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大陸 > 正文

廣東男子刺136刀殺妻 法院判其死緩引質疑

作者:
近日,廣東東莞市一男子因為殘忍殺害其妻子,被判死刑緩期執行,理由是該男子作案時患有抑鬱症。法院判決引發輿論強烈質疑

廣東東莞市一男子殘忍殺害其妻子,獲死緩,引發爭議。(網絡截圖)

近日,廣東東莞市一男子因為殘忍殺害其妻子,被判死刑緩期執行,理由是該男子作案時患有抑鬱症。法院判決引發輿論強烈質疑。

據多家大陸媒體報導,楊曉東與陳梓琦系夫妻關係。2024年3月1日,兩人因瑣事發生爭吵,陳梓琦提出離婚並搬離二人住處。2024年3月8日,楊曉東以自殺相威脅,要求陳與其溝通離婚問題,後駕駛小轎車搭載陳至東莞市大嶺山鎮新塘村新塘新路一巷附近,在車內因離婚問題發生爭吵、打鬥。陳梓琦掙脫後下車,被楊曉東用磚頭拍打頭部多下,致頭部受傷流血,然後,又被楊曉東開車撞擊三次。

受傷的陳梓琦躲入廢品站板房後,楊曉東追入板房內,拿起茶几上的水果刀捅刺其頸部、胸腹等要害部位136刀,致陳梓琦死亡。附近民眾報案後,警察當場將楊曉東抓獲。

今年7月30日,東莞市中級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稱楊曉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但「考慮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發,楊曉東在案發時是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認罪態度較好,對其可不必立即執行」,因此判決楊曉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法院判決書稱,經司法鑑定,被告人楊曉東患抑鬱發作,作案期間處於發病期,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被害人家屬不服判決結果,認為應該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向檢察機關提起抗訴申請,被駁回。

受害人妹妹陳女士對大陸媒體表示,在姐姐被害後,家屬到雙方居住的房間收拾物品時,發現一台平板電腦,在這台平板電腦的搜索歷史中,赫然寫着「丈夫殺害妻子後自殺後果」「刀穿過心臟會死嗎」等記錄,以及諮詢精神病醫生關於「精神失常的人犯法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的記錄。

陳女士認為,這表明,楊曉東預謀充分、意識清醒,行兇過程包含多次追擊和致命攻擊,手段極其殘忍。

該判決結果引發了輿論的強烈質疑,網友更是紛紛批評,「這難道不是在鼓勵或者利用精神病人犯案嗎?」「下次想殺人都可以裝自己有抑鬱症」「精神病都干不出這種事」「這是什麼新聞,因為抑鬱殺人,竟然能各種搜索,這就是蓄意故意殺人」。

疑似法律專業人士分析稱,「考慮到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所引發:這話啥意思啊?因婚姻家庭矛盾引發。這聽着怎麼還成了減刑的原因了?」「如果進入一段親密關係意味着這個人的人權因此就要被大打折扣,被手段殘忍地殺害了,還要因為親密關係減刑,那婚姻關係或者親密關係成什麼了?法外之地嗎?」

「『案發時被告是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這是啥時候得的精神病,妻子提出離婚的瞬間嗎?精神病不是理論上都不能領結婚證的嗎?或者他結婚的時候有告知伴侶自己有精神病嗎?如果沒有,難道這個婚姻不是可以無效的嗎?」

「認罪態度較好——都一個殺人犯+精神病了,說明他很難用理性控制自己,那麼這個認罪態度良好能起到毛效果啊?」

今年以來,中國大陸有多起殺人案件因為「精神病」認定而引發爭議。

3月14日,廣東吳川發生一起入室殺人案,致兄弟兩人一死一傷,受害者妹妹說兇手楊某是他大哥的同學,事發前一天大哥還帶着楊某去看病,楊某借宿她家中。第二天楊某看家裏其他人都走了,就開始戴頭盔穿防護服,拿出事前準備的全新菜刀作案。兩個哥哥逃跑被楊某追出幾百米,導致她二哥當場死亡,大哥重傷殘疾。

7月3日,楊某被司法機關鑑定為患急性短暫性精神疾病,案發時無刑事責任能力,這意味着不可能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家屬表示從未聽說楊某有精神病史,從作案過程看也高度縝密,已提出重新鑑定申請。

今年2月26日,廊坊24歲女幼師周易,回家路上正與母親視頻通話,被歹徒謝某某連刺13刀身亡。經鑑定兇手謝某某患精神分裂症,案發時無刑事責任能力。受害者家屬不服申請重新鑑定,日前二次鑑定結果仍為無刑事責任能力。

網友批評說,「今年這『精神病』成了『丹書鐵券』金字招牌」「這麼多『精神病人』殺人逃過死刑」。

責任編輯: 方尋  來源:新唐人電視台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本文網址:https://hk.aboluowang.com/2025/0824/2267035.html