣除主要見於皮膚外,還可發生於粘膜表面,如口唇、陰唇、瞼結膜等部位。
色素痣除影響外觀外,個別類型的色素痣還有轉變為惡性的可能,從而危及生命安全。
色素痣的惡變
色素痣可以惡變轉化為惡性黑瘤,而惡性黑瘤病情險惡,發展迅速,常於確診時已無法挽救,但也不是所有色素痣都會發生惡變。另外,對色素痣進行不適當的治療也會誘發惡變。
色素痣惡變的發生率和誘發因素惡性黑瘤可以由良性的色素痣轉變所致。但並非所有色素痣都存在惡變傾向,色素痣轉變為惡性黑瘤的發生率很低,據國外文獻統計為1.8:100000。惡變較常見於Hutchinson黑素雀斑、巨痣和具有交界活力的交界痣和混合痣。在出生時即已顯現的面積較大的交界痣和混合痣雖有可能惡變,但發生率很低。皮內痣一般無惡變傾向。
一般公認常受到磨損、慢性刺激或易受創傷的部位易誘發惡變。如手掌、足跖、頭皮、唇頰頸項等部位。此外,紅唇、陰莖頭、陰唇等部位的色素痣也普遍認為具有惡變傾向,指(趾)甲下的色素痣也較易惡變。不恰當不徹底的治療,如理化藥物燒灼治療也認為是誘發因素之一。但此種誘發惡變據認為是建立在原病變的病理類型基礎上。
色素痣如見出現下述情況時,即為行將或業已發生惡變的表現,應儘快治療。
*病變增長較快或面積大小雖無明顯變化,但顯著增厚。
*顏色改變,色增深,或特別是見有淡藍色調出現。
*發生脫毛,脫痂或有衛星灶出現。
*表面破損,出血,形成潰瘍。
*有刺癢或疼痛、炎症等不明原因症狀出現。
*黑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