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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女孩被拐六年,回家路只有43塊錢這麼長

北京女孩被拐六年》是南方周刊2001年的一篇舊聞,現在讀起來依然觸目驚心,中國落後農村宗族群體性犯罪是很多被拐婦女多年無法逃出的牢籠。

早晨起來媽媽順手拿起衣服準備給女兒穿,張小丫說:「媽媽我都20歲了,你還給我穿呀?」媽媽一驚,手停下來,眼淚奔涌而出。

失而復得的女兒已不是她14歲的小丫丫了。女兒在被拐賣的6年裏,已經變了。女兒的一舉一動一笑一顰都和媽媽記憶中的6年前的14歲的女兒不一樣了。

這6年是她一無所知的6年,是她的母愛無論怎樣深厚怎樣博大都無法觸及的一個黑洞

女兒的身體已不是6年前像蓓蕾一樣的稚嫩了,手和腳還留在少女時代,很細小,但身體已是少婦的了,身上還有明顯的生育的痕跡,少女和少婦不協調地組合在女兒身上,很刺眼。

拐賣

1994年12月19日,張小丫早晨起床有點發燒。她剛做闌尾手術刀口還沒好利索。但期末考試在即,她要到學校去上早自習。爸爸說別去了,她說不行,並說晚上有晚自習,讓爸爸去接她。

「那一天,小丫穿了一身紅色的校服,外面穿着一件紅色的牛仔大衣,邊下樓邊和我們說着話,早晨起來我怕她來不及,衣服都是我給她穿的。這就是她最後的樣子,這樣子老在我眼前晃,6年沒變過。」小丫的媽媽說。

張小丫:「那是早晨6點多,天下着大雪,又冷又黑,馬路邊的小店鋪都沒有開門,路上也沒什麼人。前面停的一輛麵包車上下來一個20多歲的女孩子,挺時髦挺漂亮的,操着北京口音來問路,她問我到世界公園怎麼走,我就告訴了她,可她好像怎麼也聽不懂,我給她說了好幾遍,她說上車再說吧,我可以把你帶到學校門口。上車後,她讓我喝牛奶,我不喝,她突然灌起來,牛奶是熱的,在一個保溫瓶里,灑了我滿身都是。我忽然困起來,車子過沒過學校門口我就不知道了。」

張小丫那一天從家走出不過100多米遠就消失了。而她的學校————北京豐臺區一中也就離她家300多米遠。這裏在豐臺火車站的背後,有一個鐵路的岔口,小店鋪把馬路擠得很窄,路邊堆着垃圾,操各種口音的人來來往往,小路的拐彎處就是學校。小丫的爸爸說,小丫丟的時候這裏還沒有這麼多的店。中午的時候張小丫沒有像往常一樣到姥姥家去吃飯,爸爸去學校找,老師說沒來呀。

這一天,雪下了整整一天,刮着大風,爸爸和親人們找了所有她可能去的地方,查看了來來往往的列車。這時正是民工回鄉過年的日子,爸爸的心裏早就慌了。第二天學校接到一個電話,一個姓李的老人說,小丫是在一個彈棉花的小店門口被人弄上了車。相同的消息互相印證,一家人才知道孩子被拐了。張小丫70歲的爺爺當即腦溢血,不久死去。

《盲山》劇照

張小丫:「我醒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我發現我躺在一間屋子的沙發上,屋裏點着燈,一些人在燈下吃飯。我說我要回家,哭起來,一個男人過來開始往外拉我,在屋外的雪地里,他扯着脫我的校服,撕下我的校徽,搜出了我的學生證,連我書包里的紅領巾也拿走了,然後把我往一間小黑屋裏推。我不進去,拼命掙扎,那個人就把我按在雪地里狠狠打了一頓,把我拖進小屋,門從外邊鎖上了。」「我當時腦子還不是特別清醒,藥力可能還沒過去,也嚇昏了,只知道哭叫、砸門,第二天才看清這是一間沒窗、沒電燈、沒床、沒桌椅的小屋子,我只能從門縫透進的光知道天亮了、天黑了。他們有時一天開一次門送進一點冷飯或涼水,然後就不理我,我尿尿、拉屎在屋裏,晚上和屎尿睡在一起。」

