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讀紅樓,看西廂,聽梁祝,感覺中國女性委實可憐。她們愛情不能自主,婚姻全憑父母。無可奈何之際,只能仰視蒼天,焚香祈禱: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歲數見長,且又讀了些古書,才知道凡事都有例外。譬如同樣追求愛情,同樣面對婚姻,性格剛毅頭腦清醒的女性,結局便有雲泥之別。
明代曹藎之的《舌華錄》上說:三國時期,魏國人許允的妻子,是阮衛尉的女兒,模樣奇醜。結婚那天,許允揭開蓋頭一看,轉身就走。新娘料定丈夫這一出去,必將拋棄自己,當即扯住新郎的衣袖不讓他走。許允怨氣沖沖地說:「婦人有四種美德,你有幾種?」新娘說:「我所缺少的僅僅是容貌罷了。但大丈夫有百種品行,你有多少?」許允說:「我全都具備。」新娘說:「百行以德為首,你好色不好德,怎麼能說都具備呢?」許允聞聽,面帶慚愧之色,從此不敢小覷妻子,與其相敬如賓。
你看這位許夫人與新婚丈夫初次謀面,三言兩語便讓丈夫回心轉意。如此辯才,與諸葛亮舌戰群儒,真是好有一比。郭沫若的結髮妻子張瓊華,生於一千七百年後,也遭遇到新郎同樣的冷落,因為沒有阮女的智慧和勇氣,相貌雖然並不「奇醜」,卻落得終身「守寡」。說明封建禮教的黑暗,與個人悲劇,並不構成必然的因果關係。
兩相比較,可謂「阮女折夫留美談,千古誰堪伯仲間」。
如果說阮女與許允的婚姻,顯然是父母包辦,兩人並無婚前的接觸,那麼以下來自史書記載的兩樁婚姻,就簡直如同現代版的自由戀愛。
南北朝時期,東魏大丞相高歡的結髮妻子婁氏,據《婁妃本傳》記載,此女子年輕時,看見尚未發跡的高歡在城樓上執勤,一見傾心,驚呼:「此真吾夫也!」也不徵詢父母意見,即喚貼身婢女代其轉達愛慕之意,「又數致私財,使以聘己」。婁氏夫婦是富裕階級,自然瞧不上高歡這樣的窮小子,一度試圖阻撓。但婁女嫁意甚堅,爹媽只好屈服。
距此數百年後,另一個自主嫁人的女子是五代時候的柴氏。其父為一教書先生,並不十分富裕。柴氏早年選入宮中,是後唐莊宗李存勖掖庭中的一名嬪妃。唐莊宗兵敗身亡後,柴氏被明宗遣放出宮。柴先生夫婦前往洛陽接女兒回家,于歸途中突遇大雨。這雨一連下了數天,一家三口遂被滯留在旅店中無法上路。只因這番阻隔,令柴氏在史書上留下驚人的一筆。這天,好不容易盼來天色放晴,柴氏夫婦正準備收拾行李上路,女兒卻拿出所有從宮中偷偷帶出的金銀首飾,「計值千萬」,將其中一半分給父母,讓他們自己回家,並坦然相告說:「我前些日子看見一個男子,相貌異常,已決定嫁他為妻。」柴氏夫婦自然很不放心,一調查,原來是一位姓郭的小子,窮得連衣服都遮不住身體。但無論怎樣勸說,也不能使柴女回心轉意,只有任隨女兒自作主張。更驚人的舉動是,柴老夫婦一走,這位柴女便自己去找姓郭的小子面談,直截了當地說:「君貴不可言,我有五百萬嫁妝,可以助你一臂之力,機不可失。」
柴女眼力沒錯,二十六年後,姓郭的小子果然貴為天子,他就是後周太祖皇帝郭威。
民間的普通女子又如何呢?清朝采蘅子的《蟲鳴漫錄》,記一奇女子自擇夫婿。某處飯館中,有天來一女子,年約十六七歲。飯畢,應付賬十八文。女子說:「我系下游遭水災而外出逃荒者,因行走匆忙,未帶一錢銀兩,家中人隨後便到,來時即可付賬。」店主遂讓其坐於門外等候。時近黃昏,並不見有人來店。當時觀者如堵,議論紛紛,女子終無一言。後遇一絲店少年,詢問店主原委,知是下游災民,不免心生憐憫,於是代其償付飯費。因彼此俱是少男少女,恐礙授受不親,遂轉求一老翁將錢交與女子。女子付賬脫身後,尾隨少年來到絲店。店主問其原因,女子回答說:「逃荒在外已有兩天,再走亦無歸所,且無故受恩,無以回報,想來想去,不如嫁與少年為妻。」店主徵求少年意見,少年以家貧婉辭。女子撩開衣袖,臂露三隻金釧,說:「此乃嫁資,不足憂也。」店主察言觀色,知女子不是歹人,遂邀約街鄰為之撮合,擇日完婚。
