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是中共建政50年發生的涉案金額最大,涉案領導幹部人數最多、在國內外影響最壞的嚴重腐敗案件之一。在該案主犯賴昌星等70多名走私骨幹逃亡境外後,經查實:這個犯罪團伙走私貨物價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款300億元。
這個案子早就查辦完了。但是,還有一個重大懸案未了,即隱藏在中共最高層、向賴昌星泄露絕密文件的那個嚴重腐敗分子,至今沒有被查辦。
1999年4月20日,中央有關領導在中紀委和海關總署的上報材料上批示,下令嚴查廈門遠華走私案。這份文件毫無疑問是「絕密文件」。極度反常的是,該案主犯賴昌星居然比中央專案組負責人早6天知道了批示的內容。
賴昌星是1999年8月13日逃到加拿大的。從得知中央有關領導的批示到出逃加拿大,賴昌星有足夠多的時間銷毀證據,轉移資產。
中央4.20專案組組長是當時的中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何勇,副組長是當時的海關總署署長牟新生,當時的監察部副部長干以勝。也就是說,賴昌星居然比何勇、牟新生、干以勝3位領導早6天知道了中央有關領導的批示。
這個事實表明:第一,這個泄密者肯定在中央最高層核心機關工作;第二,這個泄密者是個極端危險的人物,他能泄露上述核心國家秘密,就能泄露其它核心國家秘密;第三,不及時查處這個泄密者危害巨大;第四,中央專案組應該對此案高度重視並一查到底。
這個泄密者很可能是收受了賴昌星巨額賄賂的嚴重腐敗分子。
在中紀委和海關總署上報材料上作批示的「中央有關領導」是誰呢?
在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的查辦對象中,有一個人叫姬勝德。姬勝德一審被判死刑,終審被改判無期徒刑。
姬勝德是何許人也?是曾擔任過中共外交部長、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部長、國務院副總理兼秘書長的姬鵬飛之子。案發前,姬勝德任中共軍隊總參謀部情報部副部長,少將軍銜。
也就是說,姬勝德是中共元老姫鵬飛之子、中共軍隊的高級將領、軍隊情報部門的重要負責人。要查辦姬勝德,沒有當時的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的批示,是不可能的。
據此,在中紀委和海關總署上報材料上作批示的「中央有關領導」,肯定有江澤民。這份有江澤民批示的文件,肯定是絕密文件。
中共保密法第十四條規定:「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非常奇怪的是,江澤民批示的「嚴查廈門遠華走私案」的絕密文件,該案主犯賴昌星居然比中央4.20專案組負責人何勇、牟新生、干以勝早6天看到。
那麼,是誰把江澤民的批示泄露給賴昌星的呢?
合理的推斷是:如果不是江澤民本人,就是江澤民身邊工作人員。
海外有報道說,很可能是時任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的秘書賈廷安給賴昌星通風報信的。
2001年2月24日,加拿大作家盛雪在溫哥華男子監獄採訪賴昌星時,問道:「你跟他(指江澤民)的秘書很熟嗎?他有幾個秘書?」
賴昌星回答說:「五個。我熟悉三個。一個賈廷安(江澤民辦公室主任),是替他搞文件的。一個小A,年輕的,長得很帥,是警衛。另外還有一個小B,是看家的。這三個我都很熟。不然當初我怎麼知道他們要動(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了。我跟李紀周說,他都不相信。別人聽不到的,我能聽到。」「我經常去江澤民家。」「賈廷安是他的大秘書嘛,我經常和他聊聊嘍。」
賴昌星逃到加拿大之後,中共當局跟加拿大交涉了12年。

(央視早年報導視頻截圖)
2011年7月23日,賴昌星被遣返回中國。2012年5月18日,賴昌星被廈門市中級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至今,賴昌星在中共的監獄裏已服刑14年。
如果說,當初,賴昌星呆在加拿大,查處隱藏在中共最高層、向賴昌星泄露絕密文件者有一定難度。現在,賴昌星早已被遣返回中國。只要習近平當局想查,隨時可以提審賴昌星。
但是,至今為止,儘管習就反腐打虎講了很多狠話,但是,習一直沒有依法查辦那個隱藏在中共最高層、向賴昌星泄露絕密文件的「大老虎」。
為什麼習一直不查辦那個隱藏在中共最高層、向賴昌星泄露絕密文件的「大老虎」?
答案其實很簡單:習之反腐敗,不是真反腐敗,而是將反腐敗作為權力鬥爭的工具。當習認為某個高官對他的權力有威脅時,習才會下令查辦;否則,習是不會下令查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