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良縣屬雲南省曲靖地區,位於省會昆明市東,距昆明不足200公里。發生在這裏的餓死近萬人的「陸良事件」,是「大躍進」中較早暴露出來的餓死人事件。
據《墓碑》記述,「陸良事件」以後,接任縣委書記的孔祥柱在1958年11月14日向中共雲南省委作了一次匯報。
根據這份匯報可知,陸良縣從1958年2月初就發生腫病,開始出現死亡。3月中旬蔓延到36個鄉。小春後有了吃的,腫病開始下降。小春收穫很快吃完,6月20日腫病大量發生。7月發病率和死亡率最高。病人達17000多人,死亡1700多人。從2月到9月,全縣發病33319人次,佔總人口的13%,因腫病死亡5203人,占發病人數的15.6%,佔總人口的2.04%。
腫病的症狀是:發病前疲倦無力,頭暈眼花,耳鳴夜盲,四肢發麻;繼則精神萎糜,表情淡漠,有的性情反常,容易急躁;隨後下肢浮腫,浮腫部分皮膚發亮,神經反射弱甚至消失,面色蒼白;進而肚子發脹,並有腹水,腫脹及於手臉;多數病人開始腹瀉。這時病人心跳減少,血壓、基礎代謝及體溫都下降,身體消瘦,體重銳減,婦女月經停止,小孩哭不出聲;此時如不及時搶救,數日即死亡。
腫病大量發生,明明是飢餓所致,但地委還是責成衛生部門去了解發病原因。4月上旬,地委衛生局派醫生曹鍾朴和專區醫院院長到了腫病嚴重的西沖和獨木水庫工地,曹鍾朴認定腫病是過度營養不良造成的,提出了改善民工生活的建議。由於曹鍾朴1957年被劃為「右派分子」,縣委否定了他的結論,還批評了專區醫院院長。他們用階級鬥爭的眼光來看待曹鍾朴的結論,因此對腫病原因長期得不出結論,延緩了救援。直到7月份省里承認疾病和死亡是飢餓所致,才開始採取救援工作。
距陸良縣城3公里的茶花鄉腫病死亡最為嚴重。雲南省委農村工作部1958年8月22日給省委的《陸良縣茶花鄉腫病死人情況調查》中說,茶花鄉現有2434戶,9,510人。從1958年1月到8月16日止,發病4,081人,佔全鄉原有人口11,104人的36.8%,其中腫病2,946人。死亡1594人,佔全鄉原有人口的14.3%,占現有人口的16.7%。較嚴重的第四社,共有273戶、1,089人,死亡272人,死亡率為25%。有的人患腫病後一瀉肚子就死了,有的消腫反覆兩三次死亡,有的腫後皮膚破裂而死亡,有的不腫卻乾瘦而死。社員史正富沒有腫,十分瘦,在揀小白菜時倒地即死。30歲的社員王德民因腫病插秧時倒在田埂上就死了。社員史老秋腫病一夜小便多次,次日早晨死在床上。開始死人時還用棺材、木匣子裝好埋葬,後來用蓆子卷了抬出去,再後來沒有人抬,用牛車拉,一牛車拉三四具屍體,在村附近的泥塘、水溝、房前、屋後隨便丟。縣委書記孔祥柱還看到一個塘里有9個死人,一條溝里有幾個。
為什麼那麼多人生腫病和死亡?據醫務人員分析,一個農民在正常勞動情況下,每天需要熱量2,500卡,勞動最緊張時需要3,000卡到5,000卡。過去農民每天勞動六七個小時,大躍進中,增加到12個小時,有時達16個小時。雲南省大米每斤含熱量只有1,700卡。沒有油,沒有肉,菜也很少。每天不到半斤糧食幾乎是全部熱量的來源。也就是說,農民每天從食物中得到的熱量不到1,000卡,而熱量支出達3,000卡到5,000卡。這是造成腫病和死亡的根本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