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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通過!日本對外政策出現重大轉變

21日,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以及書面形式召開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NSC)上,通過修改「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及其運用方針,廢除過去僅限於「救難」「運輸」「警戒」「監視」「掃雷」等「五類型」用途限制,原則上允許出口具有殺傷能力的武器。

據日本內閣官房官方網站、防衛省及共同社(Kyodo News)、彭博社(Bloomberg)等權威媒體報道,此次修訂標誌日本安全保障政策的一大轉變。此前,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自2014年制定以來,曾於2023年、2024年進行局部調整,主要聚焦非殺傷性裝備或特定合作項目。此次全面放寬後,護衛艦、導彈等具備殺傷力的國產生成品轉移成為可能。

修訂後的運用方針明確,將防衛裝備品按是否具備殺傷破壞能力分為「武器」與「非武器」。武器移轉原則上由國家安全保障會議針對個案進行嚴格審查,移轉對象限定為與日本簽訂防衛裝備和技術移轉協定的國家(目前約17國,包括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同時,原則禁止向正在發生戰鬥的國家出口武器,但若基於安全保障上的必要性且存在特殊情況,可例外允許。

政府強調,此舉旨在強化同盟國和志同道合國家的威懾力與應對能力,同時維持國內防衛生產和技術基礎。修訂過程嚴格堅持「和平國家」基本理念,並新增國會通知、移轉後管理監控等制衡措施。此次政策調整是日本應對嚴峻安全環境的重要一步,有助於提升防衛產業競爭力。

圖為最上級護衛艦(法新社)

責任編輯: 鄭浩中  來源:阿波羅網鄭浩中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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