此女觀人於微,不動聲色,堪稱沉靜智慧,膽識過人。證之今日之大學女生不辨騙局,陷人羅網,可謂高明多矣!看來素質教育與學歷高低,並無必然聯繫。
對於封建社會中的女性,我們有時可能不免概念化,以為必須遵守「三從四德」。其實下層女子,對於宋明理學的倡導,要看她願不願意信奉。倘若她不信那套迂腐的說教,誰也拿她無可奈何。《金瓶梅》第16回寫李瓶兒丈夫花子虛死後,急欲嫁與西門慶為妾。西門擔心李瓶兒大伯子說瓶兒孝服不滿。瓶兒道:「他不敢管我的事。休說各衣另飯,當官寫立分單,已倒斷開了。只我先嫁由爹娘,後嫁由自己。常言『嫂叔不通問』,大伯管不的我暗裏事。」
姑且撇開李瓶兒個人品行不說,單看這「我先嫁由爹娘,後嫁由自己」,則婦女改嫁完全自己做主,別人不能橫加干涉。雖說小說是文學作品,但小說反映典型環境中的典型人物,應當是明代中後期社會生活的真實情況。
也許李瓶兒是一個特殊個案,「三從」中的「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李瓶兒都不存在。她是父死夫亡子無。但我們看清人筆記中有關「悍婦」的記載,知道出嫁女子在夫家的地位,有時簡直近乎霸道。
清代教育家俞樾在他撰寫的《耳郵》中,記錄了這樣一件家庭糾紛:順德人陳元紹,「家小康,父母俱在。妻某氏,乃世家大族的女子,性格驕橫,不善家務,一旦陳元紹責備她,便會發生口角之爭。父母告誡兒子說:『夫妻間和氣相處,不要動不動就爭吵。』陳元紹怕父母傷心,也就處處委屈忍讓。有次陳父生病,湯藥都是陳元紹和母親親自料理,妻子袖手旁觀,一概不管。陳元紹因此心生怨恨。等到父親病癒,陳元紹忍不住責備了女人幾句,女人當即怒氣沖沖地說:『誰無父母,小病又不是大事,用得着作踐人家的兒女嗎!』陳元紹聞聽此言,怒不可遏,揮以老拳,女人亦奮臂相擊。陳母見狀,出面排解,陳元紹偶一舉手,誤將母親碰倒在地,急忙扶起母親,伏地請罪。陳母揮手叫兒子出去,陳元紹為此驚恐不安,竟然嚇得逃離了家門。」
以今人標準來看,陳元紹應該是個孝子。可惜皇天不佑,偏讓他遇着個惡婆娘。平素稍有責備,便成口角糾紛,婆婆不能約束兒媳,只敢訓斥兒子,致使陳元紹兩頭受氣。終於是忍無可忍,想要一展男人雄風。不意女人武功了得,散打時並不吃虧,讓陳元紹領教了什麼是「巾幗不讓鬚眉」。他最終逃離家庭,並不解決問題。但當時社會,也讓我們不好理解。姑且不言「出嫁從夫」的禮教觀念,就拿我們讀過的《孔雀東南飛》來衡量,焦母與劉蘭芝之間的婆媳關係,焦母是何等蠻橫,劉蘭芝又是何等的屈辱退讓。以劉蘭芝的罕有賢惠,居然不能求得婆婆的諒解;而陳妻橫行家庭,無人能敵,竟迫使丈夫出逃異鄉,則婆媳地位的顛倒,讓我們在封建社會的晚期,便已提前看到了今天某些女子的逞橫霸道。
我們不禁要問,從焦仲卿到陳元紹,同樣身處在封建社會,作為婆婆,焦母可以強行將兒媳逼回娘家,陳母則只能避讓兒媳,忍氣吞聲。是社會因素使然,還是個人性格所致?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