張小丫的媽媽覺得女兒沒被凍死是個奇蹟,在她的印象中那一年冬天特別冷。她反覆問女兒:發燒是怎麼好的?闌尾的刀口是怎麼長好的?發沒發炎?晚上沒被子蓋怎麼能睡?嗓子哭啞沒有?有沒有得感冒?張小丫都說不記得了,因為當時太害怕了,她身上的痛都不記得。她的右手受傷,留下抽筋的毛病,她不知道是被打的還是她拽着門框不走硬拉傷的。

但她記得她反覆喊的一句話:「我要回家!我要媽媽!」

張氏夫婦為了尋找自己的女兒,跑了全國十來個省的五六十個縣市。他們在電視、報紙、雜誌上做廣告,自印了三四萬元的尋人啟事到處張貼。

6年,他們都奔波在尋女的路上了。6年中經他們找到線索解救出的張姓或北京的被拐女子就有三個。一次在湖南一個也姓張長得也極像小丫的女孩子已被折磨得病入膏肓,只會哭不會說話了,張氏夫婦轉身走時,有人說,看,多狠心,怕弄個病人回去,竟丟下不管了。張師傅說:「要是我女兒就是屍首我也要抬着回去。」說完已是滿臉的淚水。

張氏夫婦不知道,他們心愛的獨生女就被賣在河北省高碑店市肖官營鄉頓豆夏村,離北京只有十元錢的車票錢。甚至後來有同村人看到了他們在電視上做的廣告問小丫:你爸爸說有重謝給多少錢?

強姦

張小丫:「我也不知道在小屋裏關了多長時間,感覺是一個星期吧!一天小屋的門開了,一伙人準備了一輛三輪小拖拉機,要把我弄上車,我說我要回家,他們不說話硬要把我往車上拉,我又哭又叫大喊救命,那天晚上打我的那個男人又把我打了一頓。我上了車一個勁地要往下跳,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一下把我按在車箱裏,用屁股坐着我,就這麼坐了一路,我的臉貼在車箱底下,喘不過來氣,也哭不出來了。」

張小丫後來才漸漸知道,關她的小屋所在地叫「高二」(音),這家的主人,也就是常打她的男人叫田志樣,是買她的男人田志賓的叔伯哥哥,拉她去的地方是頓豆夏村。

張小丫:「我關在一間屋裏,屋裏有一張土炕。那些人在另一間屋裏吃飯喝酒,我冷極了,餓極了。晚上一個男人開了鎖上了炕,我求他放了我送我回家,他不說話硬脫我的衣服……」說到這,張小丫坐在沙發上的身子縮成了一團,頭都要埋到腿里了。

張小丫:「我不是十分清楚他脫我的衣服幹什麼,我只知道他的樣子很兇。我不記得痛不痛,不記得我是不是昏了過去,也不知道後來我是不是哭着睡着了,我只記得特別特別地害怕、特別特別地想媽媽。」

「強姦」一詞是公安部門拘押田志賓的理由,直到這時張小丫才開始用這個詞描述那天晚上她的遭遇,每次說時都怯怯的難以出口。她被強姦時只有14歲半,而田志賓「已經30多歲了」。

一個星期後小丫被拉到一個地方和這個男人照相,小丫從照相館裏衝出來,邊哭邊叫「我要回家,我的家在北京」,田志賓從里追出來,「當街開始打起我來,圍觀的人很多,但沒人管,他把我拉進去和他照相。照相時我穿的是一件舊西服,裏面是我的紅校服」。

責任編輯: 李廣松  來源:上海本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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