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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醫院造影劑外溢致人死亡 醫師網友分析

—山東醫院對患者做非必要檢查 造影劑外溢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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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陸媒社交平台上,一位自稱「放射醫學技師」的網民發帖指出: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病案中的腦梗患者造影劑外溢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首先,這例患者急性腦梗已發病四五天,早過了靜脈溶栓和介入治療的窗口期,核磁共振已經把腦內多發缺血梗死、血管狹窄情況查得明明白白,完全不需要再靠DSA額外評估。

山東冠縣人民醫院正門外景。(網絡截圖)

山東省冠縣一名症狀輕微的腦梗患者,在醫生的建議下接受了並不必要的DSA檢查。手術過程中造影劑外溢,臨床醫生又判斷錯誤,最終導致患者多器官衰竭死亡。司法鑑定認定,醫院應負一半責任,患者家屬認為,醫院過度治療導致其家人死亡,應負更多責任。

冠縣何女士向陸媒《大河報》投訴,其父親何奎(化名)2025年5月23日身體不適,前往冠縣人民醫院就診,醫生診斷他發生了腦梗。但父親當時的病症較輕,入院時除走路不穩外,其他均正常。

何女士向媒體提供的病例顯示:何奎入院時,無頭痛、頭暈、噁心、嘔吐等症狀,也無口角歪斜及視物模糊症狀,言語流利。在入院前四五天,在無明顯誘因情況下出現行走不穩症狀。患者本人有7年糖尿病既往史。醫院初步診斷為:腦血管病、2型糖尿病。

其後,經核磁共振進一步檢查發現,這名患者腦內存在多發缺血、梗死、軟化灶、符合腦動脈硬化表現,右側大腦前動脈部分存在重度狹窄或閉塞可能。

何女士稱,其父入院經過兩天輸液治療後,症狀有所好轉,「他走路說話正常,還和我媽一起散步」。然而,醫生又建議對患者進行DSA腦部造影檢查,稱通過做DSA可全面排查誘發原因。當患者家屬問及這項檢查的風險時,醫生稱只要患者對海鮮、魚不過敏就沒事,「就是個小檢查」。醫生未告知患者家屬,其實DSA腦部造影是一種微創手術。

5月25日上午家屬簽字後,當天中午何奎走入手術室接受了DSA腦部造影。不料手術後患者出現嘔吐等症狀,經CT檢查,診斷為「造影劑外溢」。因情況危機,何奎在接下來的5天內兩次被轉院,但病情持續惡化,陷入深度昏迷,於5月30日被送回冠縣人民醫院ICU。最終,何奎在7月1日死亡。

家屬要求對死者進行司法鑑定。山東東嶽司法鑑定中心於8月6日出具的鑑定結果顯示,何奎符合「造影劑外溢繼發腦水腫、腦梗死、腦疝,術後出現腦出血繼發肺部感染、瀰漫性腹膜炎等,最終致多臟器功能衰竭死亡」。

鑑定中心就此案例舉行了聽證會,結合醫患雙方陳述及病歷資料得出結論:醫院對患者何奎進行DSA造影檢查「缺乏必要性和緊迫性」,且術前風險告知不到位,未預見「造影劑外溢導致腦損害」這一潛在危險;在手術中患者出現煩躁、凝視、肢體無活動等異常反應,但醫院方面判斷錯誤,未及時停用造影劑,對患者造成二次損害,該行為明顯不當,存在醫療過錯。

鑑定中心最終給出的綜合結論是:患者死亡後果的發生與醫院醫療過錯行為、患者自身體質因素、造影劑腦病特殊性等均密切相關,「醫療過錯與患者自身等因素作用基本相當,難分主次,建議過錯參與度為45%-55%」。

對於這個結果,何女士難以接受。她對陸媒表示,自己的父親原先並無大礙,卻在醫院建議下,接受了一次沒必要進行的檢查而喪生,作為家屬實在無法接受。她認為,醫院的過錯不止一半,應承擔更多責任。

何女士還向陸媒控訴,在釐清醫療責任時,醫院以監控視頻損壞、監護監測儀器數據已被覆蓋為由,未向鑑定機構提供完整的電子數據,也沒有病歷封存清單。

在陸媒社交平台上,一位自稱「放射醫學技師」的網民發帖指出:根據自己的工作經驗,病案中的腦梗患者造影劑外溢應該是可以避免的。

首先,這例患者急性腦梗已發病四五天,早過了靜脈溶栓和介入治療的窗口期,核磁共振已經把腦內多發缺血梗死、血管狹窄情況查得明明白白,完全不需要再靠DSA額外評估。

其次,患者本身有糖尿病,血管條件非常不好。醫生應該預見到,造影劑注入時哪怕是常規壓力,對這種脆弱血管來說都是超負荷的,很容易就被撐破,導致造影劑外溢。鑑於這個高危因素,手術時必須精準調整造影劑劑量、放慢注射速度,全程強化監測血管反應,「可顯然當時的醫生和技師都忽略了這個關鍵前提」。

更關鍵的是,造影的時候,患者已經出現煩躁、凝視、肢體不動的症狀,此時如果醫生重視這些情況,立即停止注射造影劑,複查CT或者MR,就不會造成那麼嚴重的後果。但院方還接着往下做檢查,導致造影劑持續滲漏,患者的血管損傷和外溢範圍越擴越大,把小風險拖成了致命問題。

責任編輯: 時方  來源: 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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