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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晚報 喬新生:應解散中國的國家體育總局

    中國在北京奧運會上金牌第一,固然令人興奮;但考慮到絕大多數人無法享受政府的體育補貼,又令人感到惶恐不安。這不是一個投入產出的問題,而是一個社會公平的問題。在經濟發展問題上,我們已經改變了"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樹立科學發展觀,在體育領域我們同樣應該改變"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思維定勢,堅決落實科學發展觀。

    體育運動投入無非政府投入、社會贊助、企業經營三種模式。政府投入的目的不是為了奪取金牌,而是為了強身健體。美國政府鼓勵企業贊助奧林匹克運動,實際上是鼓勵全民健身,從而鞏固競技體育人才基礎。在美國許多城市,企業經營的俱樂部向全社會開放,每一個有志於從事奧林匹克運動的居民,都可以加入到俱樂部中,從事系統性的訓練。作為民間體育組織,美國奧林匹克運動委員會接受來自四面八方的捐款,但始終保持自己的民間色彩,從來沒有像中國這樣,花費國家如此多的錢財。
    
    奧林匹克的民間化,不等於奧林匹克的市場化。奧林匹克的民間化是指,鼓勵業餘選手參加奧林匹克運動,並且在公平的競賽場上一試身手。奧林匹克強調公平競爭,強調世界各國的廣泛參與,所以,那些競技體育人才相對不足的國家,也可以派出代表團參加奧林匹克運動會。這是奧林匹克運動的魅力所在,也是今後中國奧林匹克運動發展的方向。假如藉口反對奧林匹克市場化,而堅持舉國體制,把國家的財政資源投入到少數競技體育人才的身上,那麼就是在浪費國家資源。中國足球之所以失敗,不是市場化的結果,更不是奧林匹克民間化的結果,恰恰是舉國體制所造成的。可以設想,假如真正尊重各個足球俱樂部的意願,自行組建中國的足球協會,協調全國性的足球比賽,並且負責選拔參加競技足球比賽的選手,那麼,中國的足球也不會一敗塗地。
    
    現在某些體育界人士一方面享受國家公務員待遇,另一方面卻從奧林匹克市場化中獲得巨額收入,這是一種不合理的制度安排。所以筆者建議,應解散中國的國家體育總局,由奧林匹克體育基金委員會負責全國性的體育競技比賽。國家教育部或者國家文化部成立體育運動協調小組,負責全國高等院校、職業院校、中小學校的體育工作,徹底改變中國當前不合理的體育管理體制,讓舉國體製成為歷史。

責任編輯: 於飛  來源:珠江晚報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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